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

农产品批发市场是以农产品及其加工品为交易对象,为买卖双方提供长期、固定、公开的批发交易设施设备,并具备商品集散、信息公示、结算、价格形成等服务功能的交易场所。1984年我国第一家农产品批发市场在武汉成立,经过三十余年的发展,农产品批发市场已成为当前我国农产品流通的主流渠道、主要业态,在我国有70%-80%的农产品通过批发市场进入百姓的菜篮子。当前,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正迎来由量增到质变的重要转型期,如何解决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把握市场发展新趋势成为摆在政府以及批发市场自身面前的难题。

(一)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量与交易额不断增长

伴随着我国农业生产能力的提升与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规模呈现快速增长态势。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数据显示,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量由2011年的5.75万吨增长至2019年的9.59万吨。从交易额来看,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额由2011年的2.54万亿元增长到2019年的5.66万亿元,年均增长率达到10.5%。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我国亿元以上限额农批市场交易额同步由1.18万亿元增长至1.88万亿元,年均增长率达到6.0%。可见,农产品批发市场承担着越来越重要的农产品流通、交易的功能。

(二)农产品批发市场数量及摊位量不断减少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自2013年以来我国亿元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数量逐年减少,2019年我国亿元以上农产品批发市场数量为796个,较2012年数量峰值期减少248个;摊位数同步从2012年的59.65万个减少至2019年的47.06万个。可见,面对农超对接、电子商务、基地直供等新兴农产品交易模式的分流压力,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空间受到一定限制,农产品批发市场当前正处在由“重数量”到“重质量”发展的重要转型期,势必要求农产品批发市场将向专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

(三)果、蔬及水产批发是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主要业务

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多数仍是摊位制经营模式,摊位按照农产品类型分为粮油、肉蛋禽、水产、蔬菜、干鲜水果、棉麻烟及土畜等多种类型,其中果、蔬与水产批发为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中数量最多、交易额最高的三种摊位类型。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9年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中蔬菜经营摊位数为17.26万个,可占到总摊位数的三分之一以上,其交易额占到批发市场所有农产品交易额的19.9%。水产品与干鲜果品摊位量分别占到农产品批发市场总摊位数13.8%与13.3%,其中水产品由于商品单位价格高,2019年交易额占到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额的22.0%,是交易额占比最高的摊位类型;干鲜果品交易额同样占到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额的20%之多。

(一)农产品批发市场基础设施不健全

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在现代化的基础设施设备配套方面仍存不足。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2019)对18个省份的水产品批发市场调研结果显示,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冷库的配套比重较低;半数批发市场缺乏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设施;运输条件基本为鲜活运输,冷链运输比重低。我国批发市场主营生鲜农产品,其中冷链的发展对减少产品损耗、保证产品质量安全、降低经营者成本至关重要,安全检测设施是保卫食品安全的重要防线。基于此,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亟需完善硬件配备,补齐设施短板。

(二)农产品批发市场融资存在困难

某农产品批发市场内景

(三)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化支撑不足

目前,大多数批发市场仍以传统的对手交易为主,依靠人力进行价格比对与信息收集,虽然在政府倡导下部分农产品批发市场配备了电子结算平台等数字化结算装备,但商户由于避税心理或文化水平的限制,电子结算和互联网平台的使用率并不高。批发市场内缺乏电子商务结算平台、信息发布平台的支撑,不仅造成市场内的交易信息中的人为干扰较多、缺乏准确性,而且很难做到对商品交易信息分类汇总统计分析。这与未来电子化、信息化、便捷化的市场交易模式不相符,需要进一步探索解决方法。

(四)农产品批发市场运营管理能力低

在农产品批发市场管理“重收费,轻管理”问题突出。在批发市场内部有卫生费、管理费、出场费、交易手续费、临时摊位费等众多收费门目,但实际情况中很多批发市场内部管理并未与收费实现权责对等。部分农产品批发市场缺乏商户违规处罚与退出机制,导致,批发市场管理人员对商户的约束能力较差,扰乱市场行情、以次充好、欺行霸市的不公平交易现象时有出现。部分批发市场内部制度并未严格遵行,在卫生环境、商户准入与退出、食品安全管理、交易秩序维护等制度化管理方面,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还存在较大提升空间。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提高市场基建积极性

