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蛛网理论,肉价的周期性波动不可避免。由于我国生猪养殖户较为分散,造成养殖户缺乏市场前瞻性,无法判断未来市场行情,在类似完全竞争的市场上,每个养殖户都认为当前市场价格可以持续下去亦或降低价格来迎合市场需求,自己改变生猪供给不会影响价格。双汇在此方面也一直在进行努力,利用现有的产业链来促进肉类加工的发展。
如此一来,双汇将掌控全产业链,上下游联动,不仅可以在源头上充分保证产品供应和质量,还可以加速“逐头检验”标准在行业中的推广和普及,那么,消费者的餐桌上就真正增加了一道安全保障。
加拿大:将努力改善猪肉贸易市场
加拿大猪肉委员会(CPC)对联邦政府在向拉丁美洲出口猪肉期间,积极发展和改善当前加拿大猪肉贸易市场表示赞赏。加拿大养猪业将督促加拿大政府拿出同样的积极和努力与韩国达成自由贸易协定。
多年来,加拿大猪肉产业的目的是发展海外市场,并摆脱对美国市场的依赖性。如今,由于当前贸易市场波动,仅仅是把握少数出口市场风险极大,尤其是当将近50%的加拿大猪肉产量要依靠出口时。
英国:猪肉依旧是最畅销的红肉产品
除了着眼宏观市场外,这份产业报告还深入调查了鲜肉、培根以及香肠、火腿的具体销售情况。消费者调查经理RichardCullen称,在3个月的调查期内,每户英国家庭对鲜肉的消费比2010年同期有一定程度的增加。他还表示,目前猪肉依然是英国市场上最畅销的红肉产品,尽管2011年销量的增加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促销活动引发的。
澳大利亚欲建立鸡蛋生产新标准
澳洲鸡蛋有限公司(AECL)是澳洲鸡蛋产业的代表企业,该企业与鸡蛋生产商正就新的澳洲鸡蛋生产标准展开讨论。
农业高等职业教育通过教育和培养学生来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开发农村人力资源,推广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农业科研成果的转化,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学生只有就业才能实现上述目标,否则就是教育资源的浪费。农业高等职业院校应根据农业政策和发展趋势,结合专业特点、学生的个性榭正,规范合理地指导学生规划职业、促进学生就业,实现高等职业教育的目标。黑龙江省政府提出“做大做强畜牧业”后,农业生产的科学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农业高职院校的毕业生供不应求,毕业生的就业压力相对较小。但是,毕业生拐寸人才市场的“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又茫然不知所措、无所适从。我们试图根据学生的个性特点和农业政策,教师在设置课程上、专业授课过程中帮助学生确立职匕感望和职业目标,培养学生选择职业方向的能力,指导学生设计职业生涯方案,并在实施过程中提高其自身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发现职业生涯规划在就业指导中应用和推广时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探索适合农业高等职业院校的规范化、个性化的就业指导工作。
2农业高职院校进行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的实施过程
2.1采取专业方向分流的课程设置,适应学生个性化的发展
报考农业高等职业院校的学生都有明确学习目的、就业方向,但只能称之为职业愿望,不具备职业生涯规划的系统性、科学险,需要指导其在专业方向分流的基础上确定职业方向,设定整体目标。高等学校的职业教育不可能完全达到个性化教育,但应尽可能地为学生创造适合个人需要和就业方向的课程条件。我们学院批准为独立设置的高等农业职业院校后,设置课程时打破学环斗界限、重组课程,采取宽厚的基础知识技能教学和专业方向分流教学,即学生在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基本技能学习阶段淡化专业界限,在专业课学习阶段将一个专业分为儿个专业方向。这样,宽厚的基础知识技能为学生的个性发展打造了广阔的、扎实的基础平台,专业方向分流则是培养学生的个性特点的具体实施过程。毕业前一学期学生结合职业资格证书的考核明确就业方向、确立职业方向。适应个性化需要的、灵活的课程设置为高职大学生规划真正的、个性化的职业生涯创造了条件。
2.2以制定职业生涯规划的就业指导贯穿大学生活
学生入学的第一学期学习公共基础课,就业指导部门对学彗进行职业生涯规划的意义、作用及目的教育;第二学期学习专业基础课、学且适应了大学生活,就业指导部门指导学生设计职业生沮靓划方案,并实施职业生涯规划的近期目标;第三刹组开始接触一专业课的学习,又书隆会及本行业的现状有了初步的认识和了解,据此适当调整职业生涯规划;第四学期学生面临毕业,其认知能力、综合素质能力趋干成熟,在检验职业生涯规划近期目标的实施结果一就业情况后,继续努力实现职业生涯规划的远期目标。
2.3本课题研究的具体实施
2.3.1对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培训
使学生明确职业生涯规划的意义、作用及目的。采取讲座、发放学习资料、制作并播放多媒体课件等详细讲解职业生涯规划的必要性,介绍典型案例,激发学生的自我实现的欲望。
2.3.2指导和帮助学生制定职业生涯规划方案
3职业生涯规划在农业高职大学生中应用的效果
3.1教师的评价
3.2学生素质
学生的个人综合素质能力得到提高,发挥自己的优势、弥补自己的不足,积极主动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农业高职大学生确定的职业目标呈现多样化,一般都比较切合实际,较少出现理想化的目标,符合自身条件和社会现实需要。学生具有了在自我例古、环境分析的基础上选择职业方向能力,寻求切实可行的方法缩小自身现实状况与目标之间的差距,不再怨天尤人,对就业前景乐观、豁达,同时也要求学校创造条件来满足学生缩小差距的方法。
关键字:在华泰国企业;国际营销;营销策略;皮制品行业
一、绪论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加深,跨国公司获得空前发展。中国地理位置优越、政治、经济环境稳定、生产成本比较低,具有广阔的市场发展潜力,对跨国公司具有较大吸引力。泰国企业国际化战略逐步蔓延,越来越多的企业正谋求海外发展,由于两国的临近的地理位置,几百年的经济做基础,随着中国--东盟国家经贸合作步伐加快,中国将成为泰国对外投资的理想地区。通过大量的文献整理,分析泰国企业在中国国际营销的现状和案例,找出对于泰国A企业进入中国市场后所面临营销问题及其成因:出口市场销售额增长缓慢,销售利润逐年下滑。从而考虑在中国市场的环境下,怎样调整营销策略使得企业得到更多的国际市场占有率,从而使企业有更长远的发展。
二、文献理论综述
1963年美国每周商务杂志对跨国企业公司做了描述性定义:“跨国公司是指符合下列两个条件的公司。第一,它至少要在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国家设定生产点或是争取其他形态的直接投资;第二,具有名副其实的世界性预测能力,其经营者在市场开发、生产和研发等方面,能作出适用于世界各国的多种多样的基本决策。”
三、研究方法与设计
四、研究结果分析
(一)泰国企业在华情况
2003-2012年中国实际利用亚洲42个国家及地区外商直接投资金额排名中,中国香港对中国内地投资位居第一,日本、新加坡分别位于第二、三位。泰国位居第11位,2003年到2012年,泰国对华投资的金额持续波动上升,从整体看直接投资活动较为频繁。泰国对华投资行业主要有:农产品,电子业,信息技术和电信,农林牧渔业,制造业,财产业,服务业,汽车业和汽车零配件行业等。
泰国企业在中国投资,大体上有以下几个方面:从泰国在中国投资行业的扩大而言,已由“三来一补”的加工业、农业,扩展到房地产、银行、商业、旅游服务业,以及能源、交通运输、通讯等基础设施,其中投资较多的是利用中国丰富资源和广阔市场,又是泰国较有优势的产业项目,主要有饲料、食品、塑胶、电力、交通机械等工业项目,家禽家畜和水产养殖业,房地产和土地开发等。其中,制造业对华投资比重最大,占总数的63.75%。其中,制造业中,农副食品加工业占7.92%,比例最高。
(二)泰国企业在华国际营销中存在的问题的原因
2.中国投资环境并非像泰国企业人想象的那么完美。他们有时只考虑到中国劳动力便宜,却忽视了其他提高成本的因素。
3.在全球经济疲软的今天,中国经济一枝独秀,被许多跨国企业视为最后的稻草。不幸的是,这个“淘金场”已经变成世界上竞争最激烈的竞技场。在中国市场上,有美国、欧洲、日本的高手云集,本土品牌厂商也毫不示弱地显示他们的锐意进取和精明手段。作为一个跨国企业,如何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4.面对日益激烈的国际市场,同行业的竞争给企业带来个很大压力,怎样保持市场增长,利润的获得。影响企业国际营销的因素有很多,对于宏观经济因素的变动,作为不可控的因素,大部分企业是无法干预的,但企业可以根据宏观环境的变动,适当调整企业营销策略,增强企业竞争力。接下来的笔者将分析A企业,通过宏观经济的分析,企业自身的优劣势,五力分析,对市场的细分、目标市场的选择和准确的定位制定营销组合策略应该注意的问题及问题的改善办法。
(三)A企业案例分析
Z集团是著名的鳄鱼养殖、研究、生产、旅游为一体的集团化企业。本研究报告只对A企业进行研究,集团及其他分支机构不在本研究报告研究范围之内。研究报告PEST、SWOT、五力分析、结合访问分析如下:
中国皮革行业最惠国进口税率已按WTO承诺完成,与2010年进口关税相同。2012年皮革行业产品最惠国平均进口关税为12.14%。中国双边或多边自由贸易区关税优惠条款幅度和范围继续加大,中国对已签订自由贸易协定国家地区的产品实施协定税率,其关税税率低于优惠税率。2012年,中国皮革行业产品的协定进口关税与上半年相比,除继续对秘鲁、中国台湾、智利、新西兰、巴基斯坦等自贸区的进口关税下调外,与哥斯达黎加又签订了自贸协定,对从哥斯达黎加进口的皮革产品关税有了较大优惠。其中,2012年中国对从亚太进口的皮革行业平均进口关税为10.32%,比最惠国平均进口关税低1.82个百分比,比上半年下调0.05个百分点。这为泰国企业皮革制品业进入中国市场的创造机遇。泰国皮革制品联合会主席刘英杰表示“目前泰国皮革工业经营者正遭受严重困扰,主要是由于原材料价格随石油价格上涨20%―30%,还有皮革市场的激烈竞争,使泰国皮革业者无法调高产品价格。有许多皮革原料价格上涨幅度偏大。虽然2004年泰国皮革出口增长2%,但形势仍令人担忧。
中国已成为继美国之后第二大经济大国,作为跨国企业,进入第二方国家的市场,近几年,欧洲的经济危机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不少冲击,此时的中国式在世界范围内,受经济危机影响最小的国家,近几年,中国的GDP持续上升,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更多的跨国企业选择在中国建立子公司,把目标市场投放中国。随着人们生活和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各种各样的皮包已经成为人们身边不可或缺的饰品。人们要求皮包产品不仅在实用性上有所加强,装饰性也要有所拓展。根据消费者品位的改变,箱包的材质更加多样化,真皮、PU、涤纶、帆布、棉麻等质地箱包引领时尚潮流。同时,在越来越标榜个性的时代,简约、复古、卡通等各类风格也从不同侧面迎合时尚人士张扬个性的需求。在皮制品中,有不少企业为了争抢有限的客户资源,同类型企业经常会打出价格战,相互压低价格,使得行业利润空间极大地被压榨。A企业的兄弟企业M,是作为全球最大的鳄鱼养殖基地,具有几十年丰富鳄鱼养殖企业M,为A企业皮革制品的原材料做坚强后盾。A企业聘请意大利和法国鞣革与制革专家驻厂,指导加工技术。作为一个时尚行业来说,设汁的元素非常重要。鳄鱼皮革制作工艺的提升,一直是全球皮革行业致力攻克的难题。
