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渔业行政执法协作办案工作制度》的通知
【制定机关】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07.06.21
【文
号】国渔指[2007]46号
【施行日期】2007.06.2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渔业资源
正文
*注:本篇法规已被: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渔业行政执法协作办案工作制度》的通知(2013修订)(发布日期:2013年1月31日,实施日期:2013年1月31日)废止
(国渔指[2007]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渔业主管厅(局),各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强渔业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提高渔业行政执法效率和水平,推进依法行政,维护渔民合法利益,根据《渔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制定了《渔业行政执法协作办案工作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通知如下:
一、实行渔业行政执法协作办案工作制度,是我局根据渔业生产流动性大,部分渔业违法案件涉及的地域广等特点,为提高各级渔业行政执法机构的渔业行政
执法能力,有效查处涉及异地的渔业违法案件而制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制度。各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业行政执法机构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本工作制度,加强对渔业行政执法协作办案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三、各单位在开展渔业行政执法协作办案工作过程中,要加强研究,总结经验,如有问题或建议,请及时反馈部渔政指挥中心。
二○○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渔业行政执法协作办案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强渔业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提高渔业行政执法水平,推进依法行政,维护渔民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渔业行政执法协作办案工作制度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渔业行政执法机构相互配合,依法办理渔业违法案件的工作制度。
第三条
本工作制度适用于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业行政执法机构。
第四条
渔业行政执法协作办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负责渔业行政执法协作办案工作的统一领导。
农业部渔政指挥中心负责渔业行政执法协作办案工作的具体实施,监督、指导全国渔业违法案件协作办案工作,协调沿海跨海区、内陆跨流域(黄河、长江、珠江)和其他内陆跨省(区、市)渔业违法案件的协作办案工作。
农业部各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指导本海区渔业违法案件协作办案工作,协调本海区跨省(区、市)
渔业违法案件的协作办案工作。
黄河流域渔业资源管理委员会、长江渔业资源管理委员会、珠江流域渔业管理委员会按职能分别负责监督、指导本流域渔业违法案件协作办案工作,协调本流域跨省(区、市)渔业违法案件的协作办案工作。
地方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渔业行政执法机构负责实施、监督、指导本辖区渔业违法案件的协作办案工作。
第五条
第六条
凡属于以下情形的渔业违法案件,由主办单位向协办单位提出协作办案要求:
(一)已取得涉嫌渔业违法行为的部分证据,需要当事渔业船舶船籍港、停泊港所在地或当事人居住地、户籍所在地的渔业行政执法机构协助提供证书或资料,查找当事人和渔业船舶,扣押涉嫌违规渔船或物品,补充调查取证的;
(二)按照《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直接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有困难,需要委托当事渔业船舶船籍港、停泊港所在地或当事人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渔业行政执法机构代为送达的;
(三)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需要由其他渔业行政执法机构协助执行的;
(四)其他需要实行协作的事项。
第七条
需要协办单位协查时,由主办单位向协办单位发出《渔业违法案件协查函》(见附件一,下称协查函),同时抄送共同的上一级渔业行政执法机构备案。协查函需包括协查类型、协查对象、基本案情、已查获证据或已作出的处罚决定、具体协查要求等(协查函填写说明见附件二)。在办案过程中,主办单位可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多次发出协查函。协办单位要对协查函所附材料进行审核,如有问题及时与主办单位协商。
第八条
协办单位收到协查函后应当做好函件登记,并按照协查函和本规定的时限要求开展协查工作:
