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最低工资是实得工资还是应发工资,每个地方有不同的理解。
上海:最低工资=到手工资
北京:最低工资=到手工资
《关于调整北京市2019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19〕71号)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一)劳动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二)劳动者应得的加班、加点工资;(三)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四)根据国家和本市规定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其它收入。
浙江省:最低工资=应发工资
《关于贯彻执行《最低工资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劳社劳薪[2004]40号)(一)我省的最低工资标准包含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河北省:最低工资=应发工资
零言法语
作者:王之焰,律师
上海国狮律师事务所
法律、工商管理双重背景。曾在上海市司法局以及上海市某区人民法院就职,从事审判工作六年以上,司法实践经验十年以上,知乎法律话题下优秀答主。
团队专业致力于争议解决、劳动争议,常年法律顾问、公司架构规划、公司治理、公司合规、刑事风控以及执行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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