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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23年第二批次选聘高层次人才的公告

>南皮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吴桥县2023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邯郸市肥乡区2023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衡水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第二批)公告

>河北省京剧艺术研究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23年第二批次选聘高层次人才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为满足学院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采取选聘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50名。为做好此项工作,保证选聘工作顺利进行和客观公正,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择优聘用。

二、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4日至2005年9月3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

7.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8.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2021、2022、2023年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4)2021、2022、2023年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9.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要求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岗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3年9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2023年9月1日及以后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留学回国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3.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二)报名

3.应聘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扫描件一份(正反面在一页);

(2)普通类本科和研究生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及成绩单扫描件一份(三者缺一不可);留学回国和其他海外、国外学历学位获得者,须于报名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加盖国家认可翻译机构公章的所学专业课程翻译件扫描件各一份;

(3)近期蓝底2寸免冠照片电子版;

(三)资格审查

学院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进入面试环节。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本次选聘不设开考比例。

(四)面试

1.适岗性评价。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大于等于5:1时,进行适岗性评价;小于5:1则直接进入试讲环节。适岗性评价主要是对专业知识、逻辑思维能力、创新思维与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资历经验、心理状况、仪态风貌等方面进行测评,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60分及以上按成绩由高到低与招聘岗位数按5:1的比例进入试讲环节。

(五)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核

考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考核。考察内容、程序、方式在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处指导下按照《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方法》(冀办发〔2014〕40号)、《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唐山市公安局唐山市民政局唐山市卫健委唐山市教育局唐山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对密接未成年人行业特岗人员实行入职查询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唐检会〔2021〕8号)文件有关考察的要求执行。考核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户籍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报到证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公示

选聘结果在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www.tsgzy.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试讲组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结束后拟聘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八)聘用

四、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单位地址:唐山市曹妃甸新城渤海大道25号

联系人:于老师

电子信箱:gzyzp8832196@163.com

南皮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政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8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证件审核、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

我县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工作人员93名。各招聘单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南皮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且已取得毕业证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2023年普通类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其他招聘单位户籍要求详见《南皮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9月5日至2005年9月5日期间出生);南皮县网络管理中心专技2、纪委监委监察工作保障中心专技1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2年9月5日至2005年9月5日期间出生);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资格证书;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三)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此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2.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3.岗位条件中“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沧州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沧州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4.岗位条件中“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3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志愿者。

5.教师资格证书要求:报考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的,需取得教师资格证。

6.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公职的、失信被执行人;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5.普通类全日制高校在读的学生;

6.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5)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费:100元。

(二)网上报名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招考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进入面试人员在证件审核及其他招聘环节,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其责任。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交费程序。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高峰期,提高报名效率,避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错失改报机会。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将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考试测评机构统一命题,统一阅卷。

(3)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

2.证件审核

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证件审核。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参加证件审核的人选。教育类、乡镇卫生院岗位比例为1:2,其他岗位比例为1:3,达不到比例的考生全部进入证件审核,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证件审核。

证件审核时考生须出具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以下证件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需有带公安户口专用章的首页、本人页);

(2)毕业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

逾期未提供证件、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组织及评分。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严格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组织实施。采取异地命题,外聘评委的方式进行。面试评委由7人组成,评委及工作人员均实行入闱管理,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计算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评委的评分相加之和除以其余评委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总成绩合成及排名确定

面试结束后,教育类(南皮县第一中学、南皮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卫生类、综合类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者,采取依次按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面试成绩高者、学历层次高者和院校录取批次高者的方法确定排名顺序,若仍不能区分排名者,则另行加试。

在此后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四)资格复审、体检及人选确定

(五)考察

资格复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县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司法部门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经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南皮县人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新聘用人员在本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五、有关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吴桥县2023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我县政府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3年7月底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学信网、学位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2023年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生、驻吴桥部队随军家属不限户籍;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一方如有吴桥县辖区常住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吴桥县辖区户籍。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9月8日至2005年9月7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2年9月8日-2005年9月7日期间出生);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户籍、资格证书等条件;

