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巡视红寺堡区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23日至5月31日,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对红寺堡区进行了巡视,8月14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一)高位统筹推进,强化组织领导。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区委立即行动,于8月15日召开常委会议,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成立了以区委书记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区长任第一副组长,各处级领导任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负责巡视整改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部署、协调推进、督促落实。按照“立行立改、挂账销号、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的总体要求,明确分管处级领导责任,将巡视整改任务分解至11个部门牵头落实,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主动认领、带头整改。

(二)明确整改任务,压实整改责任。区委常委会先后4次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制定了巡视整改工作方案,针对11个方面38个问题制定了148项整改措施,建立了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台账以及梁言顺书记点人点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同时,研究制定了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巡察工作3个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做到上下衔接、互为补充。各有关部门(单位)对照各自任务逐项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也对照反馈意见深入自查,形成了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任务层层分解、工作层层到位的整改工作体系。

(三)紧盯任务目标,狠抓整改落实。区委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的重要抓手,自觉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区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领办4项问题,全程指挥、督导调度。区委常委会班子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视反馈意见自我检查、深入剖析,查摆问题和不足52条,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52条,狠抓问题整改落实。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先后4次召开推进会,跟进调度整改进展,推动整改任务落实落细。建立整改督办台账,对进度较慢的挂牌督办,先后下发12批次工作提示函,倒逼整改责任落实。

(四)加强成果运用,促进标本兼治。将本次巡视整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相结合,与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问题、上届巡视反馈问题以及“四防”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相结合,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切实解决管党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创新“四查一建”五步工作法(即一查事实、举一反三,二查原因、制定措施,三查落实,强化整改,四查责任、严肃处理,五建机制、形成长效),坚持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群众不满意坚决不放过“四不放过”标准,对整改结果严格把关,建立长效机制、堵塞制度漏洞,实行标本兼治。集中整改期内,推动解决民生问题147件,完善制度机制18个,达到了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的效果,为创建全国易地搬迁移民致富提升示范区提供了坚强保障。

二、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巡视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区委严格按照巡视组反馈的11个方面38项具体问题,统筹推进巡视整改任务。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37项,需长期坚持38项,完成率97.4%,转常态工作1项。其中15项整改任务因涉密等原因不予公开,现将其余23个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公开如下。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深入”问题整改情况

1.着力解决“区委发挥学习示范带动作用不到位”问题。

(1)针对“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性不够,2021年以来未紧扣总书记在红寺堡区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实际开展研讨”问题。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6月20日、8月27日分别在第6次、第9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安排交流研讨21人次。举办全国易地搬迁移民安置区高质量发展研讨会,聚焦政策解读、行业分析和产业发展,商讨高质量发展路径。二是结合第二批主题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四套班子赴闽宁镇、金花园社区开展“沿着总书记足迹,感悟思想伟力”学习实践,各基层党组织集中观看《大道如砥征程阔》专题片253场次,10个宣讲团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感恩总书记奋进新征程”主题宣讲324场次。三是举一反三,印发《关于红寺堡区各党委(党组)进一步规范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通知》,明确学习内容、范围,规范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断提高理论学习的质量和成效。

(2)针对“督促传导学习责任用力不足,部分乡镇、部门存在开展‘四大’活动质量还不高、中心组学习安排不重视、跟进学习重要内容不及时、落实‘第一议题’等学习制度不严格、学习资料不完整等”问题。一是压实牵头部门责任,以更高站位谋划、更高标准要求、更高质量推进,扎实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宣传、大实践”活动。二是对各乡镇街道、重点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议题”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场下发督办单督促整改。三是制定印发《关于红寺堡区各党委(党组)进一步规范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通知》,坚持“第一议题”“常设议题”制度,完善“双随机”学习交流机制,严格落实旁听寻听制度,进一步压实中心组学习主体责任,促进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