笔者认为,通过对A企业内外条件进行分析,各方面内容进行综合和概括,进而分析企业的优势、劣势、机会、威胁,可以帮助企业把资源和行动聚集在自己的强项和有最多机会的地方;并让企业的战略变得明朗。总结如下:企业很重视产品的开发,对产品的种类,新产品的推出,专业人员对鳄鱼皮娴熟的加工技术,价格优势是A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其他企业无法比比拟的。张先生在平时赞助小学,关心下一代,还与红十字会联络,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这无形增加了企业的知名度。但在国际营销中,运输成本的上升,经营管理的问题,在陌生的城市如何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对于员工缺乏激励制度。同时,也面对机会和威胁。中泰两国同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关税的下调为可信赖的伙伴(中国)的经济往来带来了机会。但是,贸易技术壁垒、成本的上升都给投资者敲醒警钟。
A企业的购买者议价能力和供应商议价能力都不高,主要是因为A企业的鳄鱼制品原材料完全来自企业内部的养殖基地,这使得他们的价格比同行业的更加便宜,消费者的议价显然也就是不高。潜在进入者威胁不大,因为对鳄鱼的养殖,皮革切割要求比其他皮革更加严格,鳄鱼皮具行业入行门槛高,投入资金高,使得更多想要进入者更加谨慎。对于同行业竞争和替代品竞争对A企业威胁更大。同行业来说,高端奢侈品牌的品牌效应和中低端的仿真鳄鱼皮具的价格优惠都对A企业造成不小的影响。而替代品来说,由于现在市面是箱包材质的不同和赋予产品各种创新理念,使鳄鱼皮具造成一定威胁。
可以根据地理市场细分,消费者心理,产品用途和购买方式五个变量,分四部分分析。在地理方面,根据中国大陆市场的南北方进行划分。中国南方无论在环境气候还是人们生活习惯,消费观念与泰国市场都有相似之处。南方地区,A企业利用同属集团下的N公园作为A企业的一个销售途径。张先生经过实地考察,选择在中国海南三亚建立N公园的中国第一所分园。使企业之间相互盈利。在心理细分中,根据购买者的社会阶层,生活方式或个性特点,将消费者划分为不同的群体。在同一人文统计群体的人可能表现出差异极大的心理特性。根据产品特点,要求消费者具有拥有较高资源水平的群体。而具有较高资源水平的群体有四类:创新者、思考者、成就者和体验者。从消费者购买产品的用途来看,一般分为自用和送礼两个用途,这里细分为:作为家居摆设,生活日用品,礼品赠送。从调查数据得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自然属性理念的提升消费者购买多为自用。目前,消费者对于产品的购买方式主要有:特色商店,网上购买,零售店散货购买等。其中,消费者在网上购买的比重较大。
目标市场的选择是一个综合考虑的过程,首先要看市场需求或潜在需求投资能否收回,效益是否理想,最主要的是靠市场需求。一个有吸引力的市场应当是中小型出口企业首要考的。其次是对市场环境中机会与威胁的析,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等诸多因素均要考虑。根据鳄鱼皮具行业客户类型、品牌倾向和产品类别将产品市场分成了高、中、低三档,分析和评价这些细分市场,为企业正确把握市场,找到有利的市场发展方向提供依据。这有利于A公司明确自身定位,提供符合定位市场的产品。
市场定位必须以消费者需求与消费行为,企业资源能力和竞争环境为依据。通过以上分析,并根据以上选择避强定位策略。泰国A企业进入中国市场要加强宣传产品和服务的差异化程度,才能避开竞争对手的竞争。泰国鳄鱼产品与中国现有鳄鱼产品相比,属于高质量产品,高品质服务,适宜的价位。
A企业产品营销组合策略
首先可以参考A企业在泰国的定价,由于销售地点的差异化,考虑到中国鳄鱼产品的供求条件,市场特征以及运输及税率差异产生的价格变化;同时我们也要参考中国市场的竞争对手的定价,减少定价风险,又使企业容易或得合理的收益。企业产品与同行业相比,有明显的价格优势。由于鳄鱼的生长周期比较长,对生长环境条件极为苛刻,皮料的选择,制作过程都考验着一个公司的综合能力。A企业的兄弟企业M本身就是以一个著名的鳄鱼养殖基地,掌握稀缺的鳄鱼皮料资源,为A企业提供最有力最快速的支持,保证消费者以最优的价格获得最佳的产品体验。但一定要考虑到价格具有一定空间的利润率能较好抵抗风险及抵御外币升值和退税率政策调整;其产品和企业形象在市场中的位置,使本企业与其他企业区分开来,使客户明显感觉和认识到这种差别,从而在客户心中占据特殊的位置。
第一,泰国A企业同属集团的N公园中国建立分园位于海南三亚。在一定程度上建立国外销售子公司或制造商。第二,泰国A企业与中国深圳市美鳄缘投资有限公司拥有全球最大的鳄鱼产业链的公司共同合作。第三,寻求海外分销商或商。营销渠道管理是保证所有的营销渠道有效运行的重要条件。要对分销商和营销渠道做全面的调查和评价,如子分销商支付能力,经营同业竞争产品情况,对公司产品重要程度,执行公司销售政策,不良记录等方面,及时更正对于营销不利的渠道。同时,也要随时考虑到分销商的利益,以保持他们销售产品的积极性。
五、研究结论
首先,解决A企业市场增长缓慢的问题,需要一个明确的以市场细分为基础的目标市场定位,使得公司能有效的采用不同的产品去面对不同需求的消费者,以及树立正确的产品推广策略。A企业的定位是中高端市场,这需采用相应的产品线来适应不同的高中低三档产品。而不是采取所有产品面对同一目标市场进行的推广方式。把三类产品所针对的市场细分化,找到目标市场。
其次,针对不同的产品进行不同市场的定位,A企业需要明确树立新的竞争策略。针对高端市场,采用市场挑战的地位竞争策略;对于中端市场,采用领先地位的竞争策略。再者,A企业需要加强产品研发,已开发为主导来带动销售额的增长。
最后,解决A企业市场增长缓慢的问题,最终需要通过一系列的市场营销组合来实现。这些市场策略组合包括:完善产品多样性,保持产品差异化;建立和培养完善的产品分销渠道;有效的人员推销,电视促销,营业推广和公共关系的建立;促进销售的组合价格策略。
参考文献:
[1]柴成(2011),,《现代营销》,第8期,页35一37.
[2]陈君、刘永宏、谢和书(2012),《市场营销策划》,北京: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页89一149.
[3]范秀成,杜建刚译,卡尔.迈克丹尼尔和罗杰.盖兹著(2010),《市场调研精要》(第6版),电子工业出版社.
[4]李棋、梁璐(2010),《非常营销非常道》,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页159-162.
[5]孟宪忠(2010),,北京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论文。
[6]马述忠(2010),《国际企业管理》(第二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8]王慧(2010),,《消费导刊》,第2期,页82一83.
[9]肖栗(2010),《C公司箱包出口营销策略研究》,广州:华南理工大学硕士学位研究报告。
[10]叶香菊(2012),,《中国工业报》(第B04版)。
[11]GaryArmstrong,&PhilKotler(2009).《MarketingManagement》(13thEdition).China:RenminUniversityPress,页25-46.
[12]GaryArmstrong,&PhilipKotler(2010).《Marketing:nIntroduction》(NinthEdition).PrenticeHall.页393-407.
(一)商贸流通网络体系建设步伐加快
今年,我县始终按照市政府把*建成“渝陕鄂省际边贸旅游中心”的要求,以建设区县商贸“十个一”和乡镇商贸“五个一”为目标,致力于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城乡商贸流通体系。
1、加快市场建设。按照农贸市场的建设规范,完成了县城老城宁河农贸市场的改造,建成了*第一个2500㎡的标准化钢结构开放式农贸市场;建成了近4000平方米、设有标准摊位176个、门市80多个的*四海农贸市场;新建和扩建了田坝、文峰、古路、徐家4个农村市场,其中文峰镇双龙农贸市场改扩建一期工程全面完成并已投入使用;宁河农贸市场作为市级标准化菜市场、文峰镇双龙农贸市场作为商务部“双百市场工程”,正在接受商贸、财政等部门的综合验收。
2、推动农商对接。我们与*商社集团所属的重百、新世纪等全市商贸龙头企业进行了接洽,帮助我县绿野公司、红池腊鲜等绿色农产品直销主城市场,实现了农商对接、产销对接。
3、开展了农家乐星级评定。按照《*市商业委员会*市旅游局关于开展农家乐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贸易、旅游、工商联三部门成立了*县农家乐评审委员会,根据企业申报等级,对照《农家乐服务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地方标准和《*市农家乐达标评定评分细则》逐项评定,评定出了*等3个星级农家乐。
4、完成了*市级商业特色街的建设。日前,*集家电、汽摩、建材、餐饮一体的商业特色街已逐步形成。随着家电(汽摩)下乡惠农政策的实施以来,占据地域优势,滨河路沿线将成为家电、汽车、摩托车的消费者和商家的“觊觎之地”。而随着房地产的快速发展,建材装饰店也发展起来了。占据着优越地域优势和大的人群流动量,大队长老火锅、靓汤坊、小八仙、德庄火锅等餐饮也火爆的发展起来了,成为美食的首选之地。
(二)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良好
(1)今年1-11月,我县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3.6%。预计全年我县将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6%,为政府下达工作目标11亿元的1*%。
(2)截止11月底,我县连锁经营销售额达到3.*亿元,预计该指标到年底能够达到3.5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9%,增幅3个百分点。
(3)1-11月,全县批发零售贸易业商品销售总额达到17.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8.6%。预计截止12月底,全县批发零售贸易业商品销售总额将达到2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1%。
(三)“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全面推进
自“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开展以来,我县按照市政府及县政府要求认真规划并组织实施,确立了负责农业生产资料配送的*县丰谷农资有限公司和负责日用工业品配送的*县联嘉商贸有限公司两个龙头企业。经市县检查验收,全县共改建了县级农资配送中心1个,乡镇农资超市(带配送)30个,村级农资便民店279个;改建了县级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1个,乡镇日用品超市30个,村级日用品便民店296个,已完成全县“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实现县、乡、村三级农家店的全覆盖。而新建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的25亩用地已落实在凤凰工业园区,目前已进入前期规划设计。
