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管理条例修订内容

新颁布的《农药管理条例》对农药管理制度、登记制度、生产管理制度、经营管理制度、假冒伪劣农药定义、农药的使用回收以及违法惩处等进行了重大修订。按照上报国务院的版本,修订重点有如下内容:

修订重点内容如下:

改革农药管理体制:

一件事情一个部门管。

强化农业部门监管手段(第41条)

进入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对生产、经营、使用的农药实施抽查检测;

向有关人员调查了解有关情况;

查阅、复制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查封、扣押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总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使用农药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

查封违法生产、经营、使用农药的场所。

明确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第5条)

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者应当对其生产、经营的农药的安全性、有效性负责,自觉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者应当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扩大农药登记的申请主体(第7条第1款)

除农药生产企业、国外出口企业外,允许新农药研制者申请农药登记。

允许转让登记资料(登记证禁止转让)

新农药研制者;

农药生产企业:向具有相应生产能力的生产企业。

改革农药登记试验制度

新农药登记试验由农业部批准,其他报省级农业部门备案;

取消农药临时登记

国内企业:经省级农业部门提出申请报农业部;

国外企业:直接向农业部申请;

农药登记证有效期5年。

完善假农药定义

假农药:以非农药冒充农药;以此种农药冒充他种农药;农药所含有效成分种类与农药的标签、说明书标注的有效成分不符。

按假农药处理的农药:禁用的农药;未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而生产、进口的农药;未附具标签的农药。

完善劣质农药的定义

劣质农药:不符合农药产品质量标准;混有导致药害等有害成分(删除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

按劣质农药处理的农药:超过农药质量保证期的农药。

改革农药生产许可制度

取消农药生产许可证和生产批准文件;

将农药生产企业核准改为农药生产许可。

规范委托生产行为

委托人:取得相应的农药登记证,对委托加工、分装的农药质量负责;

受托人: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

双罚:委托人、受托人均要处罚。

健全农药生产管理制度

原材料采购查验制度: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有关许可证明文件;

原材料进货记录制度:保存2年以上;

出厂检验制度:附具合格证;

出厂销售记录制度:保存2年以上。

加强农药标签管理

农药生产企业不得擅自改变经核准的农药的标签内容,不得在农药的标签中标注虚假、误导使用者的内容。

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卫生用农药除外)

定点经营:限制使用农药;

条件:人员、场所和设施、制度;

有效期:5年;

设立分支机构:向分支机构所在地县级农业部门备案,对其分支机构的经营活动负责;

健全农药经营管理制度

采购查验制度:包装+标签+合格证+有关许可证明文件,不再需质量检验;

采购台账制度:保存2年以上;

销售台账制度(卫生用农药除外):购买人,保存2年以上;

推荐说明制度(卫生用农药除外):询问病虫害情况(必要时实地查看)+科学推荐+正确说明;

经营隔离制度:卫生用农药分柜销售,其他农药的经营场所不得经营食品、食用农产品、饲料;

境外企业不得直接销售:设立销售机构或委托代理机构;

完善农药使用指导分工

县级政府:制定并组织实施农药减量计划;对自愿减量的农药使用者,给予鼓励和扶持。

农业部门:加强农药使用指导、服务,建立健全农药安全、合理使用制度,组织推广农药科学使用技术,规范农药使用行为。

林业、粮食、卫生等部门:加强对林业、储粮、卫生用药农药安全、合理使用的技术指导,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加强对农药使用过程中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技术指导,

乡镇政府:协助开展农药使用指导服务工作。

强化农药使用者的义务

严格按照农药的标签使用农药,不得扩大使用范围、加大用药剂量或者改变使用方法;

不得使用禁用的农药;

不得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防治卫生害虫,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遵守安全间隔期的要求;

不得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道内丢弃农药,农药包装物或者清洗施药器械;

不得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使用农药;

不得使用农药毒鱼、虾、鸟、兽等。

完善农药使用记录制度

主体:农产品生产企业、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仓储企业、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

期限:保存2年以上。

建立农药废弃物回收制度

回收主体: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者。

建立农药诚信档案制度

主体:县级以上地方农业部门;

要求:建立农药生产、经营诚信档案并予以公布;发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建立农药召回制度

召回条件:发现农药对农业、林业、人畜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等有严重危害或者较大风险;

召回要求:停止生产、经营、使用,通知上下游主体,向农业部门报告,召回产品并记录。

完善已登记农药退出规定

退出情形:同召回情形;

组织机关:农业部;

