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可在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成绩。
(七)面试(试讲)
1.确定面试(试讲)入围人选及资格审查
(1)在笔试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试讲)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试讲)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试讲)入围人选。
(2)考试方式为“面试”、“试讲”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资格审查通过人数的比例不超过1:6的,按实际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确定面试(试讲)入围人选。
(3)考试方式为“考核”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资格审查通过人数的比例超过1:3的,按实际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确定面试(试讲)入围人选。
面试(试讲)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通告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发布,公布面试(试讲)入围人选名单,并通知面试(试讲)入围人选传真或者邮寄本人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试讲)资格审查。面试(试讲)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通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试讲)资格或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将从同一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将在面试(试讲)公告中作出备注。放弃面试(试讲)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试讲)资格。
报考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提供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取消面试(试讲)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有关规定处理。
2.发布面试(试讲)公告
面试(试讲)人选确定后,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广西人事考试网发布面试(试讲)公告。
面试(试讲)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试讲)资格或者面试(试讲)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试讲)人选。
3.面试(试讲)资格复审
4.实施面试(试讲)
面试(试讲)严格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试讲)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试讲)的顺序。
面试(试讲)期间,报考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试讲)考场。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
面试(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试讲)时,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试讲)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按招聘需要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试讲)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面试(试讲)成绩在面试(试讲)结束当天现场公布。
5.成绩计算
(1)需笔试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试讲)成绩×60%;
(2)没有笔试的岗位,总成绩=面试(试讲)成绩。
(八)考核??
1.面试(试讲)结束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位四舍五入(下同)。
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总成绩、面试(试讲)成绩均出现并列时,同时进入考核范围。
2.考试方式为“考核”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资格审查通过人数的比例不超过1:3的,按实际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确定考核人选。
自愿放弃考核资格或者考核不合格的,视情况从同一职位面试(试讲)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对考核不合格的,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时,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九)体检
(十)公示???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广西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方式: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纪委:0771—5829868。?
(三)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024广西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试讲)入围人选资格审查通知
为做好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试讲)资格审查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面试(试讲)入围人选需提供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面试(试讲)入围人选的确定
(一)在笔试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试讲)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试讲)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试讲)入围人选。
(二)考试方式为“面试”、“试讲”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资格审查通过人数的比例不超过1:6的,按实际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确定面试(试讲)入围人选。
(三)考试方式为“考核”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资格审查通过人数的比例超过1:3的,按实际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确定面试(试讲)入围人选。
依据以上原则,确定577名考生为面试(试讲)入围人选(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报送资格审查材料
(二)报送材料内容及方式
1.报名登记表(自行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后亲笔签名);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毕业证和学位证;
4.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自行在附件下载打印后亲笔签名);
未入围考生不需要提供材料。
(三)?报送材料的要求
凡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我厅取消其参加面试(试讲)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逾期不报送资格审查材料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其他事项
本通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试讲)资格或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将从同一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将在面试(试讲)公告中作出备注。放弃面试(试讲)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