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国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危急废物的治理,防止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安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全部危急废物的产生、收集、储存、转移、利用及处置活动。
3、职责
3.1、各车间负责本车间产生危急废物的收集、分类、标示和数量的统计,及危急废物台账的建立。
3.2、生产技术部和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各车间危急废物各环节的治理工作进展监视和指导,及不定期检查。
3.3、生产技术部负责公司自己可利用的危急废物的协调处理工作。
3.6、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对安全环保部批准工作的审核。
4、治理内容与要求
4.1、危急废物的生产治理
4.1.1、生产技术部要乐观改良生产工艺和做好生产治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削减危急废物的产生。
4.1.2、产生危急废物的工序班组长及岗位操作工负责危急废物的初始收集及日常治理,发觉特别准时处理、准时上报。
4.1.2、各车间主任对本车间的危急废物负责,坚决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4.1.3、生产区危急废物收集装置应有醒目的警示标志。
4.2、危急废物的转运
4.2.1、各车间准时向安全环保部提出对将到达车间储存临界值需转运处理危急废物的申请。
4.2.2、经安全环保部及分管领导批准前方可进展转运。
4.2.3、由专人、专车进展转运,车间负责对转运危急废物进展统计上账。
4.2.4、危急废物储存场所必需符合国家标准,并有醒目的警示标示。
4.3、危急废物的利用
4.3.1、可利用为公司生产原料的危急废物,由车间申请,生产技术部协调,安全环保部和分管领导批准分批返回生产系统。
4.3.2、可利用危急废物返回生产系统的转运工作由专人、专车负责,车间进展统计上账。
4.3.3、生产技术部对整个过程进展监管。
4.4、危急废物的处置
4.3.1、对车间提出的`危急废物处理申请,经由安全环保部认为需外协处置的,经由分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方可进展下一步处置工作。
4.3.2、经领导批准后,由销售部协调具有危急废物运输、处置资质的单位进展运输、处置。
4.3.2、车间进展统计上帐。
4.5、危急废物的应急处理
4.5.1、由生产车间、生产技术部、安全环保部联合制定危急废物突发状况应急预案,并保单地环保局备案,并组织演练。
4.6、其他
4.6.1、危急废物状况(生产工艺、处理方法、处理打算)发生变化前,安全环保部应先向当地环保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前方可进展。
4.6.2、危急废物的转移必需先得到当地环保局的批准。
4.6.3、制止危急废物与一般废物混放、混存、混运。
危废治理制度篇二
根据国家危急废物名目的规定,我公司生产系统各环节在检修和使用过程中更换下来的各类废机油属危急废物(规属名目中的废矿物油)。为了加强废机油的回收利用的治理,特制订如下治理制度:
1、公司安环部对公司范围内产生的危急废物作统一监视治理。
5、公司仓库要分类建立废机油回收台帐,注明入出库的厂名、日期、油的类别、数量。
7、各厂临时存放废机油的地点必需保证远离火源、电器及要害岗位,存放地不得影响交通和行人,地面硬化不得有泄漏的油污,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