(二)协助查找涉嫌违法渔业船舶的,协办单位应对辖区内的港口、渔业船舶进行排查,如发现涉嫌违法渔业船舶,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扣押、调查。
(三)协助查找当事人的,协办单位应当在本辖区内寻访、查找当事人,发现当事人后要采取必要措施督促其到主办单位接受调查。
(五)委托送达法律文书的,协办单位应将收到的法律文书按照《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送达当事人。
(六)协助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协办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方面的协作办案程序按协查函或有关机构的要求开展。
第九条
协办单位对主办单位提交的证据材料要妥善保存,协作办案工作结
束后,退回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接到协查函后,发现无法协查的,要及时向主办单位通报并说明原因,同时报共同的上一级渔业行政执法机构备案。
第十条
对一般性渔业违法案件,协办单位应在收到协查函后15个工作日内函复协查结果。涉及证据保存的案件,协办单位应在收到协查函后7个工作日内函复协查结果。对涉外、安全、暴力抗拒执法等突发、紧急或严重渔业违法案件,应根据协查函的时限要求及时函复协查进展情况。
协办单位因特殊原因不能在协查期限内办理的,应及时向主办单位说明,共同协商办理时限,并将协商结果报共同的上一级渔业行政执法机构备案。
第十一条
主办单位发函后在要求的时限内未收到协办单位反馈信息的,除向协办单位查询外,还可向共同的上一级渔业行政执法机构反映,由其共同的上一级渔业行政执法机构负责督办。在协查过程中,协办单位与主办单位发生分歧协商不成时,由其共同的上一级渔业行政执法机构协调。
第十二条
协作办案的案件结案后,主办单位应以适当方式向协办单位和共同的上一级渔业行政执法机构通报结果。
第十三条
协作办案的案件未结案前,有关渔业管理机构应暂停办理涉案渔业船舶和当事人渔业管理证书的换发、年审、项目申报等工作。
第十四条
各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和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为其所属的渔业行政执法机构开展渔业行政执法协作办案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
每年1月底前,沿海各省(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将上一年度的渔业行政执法协作办案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所在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海区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汇总后报农业部渔政指挥中心。
每年1月底前,黄河、长江、珠江流域各省(区、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将上一年度的内陆渔业行政执法协作办案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所在流域渔业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流域渔业资源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报农业部渔政指挥中心。黄河、长江、珠江流域以外的内陆各省(区、市)的渔业行政执法协作办案工作开展情况总结直接报农业部渔政指挥中心。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此文件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
渔业违法案件协查函
(主办单位简称)渔协查[20]第
号
主送单位:
抄送单位:
案
由:
┌────────┬───────────────────────────────┐
│\
│
协
查
内
容
\
├────────┼───────────────────────────────┤
协查类型
定。
│(1)协助提供证书或资料。
(2)查找涉嫌违法渔业船舶。│(3)查找当事人。
(4)补充调查取证。
│(5)委托送达法律文书。
│(7)其他(自行填写)。
协助执行行政处罚决
(6)
协查对象
│(1)渔业船舶情况:
│(2)当事人情况:
│(3)其他:
基本案情
│已查获证据或已作│(1)
出的│(2)
处罚决定
│…
│(附证据
括:
份,包
│)
协查要求
└────────┴───────────────────────────────┘
请对上述协查要求予以协查,并将协查结果于月日前反馈我单位。
(联系人:
协查函一式
份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签发人:
二○
年
月
日
附件二:
渔业违法案件协查函填写说明
一、主送单位、抄送单位:要求写单位全称。
二、案由:要求写明违法行为类型。
三、协查类型:按实际需要在相应选项上打“√”。不在选项中的在“其他”栏中自行填写。
四、协查对象:
(一)当事渔业船舶:应尽量包括船名号(如是双拖作业则包含对船船名号),船籍港,功率数,船体材料,船型,作业类型等。
(二)当事人:应尽量包括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所属单位,住址,船
(三)其他:由主办单位根据办案需要自行填写具体内容。
六、已查获证据或已作出的处罚决定:证据种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纸质材料应注明是复印件还是原件,所列举的证据或《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写明份数。
