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目标、要求、内容落到实处,取得预期效果,我镇切实加强了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并向各村下发《习岗镇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方案》,全镇上下形成了“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责任部门具体抓,企事业单位全面抓”的良好局面,做到了行动迅速,部署周密,组织有序,措施有力。
(二)落实责任,健全长效机制
(三)扩大宣传,掀起安全生产知识学习
(四)加大投入,狠抓隐患排查治理
活动开展以来,我镇始终把排查整治重大安全隐患作为关口前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治本措施,围绕“两个重点”(重点行业、重点场所),抓住“三个关键”(关键部门、关键企业和关键岗位),开展以“二查”(企业全面自查、政府综合督查)为主的隐患排查活动,加大隐患整治力度。各村主要开展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自查,对于前期发现的楼道乱堆乱放、焚烧垃圾秸秆等安全问题及时制止,排除隐患;督促企业重点做好消防安全、建筑工地施工安全和食品安全等问题排查,对于较严重的安全隐患,镇安监站现场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到位,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对上次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实地到村和企业盯着整改,采取查看防范措施、消防器材是否明确责任人等形式,促使责任单位按时整改安全隐患。通过安全生产“回头看”的方式,紧盯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及时落实。
(五)突出重点,深化专项整治
活动期间,我镇集中对全镇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以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燃气经营、消防领域、校园领域、水域安全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严格执法,开展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有效确保了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3、燃气经营:大力查处了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行为,坚决遏制擅自设点、倒灌倒卖、无证经营液化石油气等违法违规行为;镇安监站联合县住建局燃气办、公安部门、安监局、消防大队依法取缔经济桥一社两处私充贩卖液化气体、黎明村十社一处非法生产乙炔气体、红旗养殖区一处私自存放汽油和柴油工业用气的违法窝点。经查,两处充装点主业在未获得燃气经营资格证,没配备任何消防设施和器材,也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私自在出租房内分灌加装液化气,对附近居民的人身及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4、校园领域:在暑假期间我镇辖区2家幼儿园、1家小学开展了校园安全大检查,重点排查了门卫管理、安保设施、消防安全等情况,有效防止和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5、消防领域:集中排查企业厂房、库房、员工集体宿舍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违章用火用电等突出问题;对辖区企业消防器材数量不足、灭火器失压失效、消防警示标志不足的现象进行了重点整治。组织塞上名居、德胜花园、永胜花园物业公司对小区楼道和楼外乱堆乱放存在隐患的地方进行集中清理整治,针对电动车火灾事故、居民用电用气事故频发的现象,我镇及时联系居民小区物业公司,安排专人开展巡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立即制止并组织清理,广泛宣传电动车安全存放、充电常识,加大居民用电用气等消防知识宣传,全面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预防处置火灾事故的能力。
二、活动取得的成效
这次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由县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镇政府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面抓,取得了明显成效,全民的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在活动期间,没有发生特大事故。
三、存在的问题
(一)有个别企业业主对安全生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重经济、轻安全的思想意识十分突出;
(二)少数业主,经营管理跟不上,安全生产制度不完善,措施不具体,急需整改。
四、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为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下一步要继续按照“立足当前抓重点、依靠科技抓基础、依法查处抓责任、长效机制抓根本”的总体工作思路,扎实工作,务求实效。
1、我镇要从“关心基层、爱护基层、帮助基层”的角度出发,强化安全基层、基础建设工作。
2、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认真总结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经验的基础上坚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有效做法,深入持久地开展领导干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3、加强安全监督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严格把关,从严执法,依法严肃查处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加大事故查处力度。对严重违法、抗拒执法行为,必须加强配合,强制执行。
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以“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活动为引领,深入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结合近期我院安全生产形势,有效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卫生院决定从即日起至7月中旬,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即日起至2018年7月中旬,为期100天左右。
二、专项整治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动员各科室、各村卫生室负责人员,迅速行动起来,全面排查整治,集中摸排并解决突出问题,坚决消除各类问题和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一)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二)消除安全隐患盲区;坚持“全面查、真正查、从严查”,
(三)坚持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并重;
(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自主安全管理水平提升到位,事故防范能力加强到位。