(四)家电(汽摩)下乡推广工作成效明显
自20*年12月我县家电下乡工作全面启动以来,在市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商委的正确指导下,在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县贸易、财政、税务、工商等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县家电下乡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截至12月10日,全县审核备案家电汽车摩托车销售网点154个(其中汽摩网点28个),覆盖全县84%的乡镇。全县销售家电下乡产品15105台、摩托车8554辆、汽车617辆,销售金额达9717.68万元,每万户农民家庭平均购买家电下乡产品1189.4台。已补贴家电下乡产品12834台,补贴资金304.28万元,补贴率为86%;补贴汽车摩托车1261辆,补贴资金179万元。
全县家电下乡和汽摩下乡产品补贴资金共计483.28万元。
(五)市场供应充足,运行稳定有序
一是落实了应急保供企业,并与县*百货、联嘉商贸有限公司、中石油*分公司、县粮食有限责任公司、县盐业公司等保供企业签订了保供责任书,保证了粮、油、肉、蛋、奶、菜、糖、盐、成品油、液化石油气、化肥等11类重要商品的市场供应;
二是将县*百货纳入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系统,将两家“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龙头企业纳入重点流通企业监测系统,通过企业报送的监测数据随时掌握市场运行动态,确保市场稳定运行。
三是1000吨市级粮食储备已做好库房准备,正在向周边开县及市外开江等产粮大县调入粮食。
四是为扩大内需,拉动消费,带动市民的消费激情,我局联合*百货、联嘉商贸有限公司、县移动公司和县联通公司组织开展了“20*国庆中秋惠民消费活动”和“20*年迎春购物消费活动”,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高度评价。
(六)危化品和食品安全工作稳步开展
1.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年初,根据20*年目标责任制要求,县贸易局分别与县民爆公司、中石油*经营部、各加油站、各液化气充装站签定了本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自职责。
3.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今年,结合定点屠宰企业换证发牌的机会,我县加强了猪肉食品的安全监管,坚决执行定点屠宰制度,未经县人民政府依法定点许可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所有进入市场销售的生猪产品(牛、羊)必须由畜牧检疫部门检疫加盖检疫合格印章,定点屠宰办加盖检验章方可出售。
4.全面推行酒类流通备案管理。为全面开展酒类流通备案登记管理工作,我县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在文峰、上磺两镇开展了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试点,取得了初步成效;二是多次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以及印制的大量宣传资料进行广泛宣传;三是将酒类备案登记工作纳入乡镇目标考核范围,组织各重点乡镇工作人员召开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培训会,在县城、乡镇、村(社区)全面开展此项工作。据统计,全县今年度新增酒类备案登记745户,已全面完成市级目标任务。
(七)商贸重点项目稳步推进
二是规划*市山货交易市场建设项目。今年7月初,县委、政府已将*山货交易市场项目初步规划选址于马镇坝新城与凤凰工业园区之间,规划占地80—120亩。10月,我县与*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社科院签订了该项目的规划设计合同,该项目的规划将于年底前完成。此外,我县还与吉林省商务厅、长白山山货市场达成意向,同意对*市山货交易市场的规划建设予以协助和支持。并争取到了市政府和市商委700万元的资金支持。
三是马镇坝中心商圈建设项目全面开工建设。马镇坝中心商圈建设项目紧跟新城马镇坝中轴线建设。目前,中轴北岸市民广场、休闲广场、水园商城招商工作已完成。其中,市民广场分为前广场、会议中心区、车库、临街商业、市政广场区、公共开放绿地六大功能区,已于今年6月开工建设,目前项目进展顺利,预计在12月中旬完成主体工程,春节前完成广场区景观打造投入使用;休闲广场分为表演广场、移民文化博物馆和陈列馆等场所,该工程于10月下旬开工建设,预计一期工程在2010年1月31日前完工;水园商城是马镇坝中心商圈所在,该项目将在2010年3月1日前全面开工建设,于2010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程。同时配合开发商积极引进一家大型知名品牌零售企业入驻水园商城,并保证在2011年5月前开始营业,其营业面积不低于8000平方米。
四是宁河风情商业特色街已具雏形。宁河风情商业特色街位于老城漫滩路沿线,已于今年4月启动拆迁工作,从7月底开始全面建设。目前拆迁、南门湾立面改造和港口广场的道路扩建及人行道铺装等建设工作已完成。东门城墙、北门景观平台、四合院、城楼、走廊、及漫滩路绿化等工程都在加紧建设过程中。建成后的宁河风情商业特色街将以旅游产品和特色餐饮为主。
五是启动了花台港物流园区建设项目。发展多种运输方式互补的联合运输形态和综合运输配送体系,是商贸流通产业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所在,是加快商贸流通发展的重要手段和措施。通过建设花台港物流基地,直接把*大宁河与长江三峡黄金水道相连接,与计划中的“安张常”铁路相连接,向上可直通万州、*等大中城市,向下可直达宜昌、武汉等长江中下游地区。从而利用库区蓄水后的水上运输优势,加快货运周转速度,减少物流成本,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为加快物流园区建设,县上已成立花台港物流园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开展了各项前期工作。
六是全国“双百市场”--文峰镇双龙农贸市场改扩建完成。第一期工程全面完成,并投入使用,二期改扩建正在顺利推进,有望在春节前全面投入使用。
七是制定并启动了我县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建设。为使资源能有效循环利用,我局按照商委和*府办发20*186号文件要求,制定了《*县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决定由*金属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市物华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专营公司*回收拆解站为我县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承办单位,行使我县的汽车以旧换新拆解和废旧资源的回收工作。目前,我县汽车以旧换新累计1辆,补贴进展情况正在审核中。
(八)机关党建等各项工作全面推进
三是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调整充实了局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政工科人员为主要工作人员;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及时办理来信来访案件,共处理了案件4件;在开展执法纠风工作、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的同时,还注重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工作。
(九)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规范农业企业财务行为,有利于公平竞争,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结合农业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农业企业。农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是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或以其为依托,农、工、商综合经营,实行独立核算和具有法人地位的农业社会经济组织单位。包括: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私营、外商投资等各类经济性质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类组织形式的企业。
第三条企业应当在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交企业设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合同、章程等文件的复制件。
企业发生迁移、合并、分立以及其他变更等事项,应当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交变更文件的复制件。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保证投资者权益不受侵犯,接受主管财政机关的检查监督。
第五条企业应当完善内部经营责任制。各种类型的农业承包经营单位,包括家庭农场在内,应当实行“自主经营、单独核算、定额上缴、自负盈亏”的办法,认真履行承包合同,完成上缴任务,合理分配收益。
企业对所属的工业、商品流通业、运输业、建筑业、服务业等单位也应赋予其相对独立的经营自,实行“自主经营、单独核算、计算盈亏、定额上缴”的办法;可向银行(信用社)开户,办理存款和贷款。
第六条企业应当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各项生产经营活动要有完整的原始记录;各项财产物资的进出消耗,都应当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并制定和修定各项定额;平时不定期地进行财产清查,年度终了前一定要进行一次全面财产清查。
第七条企业财务部门应当履行财务管理的职责,参与经济预测和决策,做好财务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企业各项资产。
第二章资金筹集
第八条设立企业必须有法定的资本金。