评审单位: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

退出措施:撤销、变更相应的农药登记证,必要时决定禁用或者限制使用并予以公告。

建立假劣农药和农药废弃物处置制度

对象:假农药、劣质农药和回收的农药废弃物等;

主体: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

费用承担:相应的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者;不明确的,由所在地县级财政列支。

规范农业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为

对象:农业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农药鉴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要求:不得参与农药生产、经营活动

增加生产经营者不符合条件的处理

由县级以上地方农业部门责令限期整改;

逾期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发证机关吊销生产经营许可证。

加大违法行为惩处力度

责令停止生产经营;

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产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

罚款:按货值金额计算;

吊证。

农药登记证吊销后不受理制度

被吊销农药登记证的,5年内不再受理其农药登记申请。

欺诈获证不受理制度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依法处罚,申请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对违法人员实行行业禁入

行为:未取得许可证生产、经营农药,或者被吊销登记证、许可证;

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10年内不得从事农药生产、经营活动。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者招用此类人员的,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经营许可证。

THE END
1.哪些组织和个人可以申请农药登记?哪些组织和个人可以申请农药登记? 答: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七条的规定,农药生产企业、向中国出口农药的企业应当依照《农药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农药登记,新农药研制者可以依照《农药管理条例》的规定申请农药登记。https://www.bjhd.gov.cn/ztzx/2024zt/hdfgzh/bzwm/202411/t20241122_4739568.shtml
2.农药登记延续提示(2024年12月)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农药登记证有效期届满,登记证持有人需要继续生产农药或者向中国出口农药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90日前申请延续。逾期未申请延续的,应当重新申请登记。 请登记证持有人认真核对持有登记证的有效期,临近届满且符合现行登记管理有关规定的,请注意合理安排登记延续申请工作。为http://www.icama.org.cn/zwb/detail/29647
3.农药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及条件是什么?怎么办理农药生产许可证6. 发证 审批通过后,由相关部门发放许可证。 二、农药生产许可证办理条件 1. 具备条件农药生产企业必须具有独立的生产场所及配套设施、生产工艺、检测手段和合格的技术人员,以及防爆、防火、防毒、防辐射设备等保障生产安全的条件。 2. 资质 农药生产企业必须具有《农药生产经营许可证》。 http://bjchaoyang.11467.com/info/21394516.htm
4.农药“三证”的区别与联系行业资讯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和农药标准统称农药“三证”。三者会集中出现在农药产品标签上,并在农药登记、生产与销售中扮演着不同角色,各自独立又相辅相成。 随着修订后《农药管理条例》的实施,一些省份已经陆续开展农药生产许可工作,核发了一些企业的农药生产许可证。新的法律法规背景下,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和https://www.sino-agri-sal.com/newsshow.php?cid=21&id=2448
5.购买了没有农药登记证号的农药,消费者该怎么办?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各种途径维权。比如协商、申诉等。https://www.lawtime.cn/ask/question_33251850.html
6.>扬州市农药管理办法警察网(二)协助农药生产企业申报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 (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公安等部门应按各自的职责范围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农药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农药登记 第七条生产(包括原药生产、制剂加工和分装,下同)农药和进口农药必须进行登记。 http://www.law-lib.com/cpd/law_detail.asp?id=79568
7.农业农村部农业执法指导性案例汇总共24个(2021【处理结果】温州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参照浙江省农药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温州某日用品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销售的农药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5倍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将深圳市某公司涉嫌违法生产未取得登记证农药的违法线索向深圳市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了移送。 http://www.360doc.com/content/24/0922/21/7293128_1134758553.shtml
8.我是农民我们在没有经营许可证的人手中买了没有农药登记证号的我是农民我们在没有经营许可证的人手中买了没有农药登记证号的农药,现在给我们造成了药害,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报告编号:No.20170611***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解决方案】***【具体操作】*** 去查看 免费 关于我是农民我们在没有经营许可证的人手中买了没有农药登记证号的农药,现在给我https://m.66law.cn/question/9169138.aspx
9.农药登记证百科新知,搜一下! 农药登记证农药登记证是农药这种特殊商品进入市场销售要取得的必须证件之一,取得农药登记证的产品表明该产品已经在药效、毒性、残留、环境等方面经过农药登记主管单位的审查认可,符合进入市场对农作物病虫草鼠害或媒介生物防治的条件。反馈有用 基本信息 分为正式登记证、临时登记证 正式登记证有效期为https://baike.sogou.com/m/fullLemma?lid=72481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