三、专项整治任务
(二)促进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各科室、各村卫生室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动态管理。严格督促各科室、各村卫生室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切实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期间,严格实行限期治理制度,凡隐患限期治理不到位的,该实施处罚的实施处罚、该停业整顿的停业整顿。
(三)强化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排查整治各项事故隐患,及时化解各项安全风险,做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防范和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四、实施步骤
(一)隐患排查阶段(即日起至4月底)
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迅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4月底前,完成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二)整改落实阶段(4月底至6月底)
开展广泛排查深度排查,会同各科室开展地毯式大排查,深入了解和掌握安全隐患问题,查找出可能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各类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梳理分析、查找原因,将排查整治的具体内容、存在问题、整改措施、期限、责任科室、责任人列表统计造册,逐一建立台账。针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措施,立即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严格落实好防范措施并及时上报。
(三)督查总结阶段(6月底至7月上旬)
对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强化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卫生院成立院长李祥岭任组长的百日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宣传信息科,对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的协调组织指导。各科室、各卫生室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责任人责任,落实好本单位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
(二)突出重点,全面深入。根据我院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彻底排查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防控不留盲区、整治不留后患;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隐患突出的隐患点、及医疗安全隐患等,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强报送,及时整改。各科室、各卫生室要确保做到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并做好记录,形成隐患普查整治台帐。安全隐患要排查出一个整治一个,发现一个消除一个。
六、工作内容
凡有可能引发各类安全事故、造成人员健康、财产损失的事故隐患,都是本次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重点。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主要包括:
1.安全管理组织设置,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签订;
2.各类安全生产、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应急器材、物资、药品准备情况等;
3.酒精等各类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及储存场所;
4.配电房的管理、维护保养;
5.车辆的管理、维修保养;
6.医院范围内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通道等;
(省整规综合办)
2007年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委八届一次全会、省人大十届五次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的精神,坚持“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运作、重在实效”的实践要领,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方针,针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着力推进规范市场秩序的长效机制建设,为促进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推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一、抓住重点,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2007年重点抓好食品与药品安全、保护知识产权、商业欺诈、医疗服务及血液安全、传销、农资市场、建材市场、房地产市场、安全生产、价格秩序的专项整治,加强农村市场监管,并按照国务院2007年整规工作要点和省整规三年(2005~2007)规划做好其它专项整治工作。
(一)狠抓食品安全,建设“食品放心工程”。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07年度全省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07〕60号)的要求,继续围绕“五类产品、一个行业”即畜牧业产品、种植业产品、水产品、饮用水、加工食品和餐饮业的主要食品污染开展全面治理和专项整治,加快推进食品安全生产加工、市场流通、标准认证、检测预警、企业信用、法制保障和宣传教育“七大”体系建设。重点加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监管,重点整治小企业、小作坊、小摊点、小餐馆和食杂店。加快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的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切实保障公众饮食安全。牵头单位: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药品市场专项整治。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06〕209号)的要求,继续开展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专项行动,深入排查药品安全隐患,依法规范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的质量管理,坚决打击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大案要案;组织开展药品和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的专项监督检查;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加强对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疫苗、检验试剂、一次性使用无菌输(注)器具、植入、介入材料等医疗器械、以及麻醉、精神等特殊药品监管;以整治农村药品市场为重点,加大边远山区及与周边省份接壤地区药品市场的监管力度,按照“两网”建设“示范县”的标准和要求,扩大覆盖面,力争年内有70%以上的县(市)达到“两网”建设示范县的标准,完善农村药品供应网和监督网建设。