资本金按照投资主体,分为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和外商资本金等。
国家资本金为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以国有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
法人资本金为其他法人单位(包括乡、村、镇等集体资本金)以其依法可以支配的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
个人资本金为社会个人或者本企业内部职工以个人合法财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
外商资本金为外国投资者以及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
第九条企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取国家投资、各方集资或者发行股票等方式筹集资本金。投资者可以用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形式向企业投资。
企业不得吸收投资者的已设立有担保物权及租赁资产的出资。
第十条企业资本金可以一次或者分期筹集。
投资者未按照投资合同、协议履行出资义务的,企业或者其他投资者可以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由企业据以发给投资者出资证明书。
第十二条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在生产经营期间内,投资者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三条企业在筹集资本金活动中,投资者实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其资本金的差额(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的溢价净收入)、接受捐赠的财产;资产评估确认价值或者合同、协议约定价值与原账面净值的差额以及资本汇率折算差额等,计入资本公积金。
资本公积金可以按照法定程序转增资本金。
第十四条企业的负债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付家庭农场款、待转家庭农场上交款、专项应付款、应交税金、应交包干利润、其他应交款、应付利润和其它应付款、应付短期债券、预提费用等。从成本、费用中提取的职工福利费等,作为流动负债。
长期负债包括长期借款、应付长期债券、应付引进设备款、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应付款等。
发行的长期债券按照债券面值计价,实际收到的价款超过或者低于债券面值的差额,在债券到期以前分期冲减或者增加利息支出。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按期偿还各种负债,如发生因债权人特殊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计入营业外收入。
企业流动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
企业长期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筹建期间的,计入开办费;生产经营期间的,计入财务费用;清算期间的,计入清算损益。其中,与购建固定资产或者无形资产有关的,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计入购建资产的价值。
第三章流动资产
第十六条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控制制度。
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家庭农场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货款、待摊费用等。
应收票据应当按照面值计价。贴现应收票据的实得款项与其面值的差额,计入财务费用。
第十七条企业可以于年度终了,按照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1%计提坏账准备金,计入管理费用。
企业发生的坏账损失,冲减坏账准备金。收回已经确认核销的坏账,增加坏账准备金。
不计提坏账准备金的企业,发生的坏账损失,计入管理费用。收回已经核销的坏账,冲减管理费用。
第十八条存货包括各种原材料、农用材料(种子、饲料、肥料、农药)、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幼畜和育肥畜、产成品、商品等。
存货按照实际成本计价。
购入的材料,按照买价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途中合理损耗、入库前的加工、整理及挑选费用和缴纳的税金等计价。自制的材料,按照制造过程中的各项实际支出计价。委托外单位加工的材料,按照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和加工费用等计价。
商品流通业采购的商品,按照商品进价成本计价。
购入的幼畜和育肥畜按实际购入价格计价。自繁的幼畜和育肥畜,按实际成本计价;自繁的幼畜成龄转为产役畜,按市价计价。产役畜淘汰转为育肥畜,按折余价值计价。
自产留用的种子、饲料、口粮以及工业用原材料等,按市价计价。
投资者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盘盈的,按照同类存货的实际成本计价。
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账单所列金额加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缴纳的税金等计价;无发票账单的,按照同类存货的市价计价。
第十九条企业库存的各种原材料、农用材料、低值易耗品可按实际成本核算,也可按计划成本核算,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之间的差异,应当单独核算。
企业领用或者发出的存货,按照实际成本核算的,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后进先出法等方法确定其实际成本;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按期结转其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将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第二十条企业领用的低值易耗品、周转使用的包装物和材料,一次或者分期摊销。
第二十一条存货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盘点,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盘盈的存货,冲减管理费用。盘亏、毁损和报废的存货,扣除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之后,计入管理费用。存货毁损属于非常损失的部分,扣除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四章固定资产
第二十二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产畜和役畜,使用的土地、公路、桥梁、堤坝、水库、干渠、支渠、机井、水泥晒场、经济林木、防护林、养殖池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目录。
第二十三条固定资产按照下列方式计价:
购入的,按照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成本和缴纳的税金等计价。外购的产畜和役畜按购进价加上支付的运输费、保险费等计价。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企业开发利用的土地,包括耕地、草原、矿山等,应造册登记,加强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价。
企业以前年度建设的公路、桥梁、堤坝、水库、干渠、支渠、机井、水泥晒场、防护林等,未计价的暂不计价,但应造册登记,加强管理。企业在1994年以后年度新建的上述固定资产,按建设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企业自行营造的,转入固定资产的橡胶、果、桑、茶树等经济林木,按照营林实际成本计价。企业营造的为生产服务的防风、固沙、护堤等防护林木,也按照营林实际成本计价。
投资者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融资租入的,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价款加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
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账单所列金额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无发票账单的,按照同类设备的市价计价。
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扩建的,按照固定资产的原价,加上改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盘盈的,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企业购建固定资产缴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耕地占用税,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二十四条企业的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期准备、正在施工中和虽已完工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在建工程按照下列方法计价:
自营工程,按照直接材料、直接工资、直接机械施工费以及所分摊的工程管理费等计价。
出包工程,按照应当支付的工程价款以及所分摊的工程管理费等计价。
设备安装工程,按照所安装设备的原价、工程安装费用、工程试运转支出以及所分摊的工程管理费等计价。
第二十五条在建工程发生报废或者毁损,按照扣除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损失,计入施工的工程成本。单项工程报废以及由于非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或者毁损,其净损失,在筹建期间计入开办费,在投入生产经营以后计入营业外支出。
工程交付使用前因进行试运转发生的支出,计入工程成本。在试运转中形成产品且可以对外销售的,以实际销售收入或者预计售价扣除税金后,冲减在建工程成本。
