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资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始终是我国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事关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大局,农资商品质量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抓好农资市场监管是工商部门红盾护农工作的重点,也是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推进和谐新农村建设的职能所在,有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通过不断地探索与执法实践,对当前农资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提出见解。

一、当前农资市场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3、农资市场监管机制不顺畅。一是多头管理。农资监管涉及面广,主管农资市场有农业、工商、质检等部门,由于监管联动机制尚未建立,部门间各自为政,重复检查,表面宣传做得多,深入实际少,阶段性和季节性的整治多,持续性和系统性的监管少,分散的监管体系,难以形成监管合力,导致监管工作滞后,部门打假没有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二是政务不透明。由于农资市场管理由多个部门负责,一个农资经营户需要办理多个证照,而每个证照的办理手续又各不相同,并且不同证照的办理还存在着程序上的先后,对于一个知识有限、规模不大、收益不多的农资经营户,不仅门坎高,而且也确实感到不便,往往是一头雾水。三是执法人员素质不适应。农资监管需要管理人员有一定的综合素质和技术能力,长期以来,工商部门主要是侧重于经营行为和主体资格的监管,而对生产加工,执行检验标准、使用效果、商品包装等方面的知识缺乏了解,严重制约了执法的效能。四是收缴的剧毒农药难以处理。若处理不当,会造成水源和环境污染,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目前只能封存,无法处理。

4、重视不够和投入不足。基层单位对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够,专项整治受人力、物力等方面的影响,往往达不到应有的实际效果。

5、农资售后服务意识差,从业人员技术能力普遍低下。从目前市场检查情况看,市场上经营农资的个体经营者较多,而这些农资经营者大部分缺乏专业知识,他们一般只关心如何卖出农资,如何多转钱,往往因不能正确指导农民合理使用农资产品造成农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6、农资商品准入工作不够规范。经营者存在应付思想,索证索票不够完善,进销货台账建立不详实、内容过于简单,加上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经营者应承担的责任,难以监管。

二.工商部门农资市场监管难度日益增大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

四、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1、强化宣传教育和引导

2、要进一步严把市场准入关

3、要进一步突出农村市场的整治重点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工商、质检、物价、供销、消费者协会和新闻宣传单位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围绕重点季节、重点品种,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行为,对不合格农资进行警示和曝光,并从重处罚,让假冒伪劣农资无藏身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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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压实政府责任减轻企业负担——对《农药登记管理办法》等5部规章总的来看,农业农村部拟对5部规章作出的一系列修改体现出管理理念和执法手段的进步,正式实施后有望解决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难题。但笔者认为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对监管部门的责任还未完全明确到位,个别条款或将增加企业负担,部分拟增加的规定略显多余等。现简要条目式列举如下,供决策部门参考。 http://www.pesticide.vip/zgny/zcfg/content/4f46669b-3830-4e6b-aaf8-76e6ab3311a7.html
2.全国农资保供平台正式成立全国农资保供平台日前宣布正式成立。该平台以服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根本宗旨,是由化肥农药等农资骨干生产、流通企业共建、共享、共同承担社会责任的开放型平台,其总体目标是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维护农资市场总体平稳,增强行业凝聚力,促进农资产运储销贸各环节紧密合作。 据悉,2023年,中国农资流通协会联合中国无机盐工业https://www.chinacoop.gov.cn/news.html?aid=1824560
3.中心动态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发挥“公布一批、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积极效应,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简称部质量监管司)的部署,11月28日,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简称部农安中心)组织专家对2024年全国各地报送的300余个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http://www.aqsc.agri.cn/gzjl/zxdt/202412/t20241202_450488.htm
4.行业律师解读农业农村部涉农药行政规章(征求意见稿)特别是《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修改决定第(二)条,新设立农药生产企业或者农药生产企业改变生产地址,立项前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可以就咨询予以评估出具咨询意见的决定,对于防止盲目上项目,特别预防口头答复后不予行政许可情形作出有效防范,该决定对营商环境改善无疑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http://img.pesticidenews.cn/zgny/zcfg/content/6f937846-4ff7-43c0-96bf-e15fde31e26c.html
5.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2023年福建省农资打假和监管核心提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农资打假视频会议工作部署和农质发〔2023〕2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农资监管,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省农业农村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海洋与渔业局、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联合制定《2023年福建省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http://law.foodmate.net/show-222791.html
6.论基层农业执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对策向社会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和具体负责部门,设立举报信箱,并完善“有诉必接、闻报必动、接案必查”的处理机制;通过网络、案件通报交流,农业执法体系内部实行信息共享机制;县(区)各乡镇聘请2名以上农资监管信息员,及时报告违法农资信息,信息员实行金钱激励机制。四是协调部门联动综合执法制度。农业部门与工商、质监、https://www.lawtime.cn/info/xiaofeizhe/nongzinongju/20111008/437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