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年回收五千辆废旧电动车含二三轮及九千吨废旧小家电拆解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2日—2023年5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泰和县澄江镇嘉禾大道(343700)
项目名称
年回收五千辆废旧电动车含二三轮及九千吨废旧小家电拆解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工业园区江西远鑫资源循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厂区厂房内
建设单位
江西远鑫资源循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江西安济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江西远鑫资源循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利用现有已建厂房进行建设,占地面积约为35717m2,项目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东经114°55′40.812″,北纬26°51′11.518″。
江西远鑫资源循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依托现有已建废家电拆解车间、废杂有色金属拆解车间、报废汽车拆解车间、办公楼、宿舍楼等,配套2个操作平台,依托现有金属剪切机1台、液压金属打包机1台、电瓶存放箱1台、空压机1台、破碎机1台,建成后可达年拆解9000吨废旧小家电及5000辆废旧电动车,拆解后的产品主要为铁/铜/铝等金属、电机、塑料/树脂、玻璃、液晶显示屏(含液晶)、含电子元件电路板电线。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清洁生产要求。积极推行清洁生产,使用先进的工艺与设备,努力提高各原料的综合利用率,从源头上减少各种污染物的产生。生产过程加强设备的检查维修,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职工素质,杜绝人为事故发生。
2、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废气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中标准限值。
3、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地面冲洗废水,其中地面冲洗废水经油水分离器装置除去部分油污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达泰和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泰和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后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赣江。
4、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噪声排放标准。
5、项目生活垃圾及一般固体贮存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做到“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固废贮存场所做到“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