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更好保障市场供应,按照《黑龙江省商务厅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申报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试点市(地)、县(市)的通知》(黑商联函〔2023〕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北安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强节点、建链条、优网络”工作思路,进一步聚焦补齐供应链设施短板,提高冷链物流质量效率,建立健全畅通高效、贯通城乡、安全规范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加快城市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健全销地冷链分拨配送体系,创新面向消费的冷链物流模式,推动农产品冷链物流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任务
在黑河地区与北安主城区之间搭建完善的冷链服务平台,使农产品物流成本明显降低,流通效率明显提高,产销对接更加顺畅。到2023年底,新建公共冷库1栋,新增冷链集配中心库容30000m3,销地冷链集配中心库容增长6%以上,农产品冷链流通率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增强农产品流通主渠道冷链服务水平,消费者对农产品冷链流通的满意度达到85%以上。
三、重点工作
四、支持条件
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开工建设,且在2023年12月底前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能够全部支出、形成实物工作量的新建(改扩建)项目。承建企业同时需具备以下资质:
(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规划、土地、环保等手续齐全,建设资金落实的新建或改扩建项目。
(三)按照“择优不重复”原则,同一建设内容,中央财政资金不得重复申请;已获得2019年农商互联完善农产品供应链、2022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
(四)近3年内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因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受到财政处罚处分的企业和单位,不纳入支持范围。
五、支持标准
(一)单个项目支持比例不超过年度实际有效投资额的30%。有效投资范围包括用于购买和建设冷链物流设施设备所发生的费用。不包括土地款、招待费、租金、办公费等费用;不包括建设办公楼、宿舍、门卫、锅炉房等与生产无直接关系的房屋建筑物的费用。严禁将中央资金用于征地拆迁、支付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偿还债务以及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项目工作经费。
(二)增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流通能力的项目,项目实际有效投资额不低于1500万元,投资额5000万元(含)以下的,支持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支持额度不超过1500万元。
(三)提高冷链物流重点干支线配送效率的项目,单个项目实际有效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投资额5000万元(含)以下的,支持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的,支持额度不超过1500万元。
(四)完善农产品零售终端冷链环境的项目,每个项目支持不超过200万元。
(五)统筹支持农产品市场保供企业,每家支持不超过50万元,疫情保供方向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比例不得高于当地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总额的10%。
六、项目情况
支持方向:提高冷链物流重点干支线配送效率
承建单位:黑龙江省华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周期:2023年4月2日—2023年12月30日
预计投资额:3263.8万元
支持资金额:816万元
项目进度安排:
4月2日—8月5日,完成土建工程建设任务,预计完成投资1632.64万元;
8月5日—8月31日,完成屋面建设任务,预计完成投资408.16万元;
9月1日—9月30日,完成聚氨酯喷涂建设任务,预计完成投资400万元;
10月1日—11月30日,完成设备安装建设任务,预计完成投资823万元;
12月1日—12月30日,完成设备运行调试及竣工验收任务。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市商务粮食局、市财政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商务粮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项目有序推进。
(三)强化督导落实。由北安市商务粮食局牵头建立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定期评估。认真执行项目监督检查制度,重点对项目建设进度和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按计划使用。
(四)营造发展氛围。充分发挥主流媒体舆论引导作用,重点总结机制创新、政策创新、模式创新等经验成果,加大典型案例宣传和推广力度,扩大政策效果,推动工作成效由点到面扩展,形成人人参与、全民接触的社会氛围。
附件:1.北安市2023年度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资金管理制度
????2.北安市2023年度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总体目标
????3.北安市2023年度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清??单
附件1
北安市2023年度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
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补齐北安市冷链设施短板,提高冷链物流质量效率,建立健全畅通高效、贯通城乡、安全规范的农产品流通体系,推动农产品冷链物流高质量发展,依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加快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进一步促进冷链物流发展的通知》(财办建〔2022〕36号)、《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服务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2〕376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3〕9号)、《关于印发<2023年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黑商联规〔2023〕2号)等有关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资金是指通过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安排的,主要用于支持加快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进一步促进冷链物流发展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遵循科学规范、公平公正、聚焦重点、讲求绩效的原则,按照省财政厅、商务厅确定的重点工作,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程序确定具体支持政策。
第四条北安市商务粮食局、财政局承担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督等主体责任。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本市资金申报、审核、拨付,明确本市绩效目标,组织实施专项资金支持政策落实工作,并进行全过程绩效管理和监督。资金申报、使用单位承担资金真实申报、合规使用和有效管理的主体责任。
第二章资金支持范围及项目支持标准
第六条?项目支持标准:
(一)单个项目支持比例不超过年度实际有效投资额的30%。
第三章资金使用管理
第四章绩效管理和财会监督
第九条?北安市商务粮食局负责制定项目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北安市商务粮食局、财政局要按规定对专项资金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截至国家政策结束为止。
附件2
北安市2023年度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总体目标
方向
指标
2022年底数
2023年目标
增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流通能力
农产品批发市场冷库库容
74400()
101224()
其中:公共冷库库容
30000()
36000()
加工配送中心库容
24000()
中央厨房冷藏能力
0()
5000()
其他冷链设施
1000()
2000()
……
提高流通企业冷链物流配送效率
销地冷链集配中心(多温区)
数量
3个
库容
冷藏车辆
20(辆)
30(辆)
低温配送中心
5个
10个
61224()
0(辆)
农产品冷链物流园区
1个
2个
10000()
15000()
其他类型农产品冷链设施库容
完善农产品零售终端冷链环境
连锁商超终端冷藏能力
1500()
农贸市场、菜市场冷藏能力
生鲜电商等社区前置仓数量
社区前置仓冷库库容
4000()
统筹农产品保供市场保供企业
农产品保供企业数量
0个
附件3
北安市2023年度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
位置
名称
建设
类型
财政资金支持方向
(填序号)
企业
总投资
内容
周期
实现
功能
1
北安市
销地低温配送中心
新建
二
黑龙江省华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263.8
万元
2023年4月2日—2023年12月30日
农产品供应链提质增效,带动上下游经济发展。
备注:财政资金支持方向:一、增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冷链流通能力;二、提高冷链物流重点干支线配送效率;三、完善农产品零售终端冷链环境;四、统筹支持农产品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