七、协查要求:由主办单位根据办案需要自行提出。
渔业行政执法名词解释
1.渔业资源:指海洋、内陆水域中的鱼类、贝类、海藻等生物资源,是渔业生产的基础和核心。
2.行政执法:指政府部门依法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进行执法监督和制裁的活动。在渔业行政执法中,主要包括监督和检查渔业活动、制定和执行渔业管理措施、处罚违法行为等。
3.渔业管理措施:包括渔业许可、渔业配额、禁渔期、渔业保护区等,是为了合理利用和保护渔业资源而采取的制度性措施。渔业管理措施的制定和执行对于维护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4.渔业许可:是指政府对渔业经营者进行的许可行为,以确保其从事渔业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渔业许可可以针对不同类型的渔业活动进行不同的许可,如渔船许可、渔网许可等。
5.渔业配额:是指根据可持续渔业资源的管理和保护需要,对渔业经营者分配的独占或限额的资源利用权。渔业配额的设立可以通过限制渔业活动的规模和强度,实现渔业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拓展内容:
1.非法捕捞:指未获得合法渔业许可或违反渔业管理措施从事捕捞活动的行为。非法捕捞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稳定,对渔业行政执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的一种行政制裁行为,包括罚款、责令停业整顿、收缴违法所得、吊销许可证等措施。行政处罚的目的是维护渔业资源的合法权益和管理秩序。
4.违法行为:指违反渔业法律法规、渔业许可和渔业管理措施的行为,如无证捕捞、超量捕捞、使用禁用渔具等。通过对违法行为的执法监督和处罚可以达到对渔业活动的规范和约束,保护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渔业行政执法的带头人——记昆山市渔政,渔业船检,渔港站(监督)长
…
黄惠源;叶建刚
【期刊名称】《现代渔业信息》
【年(卷),期】2000(015)001【摘
要】卜建平同志是江苏省昆山渔业行政执法的带头人,他敬业爱岗,尽心尽责;踏实苦干,乐于奉献;服务渔业,艰苦创业;团结同志,助人为乐,严已律已、做出表率。现将卜建平同志的先进事绩作扼要报道。
【总页数】2页(P20-21)
【作
者】黄惠源;叶建刚
【作者单位】江苏渔船检验局苏州检验处;江苏渔船检验局苏州检验处
【正文语种】中
文
1.深圳海洋与渔业执法队伍的保障作用——记深圳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J],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渔业、服务渔民——沧州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创建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纪实[J],贾建刚;胡建平
3.转变工作作风确保渔业安全生产——昌黎县新开口渔政船检港监站创建以来文明执法窗口单位纪实[J],贾建刚;胡建平
4.沧州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和唐山渔港监督处获“全国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
殊荣[J],无
5.黄骅市渔政船检港监站荣获“全国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称号[J],马旭昌
渔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引言
渔业是我国重要的经济产业之一,渔业行政执法作为保障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在实际的渔业行政执法工作中,我们也面临着一些问题。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分析当前渔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问题一:法律法规制定不完善
首先,当前渔业行政执法面临的一个问题是法律法规制定不完善。我国渔业法律法规体系相对复杂,存在许多重复、冲突和不完善的情况。这给渔业行政执法带来了很大的困扰,使得执法行为的准确性和稳定性受到影响。
对策:
加强渔业法律法规的综合治理,将各项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和整合,消除重复、矛盾之处,并及时对不完善的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和完善。
问题二:执法力量不足
其次,渔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另一个问题是执法力量不足。目前,我国渔业执法部门的数量和人员配置难以满足实际执法工作的需要。这导致执法行动受到限制,执法效果无法得到充分发挥。
问题三:执法手段不够先进
另外,渔业行政执法中还存在执法手段不够先进的问题。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违法行为越来越复杂多样化,传统的执法手段已经难以适应现代渔业行政执法的需要。
借鉴先进的科技手段,如无人机、卫星监测等,在渔业执法中加强技术应用。通过科技手段可以及时发现违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和准确性。
问题四:执法监管不严格
最后,渔业行政执法中还存在着执法监管不严格的问题。一些执法人员存在执法疏忽、滥用职权等不当行为,导致渔业执法工作的公正性和规范性受到质疑。