第二十六条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峻工决算的工程,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成本等资料,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计算折旧,竣工决算办理完毕以后,按照决算数调整原估价和已计提折旧。
第二十七条企业下列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房屋和建筑物,在用的机器、机械(包括农业机械),仪器仪表,运输工具,经济林木,产畜和役畜,养殖池,季节性停用和修理停用的设备,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以及1994年以后建设的公路、桥梁、堤坝、水库、干渠、支渠、机井、水泥晒场等。季节性停用的设备应在使用的季节提足全年折旧,计入使用期间的成本。
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破产、关停企业的固定资产,以及防护林、开发利用的土地(包括耕地、草原、矿山)等。
1993年以前建设的公路、桥梁、堤坝、水库、干渠、支渠、机井、水泥晒场等,也不计提折旧。
第二十八条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一般采用平均年限法和工作量法。经财政部批准的技术进步快的企业,其机器设备可以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
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具体的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在开始实行年度前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
第二十九条采用平均年限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公式为:
1—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折旧年限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月折旧率
净残值率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的3—5%确定,净残值率低于3%或者高于5%的,由企业自主确定,并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
采用工作量法的固定资产折旧额计算公式为:
(一)按照行驶里程计算折旧的公式:
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
单位里程折旧额=—————————————
总行驶里程
(二)按照工作小时计算折旧的公式:
每工作小时折旧额=—————————————
总工作小时
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公式为:
2
年折旧率=————×100%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其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净额平均摊销。
采用年数总和法的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折旧额的计算公式为:
折旧年限—已使用年数
年折旧率=———————————————×100%
折旧年限×(折旧年限+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需要变更的,须在变更年度以前,由企业提出申请,报主管财政机关批准。
第三十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应当按月计提。月份内开始使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月份内减少或停用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提足折旧的逾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其净损失计入企业营业外支出,不得补提折旧。
企业按照规定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计入成本、费用,不得冲减资本金。
第三十一条企业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计入当期成本、费用。修理费用发生不均衡、数额较大的,可以采用分期待摊或者预提的办法,并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采用预提办法的,实际发生的修理费用冲减预提费用,实际支出数大于预提费用的差额,计入有关费用;小于预提费用的差额冲减有关费用。
第三十二条固定资产有偿转让或者清理报废的变价净收入与其账面净值的差额,作为营业外收入或者营业外支出。
固定资产变价净收入是指转让或者变卖固定资产所取得的价款减清理费用后的净额。固定资产净值是指固定资产原值减累计折旧后的净额。
第三十三条企业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固定资产盘点清查,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其原价减估计折旧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盘亏及毁损的固定资产,按照原价扣除累计折旧、变价收入、过失人及保险公司赔款后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支出。企业在建工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损益,计入有关工程成本。
筹建期间发生的与工程不直接有关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和清理净损益,以及由于非常原因而造成的固定资产清理净损失,计入开办费。
第五章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三十四条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第三十五条无形资产一般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投资者作为资本金或者合作条件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金额计价。
购入的,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
自行开发并且依法申请取得的,按照开发过程中实际支出计价。
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账单所列金额或者同类无形资产市价计价。
除企业合并外,商誉不得作价入账。非专利技术和商誉的计价应当经法定评估机构确认。
第三十六条无形资产从开始使用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平均摊入管理费用。无形资产的有效使用期限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法律和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中规定有法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按照法定有效期限与合同或者企业申请规定的受益年限孰短的原则确定。
法律没有规定有效期限,企业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中规定有受益年限的,按照合同或者企业申请规定的受益年限确定。
法律和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均未规定法定有效期限或者受益年限的,按照不少于10年的期限确定。
第三十七条企业转让无形资产取得的收入,除有偿转让土地使用权净收入和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国有企业对国家划拨给的土地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权,在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建立永久性耕地保护制度的前提下,少量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有偿转让。企业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给其他单位时,应本着从严控制农业耕地转非农用地的原则,经有关部门批准办理有偿转让手续,并按规定缴纳税费。缴纳税费后的净收入增加国家资本金。
第三十八条递延资产,包括开办费、土地开发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等。
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筹建期间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利息等支出。
下列费用不包括在开办费内:应当由投资者负担的费用支出;为取得各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所发生的支出;以及筹建期间应当计入资产价值的汇兑损益、利息支出等。
开办费从企业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按照不短于5年的期限分期摊入管理费用。
土地开发费是指企业1994年以后在土地开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上述土地自交付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其开发费按照不短于5年期限分期摊入制造费用或管理费用。
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赁期限内分期摊入制造费用或者管理费用。
第三十九条其他资产包括特准储备物资、银行冻结存款、冻结物资、涉及诉讼中的财产等。
特准储备物资是指不参加生产经营的经国家批准储备的特种物资。
第六章对外投资
第四十条企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或者购买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包括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
企业不得以国家专项储备的物资以及国家规定不得用于对外投资的其他财产向其他单位投资。
第四十一条企业对外投资的计价,按照下列原则确定:
