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农业生产经营现状及发展趋势看,新型职业农民是指以农业为稳定的职业、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和较强的专业技能、收入主要来自农业且经营达到一定水平的现代农业从业者。
职业农民特征:
(1)以农业为稳定的职业:也就是说新型职业农民是市场主体,全职务农,并把务农作为终身职业。
(2)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和较强的专业技能: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现代观念,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对生态、环境、社会和后人承担责任,具有“能创业”的特点。
(3)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生产和经营且达到一定水平的现代农业从业者:即具备较大经营规模,具有较高收入,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受到社会的尊重。
(二)主要类型
1、生产经营型:主要培训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农业企业负责人等;
2、专业技能型:主要培训农业工人、农业雇员、小农户等;
3、专业服务型:主要培训农产品电商人才、农机服务人员、统防统治植保员、村级动物防疫员、农资经销员、农村信息员、益农社信息员、休闲农业服务人员、农用无人机操作人员、农村经纪人等。
二、为什么要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第一,农村劳动力持续转移,“人走村空”问题愈演愈烈。
第二,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出,“老人农业”“妇女农业”“小学农业”问题日益凸显。
第三,农村新生劳动力离农意愿强烈,农业后继乏人问题步步紧逼。新生代农民工76%不愿再回乡务农,85%从未种过地。
第四,解决“谁来种地”“地如何种”。“谁来种地”“地如何种”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⑴农村劳动力结构性不足:“不是没人种地,而是这地由什么人来种”;⑵创新农业生产经营方式:“不是种不过来,而是怎么种得更好”。
为破解未来“谁来种地”“如何种好地”问题,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之后,中央连发的7个“一号文件”都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作出全面部署。除了中央一号文件,《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等文件也都把培育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作为深化农村改革、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举措,确立了农民职业化在发展现代农业中的战略地位。
“培育与培训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代表了一种制度上的创新。培育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程。”在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党委书记杭大鹏看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已经由单一的技术培训拓展到技能培训和经营管理并重,延伸到培训后的认定管理、跟踪服务,还有扶持政策的跟进落实,提高了培育的针对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位一体”的培育环节: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三类协同”的培育对象: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三级贯通”的证书等级: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初、中、高级。
三、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意义
一是有利于促进农民从身份向职业的转变,在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中加快剥离“农民”的身份属性,使培育起来的新型职业农民逐步走上具有相应社会保障和社会地位的职业化路子,解决有人愿意在农村留下来搞农业的问题。
二是有利于促进农民从传统农业生产向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的转变,在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中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使培育起来的新型职业农民逐步走上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生产经营的现代化路子,解决务农种粮有效益、不吃亏、得实惠的问题。
三是有利于促进农民从传统小农生产向社会化大生产的转变,在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中加快培育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使培育起来的新型职业农民逐步走上“家庭经营+合作组织+社会化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组织化路子,解决保供增收长效机制的问题。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过程,就是激活农民自身活力和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的过程,就是培养高素质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者的过程,就是培育“三农”事业发展未来的过程。
农业部部长韩长赋曾说过:应对农业后继乏人问题的挑战,必须在稳定提高农业比较效益的基础上,大力培育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让更多的农民成为新型职业农民。
四、杜集区职业农民培育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9年全区计划培训新型职业农民240人,其中:培训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100人(含果树园艺人员50人,蔬菜园艺人员50人);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140人(含农产品电商人才50人,农业休闲服务人员50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
(二)实施主体和实施范围
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由区农水局、区财政局共同组织实施,由淮北市新阳光职业培训学校承担具体培训任务。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在全区实施。
(三)培训对象遴选
培训对象遴选条件:长期稳定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培训需求和愿望迫切、初中以上文化、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其中,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训对象要有一定的产业基础。培训对象遴选程序:个人申请,村委推荐,乡镇初审,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择优确定。符合新型职业农民遴选条件的贫困户、小农户,优先确定为培训对象。2017、2018年已培训的职业农民今年不再安排培训。以上各类型培训对象当年不得重复。
(四)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分为公共基础课和专业技能课两部分。公共基础课重点培训职业素养、涉农政策法规、“三农”文化、农业生态环保、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绿色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品牌化经营、现代农业经营管理、农村金融、信息化手段应用(含农民手机应用技能)等内容。专业技能课根据本地主导产业发展和农民需求有针对性地安排培训内容,其中农产品电商人才重点突出农产品上行。
(六)考试考核和认定管理
培训结束后,由培训机构对学员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合格者颁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证书》。对培训合格且符合认定条件的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区政府予以认定并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
(七)强化扶持服务
创新政策措施,充分利用现有政策,积极出台新的政策,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的扶持力度,重点在土地流转、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金融信贷、农业保险、农业补贴、产业扶持等方面给予倾斜,在示范农民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遴选中对新型职业农民给予倾斜,继续推行农技人员跟踪服务职业农民机制,对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分别进行为期3年、1年和1年的跟踪服务。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参加多种形式的展览展示和技术技能比赛等。
(政策扶持:中央和地方共同创设,教育培训:免费、补助费用;农业补贴:土地流转、普惠制的倾斜、专项补贴;农业专项:财政专项、基本建设专项倾斜、优先;金融保险:信用贷款、农业保险;激励政策:人才奖励激励等;社会保障:医疗、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