2.着力解决“学以致用有差距”问题。

(二)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还不够有力”问题整改情况

3.着力解决“推动产业提质增效力度不够”问题。

(6)针对“葡萄酒品牌培育和产业发展后劲乏力,2018至2022年,葡萄酒年均销售量不足库存的15%,各类种植主体积极性减退”问题。一是组织20家企业参加国际国内葡萄酒大赛,其中13家企业获各类奖项101枚,葡萄酒品牌竞争力显著提升。先后举办吴忠市早茶文化美酒美食节、第九届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春耕展藤活动、红寺堡区第二届(2023)中国葡萄酒酒商大会,组织20家葡萄酒企业参加成都春季糖酒会、第三届中国(宁夏)国际葡萄酒文化旅游博览会等活动60场次,面向全国推出葡萄酒定制、订购活动,进一步提高红寺堡产区葡萄酒影响力。2023年葡萄酒销售2850吨11120万元,较2022年增长25.8%,葡萄酒库存14619吨较2022年17469吨降低16.3%。二是落实新增葡萄、园区改造、葡萄酒加工、收购农户葡萄等一系列奖补政策,激发经营主体发展产业积极性,全年新增葡萄种植面积1645亩、改造低质低效园面积7259亩。三是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提升葡萄酒产业发展水平。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葡萄生长周期开展田间指导30余次,举办葡萄酒产区高素质农民培训班、宁夏葡萄酒产业品牌营销高级研修班、葡萄酒文旅融合创新发展高级研修班,培训种植和酿造人才350余人,提升企业种植技术水平。

4.着力解决“推进乡村振兴还存在短板弱项”问题。

6.着力解决“推进重点领域改革不够有力”问题。

(12)针对“工业用水权有偿使用费收缴工作尚未全面启动”问题。一是印发了《红寺堡区用水权有偿使用费征缴和管理实施方案》,全面启动用水权有偿使用费收缴工作。二是全面梳理并建立工业用水权有偿使用费收缴台账,明确缴纳用水权有偿使用费的用水户共计31家,其中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以上的用水户共计10家,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以下的用水户共21家。三是全面开展工业用水权有偿使用费征收工作,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以下的10家企业缴纳工业用水权有偿使用费40.34万元,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以下的用水户正在核算用水量,待用水量核算结束后,按年度实际用水量收缴用水权有偿使用费。四是建立长效机制,按照《红寺堡区用水权有偿使用费征缴和管理实施方案》,明确收缴责任主体,分年度征收工业用水权有偿使用费,做到应收尽收,应缴尽缴。

(四)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9.着力解决“传导压实责任逐级递减”问题。

(18)针对“区委落实每半年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不严格,乡镇、部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压的不实,有的部门连续几年不制定工作计划,有的不研究、不审签即印发”问题。一是区委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传导压力,对2021年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全面梳理,突出问题整改,强化责任落实。二是组织各乡镇、部门党委(党组)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梳理问题178条,现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对五乡镇、新民街道及9个重点部门(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33个,现场下发督办单,现均已完成整改。

10.着力解决“‘一把手’和班子成员职责没有层层压实”问题。

11.着力解决“巡察利剑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23)针对“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成案率较低”问题。一是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纳入第五轮、第六轮巡察培训计划学习内容,在四届区委第六轮巡察启动时,通过巡前情况通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下沉调研、受理信访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履职尽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及时梳理发现问题线索。二是在四届区委第六轮巡察时,集中组织人员前往吴忠市参加专题培训。同时,组织第六轮巡察全体干部参加自治区专题线上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巡察干部的业务能力,确保精准发现问题,为巡察对象精准画像,提高巡察工作质效。三是对巡察移交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快处快查。四届区委第六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4件,立案3件4人。四是建立纪检监察、巡察协作配合机制,每轮巡察期间邀请纪检监察干部对巡察组发现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提高巡察组发现问题线索的数量和质量。