以现金、存款等货币资金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的,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计价。
以实物、无形资产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企业认购的股票,按照实际支付款项计价,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含有已宣告发放但尚未支付股利的,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扣除应收股利后的差额计价。
企业认购的债券,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实际支付款项中含有应计利息的,按照扣除应计利息后的差额计价。
溢价或者折价购入的债券,其实际支付的款项(扣除应计利息)与债券面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第四十二条企业以实物、无形资产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的,其资产重估确认价值与其帐面净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金。
第四十三条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没有实际控制权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并且不因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增加或者减少而变动;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在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增加或者减少的数额中应当分摊的部分,作为企业的投资收益或者投资损失,同时增加或者减少企业的对外投资,并且在企业从被投资单位实际分得股利或者利润时,相应减少企业的对外投资。
第四十四条企业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或者股利和利息,计入投资收益,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或者补缴所得税。企业收回的对外投资与长期投资帐户的帐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或者投资损失。
第七章成本和费用
第四十五条企业应当建立与管理体制相适应的成本核算体制。规模较大的企业,可实行两级成本核算,成本核算分别在基层核算单位和企业进行。规模较小的企业可实行一级成本核算,成本核算集中在企业进行。
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分业核算制,对所属的农业、工业、商品流通业、运输业、建筑业、服务业等单位应当分别核算成本,企业要定期进行成本汇总。对统一经营的农业,由农业基层核算单位(如生产队)核算农产品成本;承包经营的农业,由家庭农场等农业承包经营单位核算农产品成本。企业不核算农业承包经营单位的农产品成本,但由承包单位将大宗农产品交企业经销的,由企业按实际支付给承包单位的结算价计算企业的农产品销售的营业成本。
第四十六条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成本管理要求确定成本核算的重点和对象。主要产品成本应单独核算,次要产品成本可适当合并核算。
企业主要农产品确定为小麦、水稻、大豆、玉米、棉花、糖料、烟叶、牛奶、羊毛、肉类(分猪、牛、羊、禽肉)、禽蛋、蚕茧、林产品(原木、锯材、干胶、水果、茶叶)、水产品(鱼、虾、贝、藻类)等。需要补充主要农产品目录的,由企业确定。
企业的畜牧业生产应核算饲养成本和产品成本。畜禽的饲养成本和产品成本,原则上要分群核算;条件不具备的可按畜禽类别混群核算。
企业的水产养殖生产,应核算苗种培育和成品饲养成本。鱼、虾混养,贝、藻混养可以分品种核算成本,也可合并计算一个混养成本,再按各个品种的售价比例,计算各个产品的成本。
企业所属工业、商品流通业、运输业、建筑业、服务业等行业的成本核算对象,按实际情况由企业确定。
第四十七条企业应当正确划分生产经营成本和期间费用;正确划分本期成本、费用和下期成本、费用的界限;正确划分成本计算期。农业产品成本应当在产品产出的月份核算。农业产品成本和费用,应计算至以下阶段:
粮豆的成本算至入仓入库和场上能够销售为止。从仓囤出库和场上交售发生的包装费、运杂费,作销售费用处理。
不入库、入窖的鲜活产品的成本,算至销售为止;入库、入窖的鲜活产品的成本,算至入库、入窖为止。
棉花的成本算至加工皮棉为止。打包上交过程中发生的包装费、运输费作销售费用处理。
纤维作物、香料作物和水参等农产品的成本,算至加工完成为止(如水参加工成干参、红参、糖参,香茅草加工成香茅油)。
年底尚未脱粒作物的成本,应当包括预提脱粒费用。下年度实际发生的脱粒费用与预提数的差额,由下年度同一作物负担。
林产品的成本,橡胶应当算至加工成干胶片,茶应当算至加工成商品茶。没有加工设备的,橡胶可算至鲜胶乳,茶可算至鲜叶。
水产品的成本,贝、藻类应当算至加工成干品。
第四十八条企业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包括直接工资、直接材料、商品进价以及其他直接支出,直接计入生产经营成本;企业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间接费用,应当按成本核算对象,分配计入生产经营成本。
直接工资包括企业直接从事生产经营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直接材料包括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原材料、农用材料、辅助材料、备品配件、外购半成品、燃料、动力以及其他直接材料。
商品进价为商品流通业购进商品的原始进价和购入环节交纳的税金。
其他直接支出包括直接从事生产经营人员的职工福利费等。
间接费用(农业、工业为制造费用)包括企业各个生产经营单位(生产队、车间)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生产单位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单位的折旧费,租赁费(不包括融资租赁费),修理费,机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运输费,保险费,设计制图费,试验检验费,劳动保护费,季节性、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土地开发费摊销以及其他间接费用。差旅费标准由企业参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自行确定,并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
企业零星果、桑、茶树的更新及小面积种植支出,可计入当期成本。
第四十九条企业的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为期间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二)管理费用是指企业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如分场)为管理和组织经营活动的各项费用,包括公司经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董事会会费,咨询费,审计费,诉讼费,排污费,绿化费,税金,土地使用费(海域使用费),土地损失补偿费,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无形资产摊销,开办费摊销,土地开发费摊销,业务招待费,坏帐损失,存货盘亏、毁损和报废(减盘盈)以及其他管理费用。实行家庭农场等各种承包经营形式的企业,企业的管理费用应扣除家庭农场等各种承包经营单位实际上交的管理费用(包括劳动保险费)。
公司经费包括企业总部管理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以及其他公司经费。
工会经费是指按照职工工资总额2%计提拨交给工会的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而支付的费用,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计提。
劳动保险费是指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退休金(包括按照规定缴纳的离退休统筹金)、价格补贴、医药费(包括企业支付离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费用)、职工退职金、6个月以上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照规定支付给离休人员的各项经费。
待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交纳的待业保险基金。
董事会会费是指企业董事会及其成员为执行职能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差旅费、会议费等。
咨询费是指企业向有关咨询机构进行科学技术经营管理所支付的费用,包括聘请经济技术顾问、法律顾问等支付的费用。
审计费是指企业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进行查帐验资以及进行资产评估等发生的各项费用。
排污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交纳的排污费用。
绿化费是指企业对场区等进行绿化而发生的零星费用。
税金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支付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土地使用费(海域使用费)是指企业使用土地(海域)而支付的费用。
土地损失补偿费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破坏的国家不征用的土地所支付的土地损失补偿费。
技术转让费是指企业使用非专利技术而支付的费用。
技术开发费是指企业研究开发农业、工业新产品子、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试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验费,新产品试种、试养、试制,技术研究有关的经费。企业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据实列支。
无形资产摊销是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指投资者投入或企业购入的)、非专利技术和其他无形资产的摊销。