现代化的批发市场离不开现代化的设施设备,政府与企业要重视农产品批发市场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的问题。政府一方面要加大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政策扶持力度,加大对基础设施的资金投入,采用以奖代补的形式引导批发市场不断完善自身基础设施建设。对于投资较大的项目建设,或可采用政府投资、企业运营的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既降低了批发市场自身项目建设的前期成本,也不会对政府带来过大的财政压力,最终形成政府与市场合作共赢的局面。

(二)创新信贷抵押形式,降低批发市场准贷门槛

正规金融机构仍应作为农产品批发市场融资的主要渠道。目前来看,农产品批发市场往往将固定资产作为银行贷款抵押物,但批发市场固定资产用途单一且处置困难,需要进一步创新银行贷款抵押物形式,主张用更加灵活且实际的摊位费、入场费收费权等估价抵押。另外,政府要鼓励商业银行根据各地方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小范围的试点模式,适当放宽对涉农企业的贷款不良容忍度,完善授信尽职免责规定,激发对涉农企业贷款的积极性。政策性银行要出台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专项信贷支持政策,加大资金投放,降低准贷门槛,让更多市场享受政策红利。

(三)引入互联网交易技术,创新批发市场交易模式

互联网电商平台与批发市场和批发商经营存在互补之处,农产品批发市场要注重电子商务和电子结算与批发市场的融合推进。政府要加大对批发市场电子化、信息化改造的政策与资金支持,通过试点改革、以点带面的形式积极推进全国批发市场的“互联网+”改造。政府、行业协会等主体应进一步完善农产品交易信息发布平台建设,将农产品价格、交易量、贸易额信息分地区、分市场、分品种及时展示。政府要助力批发市场打造农产品网上交易平台,克服批发市场线下交易的时空限制。市场内部应建立统一的电子结算平台,聘用专人进行培训与管理,既可以提高交易便利性,也可以逐步解决批发市场交易信息不完整、不准确的难题。

(四)加大政府监管力度,完善市场管理制度

现代化的批发市场离不开良好的内外部制度环境。首先,由于批发市场内部无执法权,对商户的约束能力较小,政府执法部门要加大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其次,市场内部要加强现行制度的创新,不断开发便捷、高效与世界接轨的管理制度。一是制定内部管理办法与章程,对准入退出、质量安全保障、交易秩序维护等方面做出明文规定并切实执行;二是完善市场激励机制,建立与市场挂钩的工资激励制度、人员管理制度等,提高管理人员积极性;三是充分发挥批发市场内部商户业委会的作用,加强商户与市场的沟通联络,促使市场管理者提高服务意识。

(一)互联网+批发市场发展趋势明显

在互联网的时代,多种行业都向着互联网+靠近并转型,传统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也将融入到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经营发展趋势中。当前,农产品批发市场在政府倡导、市场需求带动下已有主动与互联网相融合的趋势,部分大型市场已搭建自己的大数据系统,并为下游市场提供更专业完善的服务。农产品批发市场对接线上可以产生大数据,对形成价格、传递信息、提供服务、精准营销、食品追溯等方面都有重要作用,也使农产品生产者、政府部门能更加直观了解市场的总供给、总需求。

批发市场工作人员对农产品药物残留做快速检测

(二)批发市场的多功能性日益凸显

(三)批发与零售业务分离为必然趋势

批发市场是农产品集散的重要节点,人员及货物流动大,批零兼营的经营模式更是加大了批发市场人员的聚集性和流动性。这种批零兼营的经营模式一方面加大了批发市场的管理的难度,使市场安全环境、卫生环境难以保障;另一方面是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农产品批发市场更容易产生聚集性的感染风险。未来应明确逐步实现批零分离是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发展方向,在批发业务不受干扰的前提下设立附属零售区,加快批零业务的分离,确保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有序健康发展。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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