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宁市农药市场经营秩序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报告通知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药市场经营管理,规范农药行业经营行为,打击农药行业经营违法违规现象,维护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保障农业生产用药安全,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提升农民对我市农药市场经营秩序满意度。根据《自治区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机关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绩办发[2022]2号)及《南宁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宁市社会评价反馈问题整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南绩[2021]4号)要求,为确保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落实到位,我局制定了《2022年南宁市农药市场经营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

从2022年1-9月,南宁市农业农村部门在全市展开农药化肥生产经营主体执法检查大排查共4536家次、出动监管执法人员共6255人次、立案查处案件数共56件。移送农药案件6起(其中移送外省农药案件3起),移送公安涉刑农药案件3起。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农药查处案件是:2022年8月份,南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对位于南宁市大岭村六东坡十二组天诚体育中心的一个农药仓储场所,经过几天的跟踪调查摸排,成功端掉了一个长期从事制售假冒伪劣除草剂草甘膦的窝点。该涉案公司经营假农药货值达30多万元,超过规定标准销售金额,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该农药案已经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巡查,打击无证经营。各县(市、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针对农贸市场、农资市场、经营门店等专项执法检查,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对走村串巷、市场地摊等乱摆乱卖、无证经营农药的,坚决予以打击取缔。

对于长期流动于乡镇农贸市场圩日、街天无证经营农药的流动摊贩立案查处了一批。经过整治处罚之后,有的摊点已经转行销售其他商品不再无证经营农药,群众反映的无证乱摆乱卖农药的现象基本消失。

(二)加强抽检,保障产品质量。进一步深化我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样任务,加大对反映存在问题比较多,质量不合格农产品的监督检查处罚力度,有效净化农资市场环境,杜绝假冒伪劣农资产品流入市场,保护广大农户的合法权益。2022年南宁市农业农村局根据自治区绩效办整改通知精神,要求各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全市农药、化肥进行监督抽样检查。一是农资市场农药随机抽样数量45(个)、重点抽样数量13(个)、专项抽样数量13(个);二是农资市场化肥产品质量监督抽检任务,市场抽检68(个)、质量跟踪3(个)。送检的20个农药样,出现不合格的只有1个(微量元素不达标),检出合格率高,总体情况良好。

(三)摸排线索,打击制假源头。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投诉举报的材料,认真筛查有用线索,通过核查、摸排、深挖、查找假冒伪劣农资生产、经营窝点;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有关部门有效打击制假源头,对于违法违规行为,绝不姑息,坚决立案查处。对于群众投诉举报比较多的假冒伪劣除草剂,南宁市农业农村局立即下达大整治行动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农业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农药生产经营企业展开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通过长达9个多月针对农药化肥行业的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收效显著;圆满完成了自治区绩效整改办下达的关于南宁市农药市场经营秩序综合整治的工作任务。也给广大市民、种植业户一个圆满的交代,有力打击农药化肥行业长期以来的假冒伪劣生产销售制假窝点横行霸道的嚣张气焰,给农药化肥经营行业带来一个良好的营商环境,维护广大农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主要困难和问题

1-9月份以来全市开展农药市场的经营管理规范行业的经营行为,有力打击农药行业的各种违法违规现象。主要存在以下方面问题:

在农贸市场流动摊点无证经营农药;在经营门店违法违规经营禁限用农药。

在乡村田间地头无证推销农药;在互联网平台上销售假冒伪劣农药;还有各种制假售假窝点等等。

群众强烈要求有关部门加大整治查处力度,严肃查处这些危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坑农害农现象,让广大农户能够在全市农资市场放心购买到安全合格的农资产品,能够给农业生产带来满意的帮助,助农丰收,减少各种灾害。

通过这样的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很好的规范管理农资生产经营企业经营行为,有效的震慑住各农资经营企业的经营秩序,让坑农害农的违法违规现象不再发生,维护广大农户的合法权益,让我市农业行业健康发展、欣欣向荣。

主要困难是全市农药经营门店有几千家,数量庞大,分布广泛,零散不集中给监管带来很大困难;另一个方面是基层管理队伍人员不足、经费不足,很难满足全覆盖日常监督检查,单靠偶尔的抽样检查很难杜绝违法违规经营农药现象。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二)加强农药生产专项检查。在农药生产主要时段和重大节庆时段,组织县(市、区)两级农药监管人员对农药生产企业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按照生产许可批准的剂型和工艺组织生产、委托生产是否手续齐备,严查企业违规接受委托生产、定制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强农药经营市场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组织农药市场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样检测,对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继续从事农药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人进行整顿,查处未取得限制使用农药许可继续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违规行为,维护农药市场经营秩序和农业生产用药安全。

(五)加强行政法规与刑法衔接。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做到“有报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并及时反馈查处情况。同时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司法的联打联动,形成监管工作整体合力,集中力量查处制售假劣农药的违法案件。

南宁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年10月31日

主办单位:南宁市农业农村局承办单位:南宁市农业信息中心网站标识码:4501000040

THE END
1.747个有效成分取得登记,但产能过剩成行业发展新难题在第38届中国植保信息交流暨农药械交易会上,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黄修柱所长作了题为″农药产业分析与展望″的报告。黄所长从农药登记、生产、出口概况分析了我国农药产业现状,并提出了未来工作的思考和打算。 农药登记概况 我国农药登记产品丰富,结构更加优化。2013—2023年,我国农药登记产品数量的年均增长率为4.38%;20http://www.pesticidenews.cn/zgny/dengj/content/4a15b84a-a97f-4c29-a9a6-c3f00589d466.html
2.附件2农药经营情况综合报告(模板).docXXXXXXX公司农药经营情况综合报告陇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我公司自XXXX年XX月XX日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XXXXXXXX),五年来,我们严格按照《农药管理条例》要求,依法规范开展农药经营,服务农业生产,并不断优化公司内部管理、提升市场竞争力,公司业务持续发展壮大,现就农药经营情况报告如下:一、经营人员变化情况 XXXXXXXXX 二https://m.book118.com/html/2023/0607/8074136141005075.shtm
3.农药残留整改报告11篇(全文)根据《辽宁省农药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经营检验不合格或者过期而无使用效能农药的, 由农业行政受冠县农业局技术站的委托,2013年3月2日至7月2日对我县有机磷残留农药在蔬菜方面进行检测报告分析。要严格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定》、《农药合理使用准则》要求,预防为主,综合防治。严禁高毒、高残留农药https://www.99xueshu.com/w/filerswduac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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