加强对渔业执法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渔业执法行为的评估体系,定期进行执法质量检查,并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执法素养。
结论
综上所述,渔业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制定不完善、执法力量不足、执法手段不够先进和执法监管不严格。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加强对法律法规的综合治理,增加执法力量,引入先进的执法技术手段,并加强执法监督和管理。只有通过全面改进和提升执法工作,我们才能更好地保护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
综合执法个人季度工作总结(通用5篇)
一、基本情况
龙洞水库网箱养鱼起源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通过不断发展,网箱数量逐步增加,截止到20XX年10月,龙洞水库共设网箱710张,21000m,其中:钢管网16000m,竹木网5000m,涉及到61户养殖户,其中当地移民户52户,非移民9户,存鱼总量近76万斤,日均投放饵料5000斤,畜禽内脏500斤,对龙洞水库水质污染明显。同时龙洞水库设抬网(灯光网)61张,严重破坏当地渔业资源。
二、具体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建执法工作专班
20XX年9月,组建了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珠山镇人民政府、县水利水产局、县环保局等组成的工作专班,专班共抽调工作人员12人。
(二)调查摸底
(三)走访座谈宣传发动
(四)依法取缔抬网
20XX年农历腊月二十二日,工作专班组织渔政、公安、环保等执法人员对龙洞水库61张抬网(灯光网)全部依法取缔,由于前期宣传到位,抬网取缔工作十分顺利。
(五)存鱼处
春节后,经工作专班详细调查,能上市的成鱼,养殖户已基本销售完毕,但仍有38万斤鱼苗及特种鱼无法在当地出售,经过工作专班人员多方联系、考察,最后决定由恩施鱼商集中外调,按当地批发价由政府给养殖户补差。通过近1个月的集中外调,除因气候原因无法外调的2.3万斤特种鱼苗外,其他鱼苗已全部处完毕。所剩特种鱼由一名养殖户集中养殖,待气候条件合适后调出龙洞水库。
三、整体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龙洞水库的抬网(灯光网)已全部依法取缔完毕,且无死灰复燃迹象;二是龙洞水库网箱面积已由原来的21000m降至目前的450m;三是网箱存鱼由原来的76万斤降至目前的1.5万斤;四是兑现了养殖户“以奖代补”资金近300万元。
四、扫尾工作安排与计划
目前扫尾工作的重点一是尽快将1.5万斤特种鱼苗调出龙洞水库;二是将双龙湖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用网箱养殖的1400斤花白鲢种苗尽早处理;三是将所剩450m网箱拆除上岸,为此,工作专班及水利水产局党组召开了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了扫尾工作。
(一)特种鱼苗按计划于7月15日前外调完毕该养殖户已于7月7日开始外调,目前因龙洞水库水位低、人工转运距离远、气温高导致死亡率较高,调运速度慢,每天外调量不足20XX斤。
(二)花白鲢鱼苗处理方案
(三)剩余网箱处计划
待特种鱼及花白鲢鱼苗处理完毕后,工作专班将组织人力于7月31日前全部拆除所剩网箱并清运上岸。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3月12日,大部分存鱼处完毕后,因气候原因尚有2.3万斤特种鱼苗无法外调,当时工作专班决定由一个养殖户集中养殖,但鱼苗集中后,由于在转运过程中鱼体受伤感染,死亡严重,存活率低,导致损失严重,“以奖代补”资金预算时,没有考虑到该因素,因此目前尚有10万元的资金缺口无法解决。
综合执法个人季度工作总结220xx年上半年,xx执法大队以创建省级农产品放心县为中心,以“绿剑护农、执法为民、服务三农”为工作宗旨,严厉打击各类农业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至今共检查农资经营单位xx家次,检查种养殖基地和农民专业合作社x家次,执法抽检各类农资x批次,农业违法案件7起,罚没款共计x万元,调处农业生产事故x起,具体总结如下:
一、强化宣传培训,提升农资队伍整体素质。
一方面,通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宣传周活动,高举“绿剑”护农保安全、执法为民保权益这面大旗,帮助农民树立正确的农资消费观念,曝光检查中发现的一些假劣农资,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营造农资打假浓厚氛围;另一方面,召开了农资经营人员业务培训会,通报了20xx年农资抽检情况,讲解我县农资市场存在的主要违法行为,并对新种子法、禁限用农药知识、高风险农药专柜销售、农资信息化等业务进行了培训。提高农资经营人员以及农资消费者守法和安全意识,做到警钟长鸣,有效减少违法行为发生。
二、强化“绿剑”行动,处罚是与教育相结合。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积极开展绿剑集中执法行动和各专项执法活动,做到重点季节集中查,重点环节着重查,重点区域反复查,在检查同时加强了质量抽检,重点加强对进货渠道不可靠、流动商返推销上门、生产厂家直接进货以及网上购买的农资质量抽检。我们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同时,对当事人批评教育并提出规范经营意见,达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目的。
