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月前,《湖北日报》一则“湖北基层供销社恢复重建至1373个,基本覆盖全省乡镇”的报道,引发热议。加之宁夏、重庆等省市也均在前不久发布过类似消息,将供销社这个淡出大众视野数十年的名字,再度放到聚光灯下。
与此同时,资本市场也开始“爆炒”供销社概念。截至11月3日,其中两只龙头股天鹅股份与中农联合已经收获4连板。
供销社不仅承载着几代人的回忆,更代表着那段颇为艰苦的岁月,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有人惊讶、有人兴奋,也有人好奇“供销社重回江湖,释放什么信号”。
实际上,供销社不仅未曾消失,还在上世纪90年代末通过市场化改革扭亏为盈,在全国建立起一个从生产到加工、再到运输与销售的全产业链布局,并默默搭建起一个庞大的产业版图。
民生证券11月2日发布的一份研报表示,”在市场化改革之后,县及县以上供销社以机关和事业单位为主,而供销社系统内占比超过9成的基层社,大多是市场化经营的企业。正因如此,近年来加快发展供销社的重点也在恢复发展基层社。“
既然从未离去,又何谈重回江湖。
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如果读懂了供销社的演变逻辑,就看懂了中国社会的变化规律,从而读懂中国的未来。
1、分久必合——供销社
供销合作社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
在那个物资相对匮乏的时代,供销社不仅承担着买卖包括日用工业品、农副产品等在内的生活必需品的使命,在稳定市场、保障供应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也为农民的生产与生活提供了不小的帮助。无论是父亲的锄头和酒,母亲的油面与洋火,还是孩子的纸笔与糖果,都绕不开供销社。
我国最早的合作社,可追溯到1922年成立的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当时以贩卖简单的布匹和日用品为主,至今正好已有100年历史。
由于当时的百废待兴,供销社在全国范围内得到迅速发展,并逐渐形成纵横交错的流通网络,成为广大农民商品流通的主要渠道。到1957年,全国基层供销社就达到1.9万个,有30%的农村人口成为社员,而供销社的职工也达到168万人。
在我国农村,从来都没有一个组织,能像供销社这样,拥有如此庞大且健全的组织体系。
合作,是供销社的一大核心。
如何合作呢?供销社的原始积累是农民的股金,它是农民入股组建的,是农民自我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属于集体经济合作组织。
由于当时中国的建设重心都在农村,所以供销合作总社发挥了重大作用,从新中国成立到1957年,供销合作社在全国形成了一个上下连接、纵横交错的全国性流通网络,不仅满足了农民生产生活需要、形成了商品流通的主渠道,而且起到了联结城乡、联系工农、稳定物价、保障供给的作用。
1982年,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与商业部(商务部前身)合并,但保留了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牌子,设立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保留了省以下供销合作社的独立组织系统。
从1982年到1988年,供销社先后进行了恢复“三性”(群众性、民主性、灵活性)、“五突破”(劳动制度、农民入股、经营范围、内部分配、价格管理)、“六个发展”(横向联合、农副产品加工等等)三个阶段性改革。
另外有一点很关键:大家不要以为供销社就是农村的,只服务农民的,认为它跟现代商业牛马不相及,实际上它是中国经济在那个阶段最重要的产物,符合了中国现实和历史潮流,它的逻辑就是商业进化的逻辑。
情况从什么时候开始转变的呢?
2、合久必分——个体经济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我们不断鼓励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发展,很多人开始溜街串巷做买卖,也有人摆起了地摊,商品经济的形式开始多元化。
这些模式显然更加灵活多变,供销社模式与之相比显然太震沉重了,因为它需要集中采购、集体经营。于是,供销社并没有随着中国商品经济的增长而正比例扩大,甚至很多乡镇级的供销社已经倒闭或者承包给私人经营。
当然,产品形式和渠道形式的多元化催促了商品经济的繁荣。但是不得不承认,现在我们又开始面临了另外的问题:
产品虽然越来越多,但是产品的质量良莠不齐,假冒伪劣产品横行,鱼目混珠。渠道越来越丰富,但是各种骗局越来越多:比如刷单、假货是电商的顽疾;微商里也是各色骗子汇集,而且刷屏方式严重影响了我们的生活;同时很多分销和返利也被各种传销变相利用,总之各种商业乱象让我们眼花缭乱……
另外,产品生产端的无序化,导致盲目性生产,于是出现了产能过剩;而且生产端没有及时升级,导致产品同质化越来越严重,于是打起了价格战;即便产品越来越多、越来越便宜,但是大家依然没有购买热情,因为产品本身没有升级,满足不了消费者的需求。
这就是商品经济的现状。究其本质,是因为分散的私营经济并不能使社会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因为人和人之间是对立竞争关系,而不是分工协作的关系。
于是:投机者越来越多,实干的人越来越少;模仿跟风的人越来越多,创新踏实的人越来越少;看重眼前利益的人越来越多,注重长远价值的人越来越少;
这还导致了另外的问题:日益扩大的贫富差距、人与人之间的互不信任。
所以,分散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也是阶段性的,当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商品经济一定会从分散的私营经济走向联合的集体经济。
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新时代的供销社不仅不再是小商店的代名词,也早已失去过去的强行政属性,成为公司制企业,而这类企业最大的特点,就是自主经营与自负盈亏。这意味着,现在的供销社更像是一个大型连锁集团,而将其与计划经济联系起来,是一种彻底的误解。
对此,有网友认为,“可以参考快递行业的邮政和其他民企,供销社的存在,无非就是多了一家商超供大众选择”、“以这两年经验来看,遇到突发情况单靠市场来解决还不够,而完善一个国家参与的供应链,就能在危机到来时快速响应,才是如今供销社的意义所在”。
网友的观点不无道理,但这其实也只是供销社存在意义的一小部分。
3、分久必合——合作组织
历史从未改变,历史只在反复。
如果说未来的商品经济依然会走向联合,那么这种联合和之前的联合区别在哪里呢?
