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4日,我市出台了《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乡村产业发展工作,多次就乡村产业发展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农产品加工业优化升级、农村流通业高质量发展。我市是传统农业大市,粮食、油料、蔬菜、畜禽、淡水鱼产量均居全省前列,但规模化、标准化种养程度不高;龙头企业带动力不强,产业链条短,产品附加值低。为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加快补齐农业产业发展短板,着力打造优质稻、蔬菜、水产、生猪等主导和特色产业发展,促进农产品加工和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根据《黄冈市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行动方案(2021-2025年)》文件精神,结合黄冈实际,制定《若干措施》。
二、出台过程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十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条,支持大宗农产品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出对粮油、畜禽、渔业等大宗农产品的规模化、标准化、订单化生产给予适当奖补。
第二条,支持特色农产品标准化、优质化生产。鼓励蔬菜、中药材、茶叶、红安苕、板栗等特色农产品加大基地建设,促进产业优化升级。
第三条,支持企业联农带农。对建立联农带农模式且贷款总额在500万以上的市级龙头企业按照一定比例补贴利息。
第四条,支持筑基工程项目。对参与“政银企村”合作共建并向低收入农户分红的筑基工程项目择优支持。
第五条,支持返乡下乡创业创新。对返乡农民、大中专毕业生等群体创办领办的示范创业创新项目择优支持。
第六条,支持种业发展。对500亩以上的大宗农产品良种繁育基地、100亩以上的特色作物良种繁育基地和新建100亩以上的展示示范基地择优奖补。
第七条,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业。对集中育秧、统防统治等社会化服务面积超过10万亩次/年的项目和撂荒地整治示范点项目择优奖补。
第八条,支持重点农产品品牌建设。对品牌创建、宣传推介、“二品一标”品牌申报等项目且联农带农成效显著的给予适当奖补。
第九条,支持本地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对在当地农产品集采集销成效突出、联农带农成效显著的农产品产地市场设施提档升级项目给予奖补。
第十条,支持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设施建设。对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围绕重点特色产业建设产地冷藏保鲜设施,且联农带农成效显著的项目给予适当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