牵头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四)严厉打击传销。认真实施《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集中力量查办涉及地区广、参与人员多以及诱骗学生、农民参与的大案要案,严惩传销组织策划者和骨干分子,摧毁传销网络,严密监控网上传销。开展无传销社区(镇、村)和学校活动,教育公众特别是在校学生主动远离传销,自觉抵制传销,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防范、协同整治的局面和高压打击态势。严把直销市场准入关,查处违规招募、培训、计酬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直销的行为。牵头单位:省工商局。
(七)农资市场专项整治。抓住重点产品、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季节,组织开展农资打假护农专项行动,重点加强农村农资市场监管,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及添加剂、农机及零配件、渔机渔具等行为。继续开展毒鼠强等剧毒鼠药的清缴置换,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牵头单位:省农业厅。
(八)建材市场专项整治。一是重点打击生产、销售劣质建筑用钢材(主要是打击用地条钢生产建筑用材),遏制非法生产“地条钢”的反弹势头;二是严厉查处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主要是人造板)等违法行为。重点整治问题突出的小型、个体的生产、销售和施工企业;加大力度整治辐射面广、管理混乱、经销假冒伪劣建材问题突出的建材市场,以及城乡结合部、行政区域的交界处或城市新建小区周边自发形成的装饰装修材料市场等管理比较薄弱的地区。牵头单位:省质监局(其中打击地条钢由省打击地条钢工作领导小组牵头)。
(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依法整顿和规范安全生产秩序,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实现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状况继续好转。工作重点主要包括煤矿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水上交通与渔业生产、民爆器材与烟花爆竹、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建筑施工、旅游安全、特种设备和学校安全等十项安全专项整治。总牵头协调单位:省政府安办。
(十一)价格秩序专项整治。开展化肥、医药、电力价格和涉农、教育、涉企收费等专项检查,查处价格违法行为。查处商业促销、通信行业的价格欺诈行为。加强日常检查,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牵头单位:省物价局。
(十三)抓好农村市场整治。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牵头加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整治和监管,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县”活动;省经贸委负责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农村药品安全的监管,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省卫生厅负责组织开展“公共卫生进农村”活动;省农业厅负责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省质监局负责推进中国(福建)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建设,让放心农资和日用消费品入网上线;省工商局负责组织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
二、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和配合
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整规办、公安部、监察部《关于在行政执法中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见》,充分利用政务网平台,探索建立行政执法机关与同级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之间,上下级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网上衔接、信息共享”的机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线索通报、案件交接、联合办案、法律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避免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应当移送而不移送,以及以罚代刑的执法现象。继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加强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
三、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按照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部署,进一步推进全省政府、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的信用体系建设。贯彻落实《福建省政府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严格依法行政,积极推进政府信用体系建设。坚持实行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的模式,推进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的信用体系建设,重点抓好信用征信、评估、担保、调查、咨询等服务机构建设,推行行政主管部门对监管对象,行业协会对会员单位的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的宣传培训,努力创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四、强化领导,完善工作平台,落实整规工作责任制
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整规工作责任体系。各级各部门要健全和完善整规工作组织体系建设,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确保整规工作的有序推进。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县(区)整规工作领导机构及其办公室,做好机构、人员、经费、场所的“四落实”工作,充分发挥其规划、综合、协调、联络、督查的职能作用。完善各个专项整治平台建设,强化牵头部门的综合协调作用和各参与职能部门的工作责任,健全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明确工作分工,形成整治合力,推进各个专项整治工作的有效落实。要继续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整规工作行政督查和责任追究制的通知》的要求,加强整规工作的行政督查,完善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全面落实整规工作责任制,确保整规任务的完成。