(五)关于“落实监督责任不够有力”问题整改情况

14.着力解决“自身建设还不强”的问题。

(26)针对“纪检监察机关(机构)不同程度存在不敢、不愿、不会监督,部分纪检监察组长期缺席综合监督部门党组会议,有的参会部门不足十分之一,‘探头’作用弱化”问题。一是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采取理论学习、现场观摩、座谈交流等方式举办政治理论及业务培训班2场,积极组织干部参加中国纪检监察及北戴河、杭州培训学院11人次,编印《新时代纪检监察实务手册》《纪检监察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知识点汇编》,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国家法律等内容,通过领学促学、试卷测试、现场提问等方式,力促纪检监察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高质高效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线上测试,纪检监察干部斗争本领和监督执纪水平进一步增强。二是对长期缺席综合监督部门党组会议等问题,约谈派驻纪检组6人次。三是完善《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质效管理簿》,规范会前报备审批程序,推动派驻监督作用有效发挥。四是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进一步压实派驻监督责任,要求派驻纪检组定期向纪委常委会提交监督责任报告。

(27)针对“部分乡镇纪检干部专业能力水平较低,没有做到专职专用”问题。一是严把“入口关”,乡镇(街道)纪(工)委已完成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审核考察,均已配备1名在编党员干部具体负责纪检工作。二是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纳入教育整顿集中教育培训范围,共参加集中学习教育6次、专题廉政党课2次、审查调查业务培训2次,高质高效通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线上测试,抽调10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以案代训,有效提高乡镇纪检干部在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范纪法双施双守的本领。三是制定《红寺堡区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办法(试行)》,规范乡镇(街道)专职纪检监察干部数量、配备程序、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实现专岗专管,同时,完成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监察官等级首次确定,全面提升基层监督质效。

(七)关于“抓作风建设的责任压得还不实”问题整改情况

18.着力解决“作风不实和形式主义问题仍然存在”问题。

(八)关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存在不足”问题整改情况

19.着力解决“发挥政治引领作用不充分”问题。

(32)针对“个别班子成员存在应对复杂局面和破解重大难题能力不足、开展调查研究不够深入、集体决策时缺乏建设性意见建议等”问题。一是先后召开区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等会议54次,举办“求示”大讲堂23期,开展处级领导“3+2+3”读书班、交流研讨10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系列讲话、自治区第十三届四次、五次会议精神等,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政策运用能力和学习创新能力。结合全区发展实际,组织中医药事业、示范区创建等考察学习专班,赴甘肃、山西、内蒙等5个省份进行交流,进一步丰富经验,拓宽视野。二是组织各处级领导围绕制约示范区创建的瓶颈、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高质量完成了城市更新改造、义务教育发展等27项调研题目,推动出台《吴忠市红寺堡区农村居民进城创业就业扶持政策》等21项制度文件,切实将调研成果运用到红寺堡区、示范区创建、经济社会发展等各行业、各领域、各环节。三是结合开展主题教育,严格落实处级领导包抓各乡镇(街道)、村(社区)、重点项目、重点信访案件等机制,落地项目80个,解决企业难题25件,办结民生实事35件。

20.着力解决“发挥表率作用有欠缺”问题。

(九)关于“统筹谋划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不够有力”问题整改情况

21.着力解决“引才留人机制不够完善”问题。

22.着力解决“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不严格”问题。

(十)关于“基层党建基础工作不够扎实”问题整改情况

23.着力解决“党建工作责任压的不实”问题。

24.着力解决“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水平还不高”的问题。

三、持续用力加压,不断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果

巡视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距离自治区党委的要求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下一步,红寺堡区委将继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在前期整改成效的基础上,持续加力加压,做到标准不降、要求不变、力度不减,深化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确保高标准、高质量整改到位,以巡视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我区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持之以恒加强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坚持不懈、久久为功,推动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对照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牢记总书记在红寺堡镇弘德村“好日子还在后头”的殷殷嘱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红寺堡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的源泉动力。

二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巩固深化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持之以恒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紧盯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一以贯之保持高压态势,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将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正风肃纪反腐的实际成效,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红寺堡区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邮政信箱:吴忠市红寺堡区金水街8号106室(红寺堡区纪委监委信访室)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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