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以上人员和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5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
(二)打印准考证
(三)报考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本次所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均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3)。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二)笔试成绩公布
(三)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报考者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四)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如同一岗位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与考察
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综合成绩合格的报考者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并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按规定进行考察。
八、公示与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当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放弃体检、考察或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集中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二)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附件:
中共佛山市委组织部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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