建国初期,我们的生产力水平还很低,很多个体都还没有解决自己的生存问题,就联合了起来,然后由集体统筹一切,集体采购集体派发,这时个体的特质就容易被埋没,个体的能力、特长也不到发展,再加上创造的价值也无法精确计算到个人,所以积极性也没办法得到鼓励,集体的水平从也会受很大限制,于是大家一起挨饿。
所以这个阶段的联合是机械式的联合,真正的联合一定要建立在个体有一定的独立性、个体强大到一定程度之上的。
当个体很容易在集体里找到自我、实现自我价值的时候,这种联合才有意义。
这就需要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比如有了互联网,我们就跨过了时空的限制,突破了各种界限,链接已经大于拥有,还实现了精准高效的点对点对接,个体价值能够得到记录,各种行业被进一步细分;比如当我们有了一定的独立性,不用再为温饱担忧,我们就会寻找精神需求,然后进行分工和协作,大家各尽其才、各取所需,这就是未来的联合。
传统的供销社模式,有很多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比如民众自发入股,收益就归全体股东(民众),比如统一生产、采购、经营,把凌乱的商品秩序梳理成系统化。如果把这种模式再升级一下,就可以发现:未来是不需要公司的,未来只有合作组织。
那么未来的商业是什么样的呢?既然供销社发源于农业,我们先以农业为例做一个描述:
未来一定有这样一个大合作组织,它可以将城市的流量引入农村、将农村的稀有珍品送人城市。在农村的这一端,让农民资源入股(土地和劳动力是最重要的生产资源)成立合作社,集体化种植。在城市的这一端,开设大量社区实体店,以预订、锁定的方式让市民成为会员、成为股东,这就是消费金融,到了一定程度可以实现按需生产,回避了生产的盲目性和无序性。
同时让实体店的店长和优秀店员也成为实体店乃至合作社的股东,这就是一个集体经济组织:惠及每一方参与人员,让农民的产品卖上好价钱;让市民吃到好食材,同时也让店长和店员有一份可为之奋斗终身的事业,这就是未来的农业生态合作组织。
这个逻辑同样适用于其它行业,比如快消品,在消费这一端要以众筹、入股的形式开设实体店,当然店长和优秀店员也应该占有股份,然后全体股东都可以享受到该店的收益。
在生产端,也要让部分具有匠心的工程师、有一定能力的设计师、管理者成为股东(未来的工厂都会采用智能化生产,不再有普通工人,只有设计者和管理人员),这就是未来的快消品生态合作组织。
所以,未来的商品经济应该是这样的:
在互联网的帮助下,一切以消费需求为出发点,通过场景体验式的服务、消费入股的合作形式,把消费者联合起来,不断挖掘消费者的需求,把这些需求(包括个性化、定制化)用大数据的形式传输给生产端,再通过劳动力、产品、设计、资金等资源入股的形式,把一切生产者联合起来;同时把所有的经营者也纳入其中,每一个参与的环节都能获得收益,形成一个生生不息的商业生态系统,这就是未来的合作组织。
这也是真正的“新零售”。
综上所述,这必然是一场深度的变革,整个社会正在从金字塔式的结构变成越来越扁平的合作组织,而且是各种无边界的组织,很多原来的雇佣关系、从属关系都会断裂,传统做生意的、赚差价的、投机的都很难再有空间。
实际上,在上世纪90年代发布的《关于解决当前供销合作社几个突出问题的通知》就指出,“供销合作社的主要任务,是围绕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做好“三农”服务,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满足农民生产生活的实际需求,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把千家万户的分散经营与大市场连接在一起,成为农民进入市场的依靠力量。”
中国供销集团同样在官网透露,未来将继续聚焦主业,到2025年成为“三农”领域领军企业,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和服务乡村振兴的排头兵,发展成为综合性、规模化的大型企业集团,在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农村现代流通体系中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
如此,今天以及未来的供销社早已随着时代而不断进化成一个“大变样”的供销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