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西省晋城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刘爱军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爱军简历
刘爱军,男,汉族,1956年11月生,山西武乡人,大学本科学历,197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3月参加工作。
1975年3月至1978年4月,长子县插队;
1978年4月至1982年1月,山西农业大学园艺果树专业学习;
1982年1月至2001年8月,历任晋东南地委农工部干事,晋城市委农工部干事,农委政研科副科长、科长,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
2001年8月至2002年3月,任阳城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2005年7月至2010年3月,任阳城县委书记;
2010年3月至2010年7月,任晋城市委常委、秘书长,阳城县委书记;
2010年7月至2014年3月,任晋城市委常委、秘书长;
2014年3月至2016年9月,任晋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6年9月,换届不再提名;
2017年1月,退休。
(山西省纪委监委)
徐雷涛简历
三、主动投案,启东市公安局政委、党委副书记茅晓东接受审查调查
茅晓东简历
茅晓东,男,1966年10月出生,江苏启东人,大学学历,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4年8月至1990年1月,任启东县永和初级中学教师(期间:1986年9月至1989年7月在南通教育学院函授汉语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90年1月至1991年9月,任启东市人事局科员;
1991年9月至2002年8月,历任启东市委组织部干部科组织员、干事、干部一科、干部调查审理科副科长,启东市委组织部三科、干部调查审理科、综合干部科、干部教育科、知识分子工作科科长(期间:1996年9月至1998年12月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国民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2年8月至2005年5月,任启东市公安局纪委书记、党委委员、督察长(副科职);
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任启东市公安局副政委、党委委员(副科职);
2007年2月至2018年9月,任启东市公安局政委、党委副书记(正科职);
2018年9月至今,任启东市公安局政委、党委副书记、四级高级警长
四、四川雅安市汉源县委常委、县总工会主席、九襄镇党委书记李仆被查
李仆简历
李仆,男,汉族,1981年11月生,四川汉源人,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2002年9月参加工作,200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2年9月至2007年9月,在汉源县大田中学任教;
2007年9月至2008年10月,任共青团汉源县委副书记;
2008年10月至2012年12月,任汉源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2012年12月至2017年4月,任汉源县宜东镇党委书记;
2017年4月至2019年7月,任汉源县委办公室主任;
2019年7月至2019年12月,任汉源县委办公室主任、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主任;
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任汉源县委常委、九襄镇党委书记;
2020年3月至今,任汉源县委常委、县总工会主席、九襄镇党委书记。
雅安市第四次党代会代表。
五、福建省能源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林金本接受审查调查
9月24日,据福建省纪委监委通报,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林金本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林金本出生于1960年7月,自2012年4月起任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15年7月起兼任福建石油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0年8月,退休。
六、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原二级巡视员、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林徽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9月25日据大连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大连市委批准,大连市纪委监委对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原二级巡视员、甘井子区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林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林徽背离初心使命,权力观念错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在干部录用工作中徇私舞弊;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规干预司法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案件办理、人事安排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林徽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大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大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林徽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七、9月24日,据云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云南省委批准,云南省纪委监委对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保留副厅级待遇干部祝玉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祝玉华政治意识淡漠,法律素养缺失,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和刑事政策,徇私情、徇私利,在审判工作中说情、打招呼,肆意插手干预、随心所欲处置案件,以案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糊涂案”,影响司法公正,损害司法公信力。宗旨意识缺失,尸位素餐、慵懒散漫,得过且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自身违纪违法,对下属失管失察、放任自流,造成严重后果;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对私设“小金库”,违规、变相发放奖金、津补贴,负主要领导责任;违反廉洁纪律,违规领取集资建房回购款,违规获取团购房名额;利用司法审判和行政管理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处理、项目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
祝玉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云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云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祝玉华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目前,该案已移送法院依法审理。
祝玉华简历
祝玉华,男,景颇族,1960年10月生,云南泸水人,研究生学历,1982年1月参加工作,1989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2年1月起历任怒江州中级人民法院秘书、审判员、复查办负责人、民事审判庭庭长;
1991年12月任怒江州中级人民法院副处级审判员、民事审判庭庭长、研究室主任;
1993年7月任怒江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2001年8月任怒江州贡山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3年8月任贡山县委书记;
2008年10月任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院长;
2009年2月任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7年12月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保留副厅级待遇干部。
八、9月24日,据云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云南省委批准,云南省纪委监委对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吴邦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吴邦胜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规操办婚庆、借机敛财,投资经商办企业,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无视党纪国法,干预插手案件办理情况;利用司法权力,大肆收受贿赂,与律师及案件当事人私相授受,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严重违背司法人员职业操守,严重损害党员领导干部形象,严重破坏国家司法公信力。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在刑事审判中,违背案件事实与法律,为毒品犯罪被告人和黑社会性质犯罪被告人获得从轻、减轻判处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大额现金,涉嫌徇私枉法罪。
其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云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云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吴邦胜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目前,该案已移送法院依法审理。
吴邦胜简历
吴邦胜,男,汉族,1968年1月出生,重庆市人,大学文化,1987年12月参加工作,199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7年12月至1999年2月在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人民法院工作;
1999年2月至2005年7月在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
2005年7月至2006年3月任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
2006年3月至2011年12月任西双版纳州勐海县人民法院院长;
2011年12月至2012年2月任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勐海县人民法院院长;
2012年2月至2014年1月任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任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任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理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