三、强化限用农药监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执法队自3月14日至3月18日,开展了为期一周的以“xxxx”为主题的放心农资下乡宣传周活动。活动开展情况:共举办4场现场咨询培训活动,出动执法和技术人员x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650份,接待咨询群众850人次,展销农资产品900公斤。
四、强化应用,全面推进“两化”建设。
五、强化生产事故调处,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今年共受理生产事故投诉3起,基本由执法人员督促当事双方自行协商解决。有效减轻了农户的经济损失,也树立了农业执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良好形象。
综合执法个人季度工作总结3(一)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方面:服从领导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按照省市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安排,为确保农业生产安全、确保农民增收、确保农资监管水平提升,依据局执法领导小组的安排。起草转发了《西宁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并结合我县实际起草制定年度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要点,对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统一部署,认真履行农资市场监管职责。
(二)参加农业综合
执法工作参加开展农资市场监管工作。
农药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限时的工作,必须采取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一是参加市支队组织下开展全市执法骨干以交叉执法检查和联查工作参加春、夏两季农资打假行动每年6月起至8月参加集中开展夏季农资打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种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行为,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每年9月至3月参加集中开展的秋冬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参加节假日期间的专项行动。
是在农业综合执法中,我注重讲究方法方式,从农资供应,行为规范,依法查处入手,狠抓重点品种、重点市场的监管,提高了工作效率,促进了农资市场秩序根本好转。工作中注意轻重缓急,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和农资使用特点,对种子、农药等重点品种,对主要农资生产销售乡镇村、小规模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聚集地区、市县区域交界乡镇村,农资游商游贩活跃的集市等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三是工作中,我善于避重就轻,为了规范我县农资市场秩序,针对蔬菜用药市场整治活动,确保我县农产品安全。加大了对蔬菜生产基地及周边农资店加大违法添加高毒、剧毒农药等行为的执法监管。坚决查处国家已明令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高毒、高残留农药;查处未经登记或假冒登记,以及超过质量保证期或质量低劣的农药;检查农药的标签、标识及擅更改标签扩大农药使用范围的行为,防止因农药标签误导农民。
每年都参加执法检查55次以上,检查农资经营单位468家(次)以上。三年了共立案查处经营假农药案起,涉案农资价值达2万多元,罚没1WAN千多元。
没收过期农药兽药225瓶,针剂23盒,40袋(其中兽药25袋);对2家销售拆分小麦种子、4家销售过期蔬菜种子的经营店进行警告和没收,共没收小麦种子116公斤,蔬菜种子151小袋。进一步净化了我县农资市场。在种子检查方面,以种子标签和经营档案为突破口,重点查处未经审定品种、无包装及流动经营行为,大力整顿和规范种子市场经营秩序。在肥料检查方面,对农业部登记的微生物、叶面肥料为重点进行检查。在农药检查方面,加强农药标签的查处力度,确保农药质量,进行标签抽查工作,每年抽查农药标签70个以上,通过加大监管力度,农资市场监管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有利地维护了农民的合法利益。
积极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执法人员培训教育。
加大培训宣传力度,营造农资打假氛围。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为推动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
执法为民,认真受理群众投诉纠纷。
随着百姓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的不断加强,各种举报投诉案件不断增多。作为农业执法人员,我时刻保持为民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举报、投诉、来信、来访及农资产品质量纠纷的处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共接待投诉、来访起。通过走访调查,积极居中协调,都得到圆满解决农药许可证办理颁发方面,为了实现局领导打造“法治型、服务型、效能型、诚信型、责任性”行政服务新形象。在农业经营许可证的办理工作中,规范办理程序,简化办理手续,增加透明度,提高办理水平和办理效率。三来了,共受理经营户23家,初审通过90家,现场审核93家,其中限制农药25家。发许可证93家,整改的39家。在承诺期内按时办结率达100%,共接待各种咨询近1000人次,群众评议满意率达到100%。