现对我市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作一汇报
一、近一段时期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三)严格落实,层层分解
二、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启动以来,我市紧紧围绕确定的整治重点和任务开展工作,工作中体现了“四个到位”。一是排查摸底到位。为了提高集中整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各地区、各部门全员动员,对全市整治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产品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工作,为下一步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二是行动谋划到位。各地区、各部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专项整治行动计划再次进行分析、研究、部署。进行了快节奏、高强度、大范围的集中打击,形成声势,形成高压态势。三是组织指挥到位。各地区、各部门领导,自始至终直接参与整治工作,多次深入执法一线,实施靠前指挥。四是综合协调到位。各地区、各部门在专项整治中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大局观念,坚决执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统一协调,切实做到全市一盘棋。经过各地区、各部门的不懈努力,我市的八个专项整治小组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其中:
非法生产、经营整治组公安部门于8月24日在*街和*路成功打掉二处销售假烟黑窝点,查获假冒中华、玉溪、小熊猫、红河等*种,共计*条假烟,涉案货值*万余元;整治期间先后配合商务局、质监局、卫生局共同协查,出动警力*人次,有利的保证了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农产品整治组农业部门在9月22日对48户农药经销商店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检查样品*个。9月24日对我市的*个农产品生产基地开展了对投入品使用情况、档案建立情况等方面的检查,检查中未发现使用禁用农药。在检查的同时积极开展安全整治宣传活动,向广大市民和农产品经营户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介绍农产品质量鉴别方法、农业投入品使用注意事项等多方面知识。
生产加工食品和有关消费品整治组质监部门于8月14召开了全系统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工作会议,8月28日全系统上下联动开展了以食品为重点的产品质量专项检查统一行动,成功打掉食品加工黑窝点3个。9月8日在*进行了以“全力打好专项整治攻坚战,确保我市食品和产品质量安全”为主题的大型宣传活动。到目前为止质监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检查生产企业*户,立案查处*件,涉案货值金额*万。关闭无证生产企业*个。
流通领域消费整治组市工商部门组织了城区超市、农村较大规模的超市等食品经销企业的检查,要求经营单位建立并执行进货验收制度,建立食品经营台帐,认真做好索证备案工作。目前全市城区食品经营者*%建立了自律制度,乡镇经营者*%以上建立了自律制度。同时对食品经营者进行分类监管,整治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检查经营企业和个体户4*户,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户,整治重点区域*处,取缔无照经营户*户,捣毁制假售假黑窝点*个。
餐饮消费整治组卫生部门对餐饮单位、学校及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及小餐馆进行了检查。共检查餐饮单位*户,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查处违法案件*起。取缔无卫生许可证餐饮单位*户,整改合格*户,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户,量化实施率*%。
药品整治组药监部门在全市开展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全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多次,车辆*台次、查办案件*多件,打掉制售假药窝点*个。有利的净化了我市药品消费市场。
猪肉整治组商务部门突出重点,加大屠宰市场监管力度,坚决打击私屠乱宰,制售病害肉、注水肉等不法行为,整治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立案查处3起,涉案货值金额*元。
进出口产品整治组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加强全市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管理,下发了《*市出口食品实施批次管理加施检验检疫标志有关问题的通知》。并对出口食品企业进行宣传贯彻。从9月1日起,我市的*户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全部加施了标志,并实行了批次管理。加施率达到*%。
截止到目前,全地区共出动执法人员*多人次,车辆*多台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户,食品经营业户*户,端掉食品生产加工黑窝点*个,涉案货值*元,在各新闻媒体播放有关信息*多条,有力配合了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
虽然专项整治工作整体效果不错,但也存在发展不平衡、基层行动滞后、一线执法力度不够、协调配合不到位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的大工程,需要个部门、各单位、各个环节的密切配合,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部门之间、部门和各县(市)政府之间、各县(市)部门之间在配合协调上还存在一些问题,迫切需要予以解决。
检查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日期:
重点监督检查内容
落实情况
存在问题及整改要求
1、医疗卫生行风建设监督检查
在本次的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活动中,虽然没有发现存在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但在提供优质服务工作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个别医务人员对专项治理工作认识不到位;在合理使用药物和服务意识方面有待加强和提高;少数人工作不够主动,满足于完成当前的任务,固步自封;在防范损害群众利益的工作制度还不够