(三)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3)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2.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沧州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沧州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沧州市户籍退役士兵。

3.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4.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7.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的学生(不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9.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四、报名

(一)报名及交费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交纳报考费的方式。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严格实行自律机制,即对网上提交的学历、毕业院校、户籍、工作经历等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发现与招聘岗位要求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资格)。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交纳报考费100元。

2.网上报名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招考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进入面试人员在证件审核及其他招聘环节,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其责任。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交费程序。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高峰期,提高报名效率,避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错失改报机会。

3.开考比例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与证件审核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笔试内容:

教育类:吴桥县第二初级中学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专业能力测验》。

卫生类:吴桥县卫生监督所、吴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吴桥县人民医院(不包括009003006岗位)、吴桥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吴桥县杨家寺乡卫生院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专业能力测验》。

综合类:除教育类和卫生类外,其他事业单位岗位(包括009003006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证件审核环节。

(二)证件审核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分岗位按1:2的比例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证件审核,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证件审核。

考生证件审核需提供的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吴桥县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2)需自行打印。

(3)提供学信网、学位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查询信息(自行打印)。

(4)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按驻吴部队随军家属条件报考人员须提供随军证明等佐证材料,按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有吴桥县常住户籍报考的人员需提供结婚证、父母、岳父母、公婆户口薄等佐证材料。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自动放弃或无故不按时参加证件审核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三)面试

面试分值100分,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淘汰。面试结束后,在面试考点公布面试成绩。

六、公布考生综合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试讲)×60%;

报考卫生类和综合类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采取依次按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笔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在此后的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公示等环节需要递补时,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七、体检

八、考察及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及资格复审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专业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报考人员的个人档案等材料原件。考察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聘用

十、有关要求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本次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

邯郸市肥乡区2023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邯人社〔2011〕31号),为满足我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岗、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为肥乡区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93名,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47名,定向招聘岗位9名,分别为:

乡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25名,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12名;

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9名,其中定向招聘岗位9名;

乡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16名,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8名;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43名,其中限“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27名。

岗位条件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1年9月1日及以后毕业)、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期间入伍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1年9月1日及以后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定向招聘岗位”是指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务冬奥会大学生志愿者”。

2.“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河北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河北省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后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服务冬奥会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3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9月1日以前出生,含当日)、35周岁及以下(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不含当日);

3.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基层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所有岗位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高校毕业生以及定向招聘岗位的不限户籍。其他报考者应具有邯郸市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岗位要求的常住户籍,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学位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三)回避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资格初审及缴费: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人员确定为进入笔试人员。报名者须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如有不实者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

5.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招聘岗位条件。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4)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考务费的支付,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费。

6.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时允许该岗位已报名的考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如考生放弃改报或无法改报的,将全额退还报名考务费。岗位报名、核减及取消情况在肥乡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7.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先行在网上缴费,在笔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到肥乡区委组织部审核并办理退费手续。具体办理要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当地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出具的贫困证明或经当地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办)盖章的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笔试

2.笔试命题。笔试试题由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命题、组卷、制卷、阅卷并签订保密协议。

4.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3:1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在肥乡区人民政府网查询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笔试准考证;

2.居民户口簿(配偶符合户籍条件的提供结婚证和配偶的户口页,或父母、公婆、岳父母的户口页);

3.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考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认证书》;

5.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对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报考同岗位笔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由高到低的顺序对考生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肥乡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5.面试命题。为保障公平、公正,由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委托具有命题资质的有关高校和考试机构确定面试内容并签订保密协议。

6.面试打分。评委对考生的面试进行打分,打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有效数字。面试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7位评委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7.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考点现场公布。考生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肥乡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8.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或服务冬奥会大学生志愿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由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因体检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要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

因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比例内空缺,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肥乡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八)选岗