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费用,在下列限额内据实列入管理费用:全年营业收入在1500万元以下的,不超过年营业收入5‰;超过1500万元(含1500万元)但不足5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3‰,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但不足一亿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2‰;超过1亿元(含1亿元)的,不超过该部分的1‰。
(三)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净损失、调剂外汇手续费、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筹资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等。
第五十条职工福利费按照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4%提取。
职工福利费主要用于职工的医药费(包括企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交纳的医疗保险费)、医护人员的工资、医务经费、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的工资以及按照国家规定开支的其他职工福利支出。
第五十一条企业一次支付、分期摊销的待摊费用,按照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确定分摊的数额。分摊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多次收获的多年生作物,在未提品前的累计费用,视同待摊费用处理;本年产出产品的成本包括往年费用的本年摊销额和投产后本年发生的全部费用。
在费用尚未发生以前,需要从成本中预提的费用项目和标准,由企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预提数与实际数发生差异时,应及时调整提取标准,多提数一般应在年终冲减成本、费用,年终财务决算时不留余额。需要保留余额的,在年度财务报告中予以说明。
第五十二条企业不得以计划成本、估计成本、定额成本代替实际成本。采用计划成本或者定额成本核算的,按照规定的成本计算期,及时调整为实际成本。
企业的下列支出,不得列入成本、费用:为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对外投资的支出;被没收的财物,支付的滞纳金、罚款、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企业赞助、捐赠支出;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各种付费;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其他支出。
第八章营业收入、利润及其分配
第五十三条营业收入是指企业销售产品、商品取得的销售收入和运输营运收入、工程价款结算收入、服务收入及其他业务收入。包括企业内部单独核算单位之间相互提品、劳务等收入。自产留用产品视同销售应计算收入,自产留用产品包括:种籽、饲料、口粮以及工业用原材料;幼畜成龄转作产畜和役畜的牛、马、骡、驴、鹿、骆驼等。
企业应分业核算营业收入。企业的营业收入按行业可分为:农业销售收入、工业销售收入、商品流通业销售收入、运输业营运收入、建筑业工程价款收入、服务业收入等。企业应正确计算农业收入,包括企业统营部分的收入和由企业经销的家庭农场等农业承包单位经营部分的收入。家庭农场等农业承包单位交给企业的大宗农畜产品,企业按实际销价计算承包经营部分的农业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包括材料销售、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转让(不包括对国家划拨的土地实行有偿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提供劳务等取得的收入。
第五十四条企业一般应于产品、商品已经发出,劳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凭据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发生的销售退回、折让或折扣,冲减营业收入。
第五十五条企业的利润总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利润总额=农业利润总额+工业利润总额+商品流通业利润总额+运输业利润总额+建筑业利润总额+服务业利润总额。
企业的行业利润总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家庭农场实际上缴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主营业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主营业利润=主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费用—营业税金(包括农牧业税)及附加
其他业务利润=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支出(包括其他营业税金及附加)
第五十六条投资净收益是指投资收益扣除投资损失后的数额。
投资收益包括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股利和债券利息,投资到期收回或者中途转让取得款项高于帐面价值的差额,以及按照权益法核算的股权投资在被投资单位增加的净资产中所拥有的数额等。
投资损失包括投资到期收回或者中途转让取得款项低于帐面价值的差额以及按照权益法核算的股权投资在被投资单位减少的净资产中所分担的数额等。
家庭农场实际上缴利润是指家庭农场等承包经营单位按照合同规定实际上缴当年的和补缴上年欠缴的利润。
企业的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支出。
营业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的盘盈和出售净收益、罚款收入、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等。
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和出售的净损失、非季节性和非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中小学经费(有拨款补贴的企业应扣除拨款补贴)和技工学校经费、非常损失、公益救济性捐赠、赔偿金、违约金、防讯抢险支出、经财政部批准的其他项目等。
企业各业的营业外支出,包括各业自身的营业外支出和企业本部分摊的营业外支出。企业本部分摊的营业外支出,可按产值、人数、成本费用等方法均摊至各业。具体分摊方法由企业确定。
营业税金(包括农牧业税)及附加是指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农牧业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企业收到出口产品退税以及减免流转税退回的税金,作为减少营业税金处理。
第五十七条缴纳所得税的企业,其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利润等弥补。下一年度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五年内延续弥补。五年内不足弥补的,用税后利润弥补。
实行财务包干办法的国有企业,其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财政核定下拨的包干补贴弥补,尚不能弥补的可以用以后年度利润弥补。
第五十八条利润总额按照国家规定作相应调整后,缴纳所得税的企业,依法缴纳所得税;实行财务包干办法的国有企业,按包干办法上缴利润。
第五十九条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或实行财务包干办法的国有企业,完成上缴包干利润后的利润(如核定包干补贴的应增加利润分配),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一)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二)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
(三)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所得税后利润或上缴包干利润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或用于转增资本金,但转增资本金后,企业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一般不得低于注册资金的25%。
(四)提取公益金。公益金主要用于企业的职工集体福利设施支出。
(五)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向投资者分配。
第六十条股份有限公司提取公益金以后,按照下列顺序分配:(1)支付优先股股利;(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提取和使用;(3)支付普通股股利。
当年无利润时,不得分配股利,但在用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后,经股东会特别决议,可以按照不超过股票面值6%的比率用盈余公积金分配股利,在分配股利后,企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金的25%。
第六十一条企业应积极参加社会保险,包括农业保险。因遭受特大自然灾害而发生的财产损失,应用投保的保险赔偿金补偿和由企业按有关规定列支。
第九章外币业务
第六十二条企业的外币业务,是指以记帐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进行的款项收付、往来结算和计价等业务。
企业一般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业务收支以外币为主的企业,可以外币作为记帐本位币。
记帐本位币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果需要变更,应当报主管财政机关批准,并在财务情况说明书中予以说明。
第六十三条企业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记帐本位币金额。折合汇率采用外币业务发生时的国家外汇牌价(原则为中间价,下同),或者当月1日的国家外汇牌价。