完善等情况。针对这些问题,我院能本着不走过场,重在实效的原则,做到边查边改边建,逐条分析产生的原因,深入研究整改措施,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长效机制的建设。主要整改措施有:1、建立健全纠医长效机制2、加强思想整治教育3、大力整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4、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5、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2、对医疗卫生行业不正之风清理整治专项行动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通过多途径,多渠道,多形式查找我们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梳理归类,主要问题集中在2方面。
(一)是部分工作人员思想观念不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个别同志思想上产生了低落,徘徊,甚至产生抵触情绪。
(二)是个别医务工作者,医疗技术水平较差,不求进步,服务态度较差。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按照“责任到领导,责任到科室,责任到人”的原则,限时整改,确保行风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目的意义
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献血法》、《护士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品和管理条例》、《性病防治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医疗机构临床实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通过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增强我县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规范依法执业行为,消除监管盲点,规范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安全。
二、检查范围
依据“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对县辖区内的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此次检查范围包括:县境内所有一级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母婴保健机构、皮肤病防治机构。
三、检查内容
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检查:
(二)病历管理:检查是否建立病历管理制度,设置专门科室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本机构病历和病案保存管理工作;检查病历书写是否规范等。
(三)处方管理:检查处方书写及开具是否符合基本要求;处方调剂是否规范;检查处方的封存及销毁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执行。
(四)麻醉和管理:检查是否按照要求对麻醉和进行管理(设施、人员、记录)、采购和储存、使用及安全管理;处方管理。
(五)母婴保健技术:检查机构及人员资质、依法执业情况、科普宣传、婚前医学检查、孕产期保健、产前诊断、婴儿保健、卫生保健指导以及报告制度执行情况。
(六)性病诊疗:检查机构及人员资质,从事性病诊疗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医疗、检验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省性病诊疗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合格证》;单位是否有2名以上从事性病诊疗专业工作五年以上的医师;检查科室设置及依法执业情况。
(七)传染病防治管理:检查工作制度以及疫情报告执行情况;检查诊疗程序及科室设置是否合理等。
(八)医院感染管理:检查预防控制措施落实情况以及人员培训是否到位。
(十)放射工作情况:检查机构资质;执业管理(是否具有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专(兼)职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检测仪器,从事放射治疗、核医学、介入放射学、X射线影像诊断的人员是否符合《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的要求;检查放射诊疗人员是否进行个人剂量监测、职业健康检查,是否参加专业级防护知识培训,并建立个人剂量、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档案);检查工作场所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十一)临床用血管理:重点检查是否设立独立的输血科(二级以下医院设立血库),并符合《省医院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要求;是否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人员岗位责任制;检查血液的使用管理情况;检查血液储存及消毒监测等情况。
(十二)临床实验室管理:检查机构和人员资质(实验室是否由专(兼)职人员负责临床检验质量和临床实验室安全管理,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实验室负责人是否经过省级培训、实验室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相应的专业学历,并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检查科室设置情况以及执业管理。
四、检查方式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27日至8月28日)县卫生局组织各医疗卫生单位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下发有关标准和实施方案。
(二)自查整改阶段(8月29日至9月3日)。各医疗机构按照本方案确定的检查内容,结合本医疗机构实际开展自查,详细掌握各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组织整改。8月30日前将自查报告和医疗机构基本信息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至县卫生监督执法局医疗卫生监督科。
(三)执法检查阶段(9月4日至9月27日)。县卫生监督执法局组织专家对照检查标准和内容对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出相应处理。
(四)汇总阶段(9月28日至9月30日)。检查完毕后,将检查情况汇总,将检查结果和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法问题上报县卫生局办公会研究,依法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医疗机构给予行政处罚。
(五)复查提高阶段(10月1日至10月10日)。针对存在的问题改进情况,县卫生监督执法局要组织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在全县通报,对整改迅速、措施到位的单位给予表扬;对改进缓慢或未改进的给予通报批评,并根据复查情况从重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此次医疗机构专项整治是规范基层医疗市场秩序,净化就医环境,维护群众健康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认真自查,落实工作责任,务求实效。
(二)加大执法力度,落实执法责任制。各医疗机构要认真查找自身执业过程中的薄弱环节,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杜绝非法行医行为,杜绝无证行医,杜绝本单位医疗卫生服务领域的违法执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