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新企业会计准则出来后,新旧企业会计准则之间的财税处理有些区别,有的人可能是在新企业会计准则出台后才踏入的财务之路,所以对旧企业会计准则下的一些财税处理不清楚的情况下可能会误以为旧企业会计准则的处理不符合规定。今天就来聊聊新旧企业会计准则下“现金折扣”的财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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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A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在2023年1月1日向B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格为100万元,税额13万元,该货物成本为80万元,为了早日收回货款,A公司给B公司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看看新旧准则下的财税处理。
(一)账务处理
借:应收账款-B公司113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0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800000
贷:库存商品800000
假如客户在2023年1月8日付款,享受了2%现金折扣,则只需付款113万*(1-2%)=110.74万元
借:银行存款1107400
财务费用-现金折扣22600
贷:应收账款-B公司1130000
(二)涉税处理(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现金折扣不需要发票)
根据国税函〔2008〕87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属于现金折扣,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
贷:主营业务收入977400
合同负债22600
新企业会计准则下会形成税会差异,会计收入是977400元,企业所得税认可的收入是1000000元,需要对企业所得税年报A105000申报表进行纳税调整。
以上就是之了君给大家整理的新旧企业会计准则下现金折扣的财税处理方式,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财务就是需要做到老学到老,大家一定要及时更新自己的知识储备,才能不落后于社会发展。想要学习更多财税新知识,了解更多财税新政策解,欢迎加入之了课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