对拟聘用人员,依据报考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岗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选岗先后顺序: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或服务冬奥会大学生志愿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选岗顺序的,由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岗顺序。

(九)聘用

1.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六、信息发布

七、其他事项

(二)进入考察环节后,出现考生不合格、自愿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五)本次招聘办法由肥乡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因工作需要,经肥乡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上级部门批准,有权对招聘程序和招聘环节作出调整。

衡水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第二批)公告

一、招聘单位简介

衡水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职业院校,1923年建校,前身为直隶第六师范学校,于2001年在原冀县师范基础上,升格为衡水职业技术学院。

根据学院工作需要,为解决教师紧缺的实际情况,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拟公开招聘9名人事代理人员充实学院师资队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岗位和数量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年龄一般35周岁以内(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

4.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高度的责任心。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条件。

(三)工作经历

(四)招聘对象、岗位、数量及要求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毕业生(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回国人员需取得国(境)外学位并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招聘岗位、数量及要求详见《衡水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

招聘岗位要求中涉及到的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设置。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国外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以报考该岗位。

学院委托第三方机构具体负责此次招聘工作,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会议研究、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须服从调剂。不接受现场报名。

(一)发布公告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基本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招聘公告。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必须与原始有效证件或材料相一致。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人员应聘资格。

2.规范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电子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格式),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3.资格初审。审核人员一般24小时内完成初审,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原因,修改填报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填报信息将不能再修改。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时限90分钟。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范围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知识;职业能力测验范围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常识判断资料分析。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成绩占考生综合成绩的40%。笔试成绩当天公布。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数不足1:3,按照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占考生综合成绩的60%。面试过程全程录像。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五)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在报考平台公布。

(六)体检

(七)考察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或主动放弃体检、考察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调剂,并对递补或调剂考生进行体检、考察。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学院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拟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九)调剂

招聘岗位产生空缺的,根据参加考试人员的综合得分,充分考虑其专业、经历情况,由招聘实施机构提出申请,经衡水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院党委会讨论通过后,予以调剂。

(十)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经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核,并经院党委会通过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学院官网和第三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无异议,学院在衡水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实行六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学院聘用后,被聘人员在所聘用岗位工作期限至少3年。

五、待遇

试用期内,被聘用人员参照在编人员享受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参照在编人员享受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待遇。

六、回避制度

回避事项与回避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执行。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通过网页、论坛、微博、短信等方式发布有关此次考试培训班、考试题库等信息,均与招聘方无关;对于社会上组织的辅导班或培训班,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3.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招聘工作的始终,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岗位要求进行报考,对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书证件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河北省京剧艺术研究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河北省京剧艺术研究院2023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京剧艺术研究院:处级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定项或定额补助。主要职责是:研究、保护、传承、培训、推广京剧艺术;整理加工京剧传统剧目;收集、保存、利用京剧艺术资料;创作、演出京剧优秀剧目;培养京剧艺术人才;培育和拓展演出市场。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2.部分专业30周岁以下(1992年8月25日以后出生);部分专业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25日以后出生);武戏专业25周岁以下(1997年8月25日以后出生)。具体条件见河北省京剧艺术研究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3年河北省京剧艺术研究院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1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河北省京剧艺术研究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①《河北省京剧艺术研究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扫描件。报名表须填写完整、准确,报考者亲笔签名;

②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于1页A4纸上);

④如毕业证书未注明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项或专业方向,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说明报考者专业主项或专业方向的证明扫描件(加盖毕业院校公章)。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4.开考比例:报名资格审查通过者均可参加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考试内容为京剧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1.面试人选确定。笔试成绩合格者均进入面试。

3.面试方式。京剧表演、演奏专业采取现场表演、演奏形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面试成绩高者。体检工作由河北省京剧艺术研究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省京剧艺术研究院办公室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办法确定人选。

(五)公示

(六)聘用

六、其他事项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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