月份终了,企业应当将外币现金、外币银行存款、债权、债务等各种外币帐户的余额(不包括按照调剂价单独记帐的外币项目),按照月末的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记帐本位币金额。按照月末国家外汇牌价折合的记帐本位币金额与帐面记帐本位币金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第六十四条企业发生的汇兑损益,筹建期间发生的,如果为净损失,计入开办费,从企业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按照不短于5年的期限平均摊销;如果为净收益,从企业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按照不短于5年的期限平均转销,或者留待弥补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亏损,或者留待并入企业的清算收益。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计入财务费用;清算期间发生的,计入清算损益。其中与购建固定资产等直接有关的汇兑损益,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计入资产的价值。
企业收到投资者的出资额,如果需要折合为记帐本位币的,有关资产帐户按照当日国家外汇牌价或者当月1日的国家外汇牌价折合;实收资本帐户按照合同、协议约定的国家外汇牌价折合;合同、协议未作约定,按照企业初次收到出资额时的国家外汇牌价折合。
有关资产帐户与实收资本帐户采用的折合汇率不同产生的折合记帐本位币差额,作为资本公积金。
第六十五条企业发生外汇调剂业务时,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企业按照买入的调剂外汇调剂价单独记帐的,支用时,按照买入时的帐面调剂价折合为记帐本位币金额记帐。帐面调剂价可以采用逐笔辩认法、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等方法确定。
企业调剂外汇不实行单独记帐的,买入的调剂外汇按照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为记帐本位币金额,外汇调剂价与国家外汇牌价的差额,作为调剂外汇价差。在支用调剂外汇时,属于购买资产或者支付费用,调剂外汇价差计入有关资产价值或者有关费用;属于偿还债务的,调剂外汇价差计入财务费用。卖出调剂外汇时,实际取得款项与按国家外汇牌价折合的记帐本位币金额的差额,应当冲销调剂外汇价差,如有余额,作为汇兑损益处理;卖出其他外汇时,作为汇兑损益处理。
第十章家庭农场财务
第六十六条家庭农场是指企业内部对职工家庭实行“自主经营、单独核算、定额上缴、自负盈亏”的承包经营单位。家庭农场包括实行承包经营的家庭林场、家庭牧场、家庭渔场、家庭工厂、家庭商店以及其他类型的职工家庭承包单位。
企业对家庭农场实行承包经营,企业与家庭农场的经济往来应及时办理结算。
第六十七条家庭农场要积极筹集生产经营资本金。各项生产经营所需要的资金,除由家庭农场自理外,也可以向银行申请借款,自行偿还。家庭农场产品全部或大部分上交企业销售,其生产经营资金确有不足的,企业可适当借给部分资金,在当年内收回,或从上交产品的价款中扣回,并可适当收取资金占用费;对少数困难的家庭农场,也可以通过周转金有偿扶持。
家庭农场拥有的大中型农业机械等固定资产,应登记入帐,计提折旧。家庭农场的流动资产和其他资金也应入帐管理。
第六十八条家庭农场应上缴税金、利润和有关费用。
家庭农场应按税法向国家缴纳税金。
家庭农场上缴利润指标,应按土地等级和数量、水利条件、公共设施、经营内容、前几年生产水平和盈利水平等因素,本着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个人三者利益的原则合理确定,与企业签定合同。
家庭农场职工享受公费医疗、困难补助等待遇的,应按规定上缴职工福利费;享受劳动保险待遇的,应按规定上缴劳动保险费。家庭农场应负担与其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管理费用。企业对家庭农场应负担的各项费用要实行“定项限额”控制,具体办法由企业制定。
第六十九条家庭农场应计算利润。家庭农场的利润总额为营业总收入减营业总支出、减定额工资、减税金、减应缴管理费用后的余额。
营业总收入,是指家庭农场承包经营内的农、工、商等各业及劳务等收入。
营业总支出,是指家庭农场承包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生产经营费用、应上缴企业的职工福利费用。
定额工资,是指家庭农场按规定计算出的劳动力基本报酬。
税金,是指按税法规定应缴纳的销售税金、农牧业税等各种税金。
管理费用(包括劳动保险费),是指按企业规定应上缴的管理费用。
第七十条家庭农场除了计算利润外,还应计算收益分配。家庭农场的收益分配总额为营业总收入减营业总支出、减税金、减应缴管理费用后的余额。家庭农场净收入为收益分配总额减应缴利润后的余额。
企业要帮助和督促家庭农场通过收益分配,建立生产储备基金,并动员其积极参加农牧业保险,具体办法由企业制定。
第十一章企业清算
第七十一条企业宣布终止时,应当成立清算机构,清算机构在清算期间,负责制定清算方案,清理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和财产清单;处理企业债权、债务;向投资者收取已认缴而未缴纳的出资;清结纳税事宜;处置企业的剩余财产。
第七十二条清算期间,未经清算机构同意,不得处置企业财产。
清算企业的财产包括宣布清算时企业全部财产以及清算期间取得的资产。
已经作为担保物的财产相当于担保债务的部分,不属于清算财产,担保物的价款超过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部分,属于清算财产。
清算财产的作价一般以帐面净值为依据,也可以重估价值或者变现收入等为依据。
企业清算中发生的财产盘盈或者盘亏,财产变价净收入、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归还的债务或者无法收回的债权,以及清算期间的经营收益或损失等,计入清算损益。
第七十三条企业在宣布终止前六个月至终止之日的期间内,下列行为无效,清算机构有权追回其财产,作为清算财产入帐:(1)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2)非正常压价处理财产;(3)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5)放弃自己的债权。
第七十四条清算费用包括法定清算机构成员的工资、差旅费、办公费、公告费、诉讼费及清算过程中所必须的其他支出。清算费用从现有财产中优先支付。
企业财产支付清算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1)应付未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等;(2)应缴未缴国家的税金;(3)尚未偿付的债务。
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债务,按照比例清偿。
第七十五条企业清算终了,清算收益大于清算损失、清算费用的部分,依法缴纳所得税。清算完毕后的剩余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按照下列原则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者外,按照投资各方的出资比例分配。
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优先股股份面值对优先股股东分配;优先股股东分配后的剩余部分,按照普通股股东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如果剩余财产不足全额偿还优先股股金时,按照各优先股股东所持比例分配。
清算完毕,清算机构应当提出清算报告并造具清算期内收支报表,连同注册会计师查帐报告,一并报送主管财政机关。
第十二章财务报告与财务评价
第七十六条企业应当定期向主管财政机关等政府部门以及其他与企业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企业报送的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企业按月、按年编报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财务报表。
第七十七条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生产经营、利润实现和分配、资金增减和周转、财务收支、税金缴纳、各项财产物资变动等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报出财务报告前发生的对企业财务状况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七十八条企业总结和评价本企业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财务指标包括偿债能力指标、营运能力指标和盈利能力指标。具体包括: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应收帐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资产负债率、资本金利润率、营业收入利税率、成本费用利润率等。
1.流动比率。衡量企业资产在短期债务到期以前可以变为现金用于偿付流动负债的能力。计算公式为:
流动资产
流动比率=————×100%
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衡量企业流动资产中可以立即用于偿付流动负债的能力。计算公式为:
速动资产
速动比率=————×100%
速动资产=流动资产-存货
3.资产负债率。衡量企业利用债权人提供资金进行经营活动的能力,反映债权人发放贷款的安全程度。计算公式为:
负债总额
资产负债率=——————×100%
全部资产总额
4.应收帐款周转率。用于反映企业应收帐款的流动程度。计算公式为:
赊销收入净额
应收帐款周转率=————————×100%
平均应收帐款余额
赊销收入净额=销售收入-现销收入-销售退回、折让、折扣
平均应收期初应期末应
=(+)÷2
帐款余额收帐款收帐款
5.存货周转率。衡量企业销售能力和存货是否过量。计算公式为:
销货成本
存货周转率=————×100%
平均存货
平均存货=(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
6.资本金利润率。衡量投资者投入企业资本金的获利能力。计算公式为:
利润总额
资本金利润率=——————×100%
资本金总额
7.营业收入利税率。衡量企业营业收入的收益水平。计算公式为:
利税总额
营业收入利税率=————×100%
营业收入
8.成本费用利润率。反映企业成本费用与利润的关系。计算公式为:
成本费用利润率=——————×100%
成本费用总额
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上述指标以外的一些比率进行分析。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七十九条本制度由财政部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八十条企业按照《企业财务通则》和本制度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订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并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各地区、各部门不再另行制定企业财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