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8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以下简称“2022年第一次回购股份计划”)。上述内容详见2022年4月28日、2022年5月28日和2022年5月31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48)。
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以下简称“2022年第二次回购股份计划”)。上述内容详见2022年11月25日、2022年11月29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8)、《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90)。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2年10月24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回购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7,474,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8%,最高成交价为12.2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33元/股,成交金额为7,999.3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内容详见2022年10月24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
截至2022年12月21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回购股份计划已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095,35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2%,最高成交价为9.7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5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914.2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2022年第一次回购股份计划: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6月1日)前五个交易日(2022年5月25日至2022年5月31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43,463,600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10,865,900股)。
公司2022年第二次回购股份计划: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11月29日)前五个交易日(2022年11月22日至2022年11月28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78,504,000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19,626,000股)。
(三)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