设工作。通过双公示在线填报系统,已累计公示行政许可信息153条,其中自然人许可32条、法人许可121条,自然人处罚8条。认真做好放管服工作。梳理、审核并上报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7项。20xx年,我主要承担法治工作,认真审核农业综合执法执法案卷的审核,全年共审核执法案卷8件,对执法处罚事实和执法程序的合法性进行审核,指出存在的问题,并要求执法人员进行纠正。以免发生违法行为。
一、文化、新闻出版业务工作
1、完成60家农家书屋建设工作。去年向省新闻出版局申报在我县建设60家农家书屋,于今年4月开始实施,已完成图书和设施的发放,并督促各点已完成图书编目、上架,于9月对各点进行验收;完成拟新建123家农家书屋的申报工作。通过局党组研究,和教育局协调,今年新申报的123家农家书屋全部设在全县各村学校,已完成网上申报及纸质报表的报送工作。
2、文化产业统计工作。完成42家网吧、8家歌舞娱乐场所、5家电子游戏游艺、15家音像制品经营单位、13家图书经营单位、3家印刷企业、7家复打印经营单位及单位事业单位和乡镇文化服务中心基层报表统计和系统录入工作,统计数据已全部报送县统计局和地区文化局。
3、完成网吧、音像制品、出版物等许可证的年检、换证工作。
4、我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已基本完成,地区编办、县编办已批复同意组建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举行了
授牌仪式,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李云德授牌。
二、文化、新闻出版市场监管工作
1、加强日常监管
2、开展专项整治
按照县委、县政府、县综治办以及地区文化局工作安排部署,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制定了《县文广局文化市场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县文广局开展学校幼儿园周边文化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扫黄打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打击侵权盗版专项行动方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文化市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开展专项行动,进行重点打击,到目前为止共开展20余次集中行动,出动车辆60余台次,人员140余人次,共检查网吧420家次,查处违法、违规经营15起,给予罚款10家次、停业整顿2家;对租售非法出版物的书报刊点,进行了严厉打击,收缴盗版教辅教参1091册、非法出版物500册、盗版新华字典12本;对音像制品租售门店进行清查,共收缴各类非法音像制品9000余张,警告经营户5户次;
3、加强宣传,正确引导
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加大对文化市场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人民群众对“扫黄打非”工作的认同感,在“3.15”和“4.26”宣传日期间向群众发放宣传品3500余份,送地区统一销毁非法音像制品5000余张,盗版书刊300本(册);分别召集文化市场经营业主进行
培训和法律、法规的讲解及责任书的"签订。
通过日常检查和专项整治,净化了文化新闻出版市场及校园周边环境,创建“平安文化市场”,有力打击了非法经营活动,为未成年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文化氛围,确保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三、下步工作
1、做好新闻出版业务工作、农家书屋建设工作;
2、完成文化、新闻出版市场统计年报、许可证年检工作;
3、继续深入开展“打击侵权盗版”、“文化市场安全专项整治”、乡镇网吧整治等工作;
4、推进网吧整合、连锁;
5、进一步加强游艺娱乐场所管理;
6、开展沿中“申示”期间校园周边文化市场整治。
7、继续加强文化市场日常检查力度,除对县城文化市场加强监管外,加大对乡镇文化市场的监管力度。
一、回顾一年来的主要工作:
在大队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我中队坚持文明执法、公平执法、人性化执法理念。综合执法工作面广、繁杂、日常工作量大结合工作实际情况,我们理清思路、明确目标、细致安排努力完成。全年完成各种行政处罚X万余元,收取公路赔补费X万余元。在专项打黑行动中查扣非法营运车辆X台;危险物品运输车辆X台;搅拌车辆X台;吊装车辆X台。在治理公路抛洒专项活动中纠正检查车辆X余辆/次,行政处罚违法车辆X台。坚持每周两次路政巡查,清理非公路标志X余块,清理路障X处、在公路控制区内施工行政许可X项。排查客运
车辆、出租车辆X余次,纠正超员行为X余次很好的维护了客运市场秩序。在监管维修企业、驾校方面,我辖区取缔了X家不合法企业,纠正、行政处罚了X家不达标的企业维护了市场秩序正常发展。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加强队伍建设管理工作,提高队伍综合执法能力
四、今后工作努力的方向
我们要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发扬艰苦朴素的工作作风。改变工作思维变被动为主动,科学安合理排工作生活把大队的各项工作更好在完成。同时建议大队增加培训次数,提升我们的执法能力,完善执法证件。我们将以更加饱满热情投入到新的工作中,为交通事业再添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