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法院、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海洋与渔业局、供销合作社: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农资打假视频会议工作部署和农质发〔2023〕2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农资监管,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省农业农村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海洋与渔业局、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联合制定《2023年福建省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协调配合,细化具体工作措施,确保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福建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3年5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3年福建省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为做好2023年全省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切实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护航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要点。
一、开展农资排查检查
以县级为单位,对辖区内所有农资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集中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检查,重点检查农资生产经营资质是否具备、行为是否规范、进货查验责任是否落实、购销台账记录是否清晰、产品标签标识是否真实。重点排查生产假冒伪劣产品、非法添加违禁物质与未登记成分、无证生产或未经依法委托而擅自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本地农资打假工作实际,发挥农资打假联合行动机制作用,集中各部门优势力量,开展联合检查行动,提高问题隐患发现能力,确保执法监管不留死角。
二、加强农资监督抽查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采取例行抽查、专项抽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抽检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资产品。将化肥、农用薄膜、农机等农资产品纳入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农业农村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对有关农资产品质量进行监管,严查假冒伪劣、产品不达标等问题,及时公开抽检结果,发布农资消费预警信息,强化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反馈和共享机制,提高监督抽查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严打违法犯罪行为
四、提升执法办案能力
五、创新农资监管方式
六、推进放心农资下乡
七、推进社会共管共治
八、完善协调联动机制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信息交流与沟通协作,构建“属地为主、部门协同、区域联动”的监管格局。农业农村部门履行牵头抓总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形势分析、会商研判、信息发布、联合督办等工作,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强化行刑衔接,进一步健全区域联查、跨区协查等案件办理机制和大案要案查处激励机制,切实做好区域间和部门间的信息共享、线索通报、案件移送等工作,有效解决鉴定认定、涉案物品处置等问题。
九、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农业农村部等七部门联合制定的《2023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农质发〔2023〕2号)已于近日印发,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将农资打假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职责分工,厘清监管环节,落实责任到岗到人,确保责任不缺位、工作不断档。充实基层监管执法力量,改善执法条件和手段,提升办案能力和水平。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采取树立典型、通报表扬等方式,大力弘扬创新担当、求真务实、服务奉献的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打造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农资打假工作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