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三轮车属于机动车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
燃油三轮摩托车需“车上牌、人持证”京B牌照只准在六环路以外区域行驶
按照机动车通行规则及北京市三轮摩托车管理要求,京B号牌正三轮摩托车只准在六环路以外区域上道路行驶,不能进入六环路以内。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按非机动车管理只能由符合下肢残疾等条件的残疾人驾驶
另外,交管部门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只能由符合条件的残疾人驾驶,车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机动轮椅车》(GB12995-2006)标准,按非机动车管理。
2010年北京市公安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和残疾人联合会五个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三轮摩托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的通告》中规定,本市残疾人购置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由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卫生部门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下肢残疾证明以及户籍所在地街乡(镇)残联出具的购车证明等实名购买。每名残疾人只限购买1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办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注册登记的申请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持有《残疾人证》,年满16周岁以上,且身体条件要求符合《关于办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牌证身体检查的通告》。注册登记上牌时,申请人需持车辆所有人的本市身份证明、《残疾人证》、车辆合格证、购车发票、指定体检医院出具的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表》到户口所在地交通支队非机动车登记站办理车辆登记上牌。每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只可注册1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未列入本市《准予核发牌证的环保型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目录》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不核发牌证并禁止上道路行驶。
根据《北京市实施
无牌无证燃油车禁止上道路行驶否则将被罚款、扣车甚至拘留
对于部分燃油三轮摩托车悬挂、挪用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号牌、标志的,交管部门将对车辆进行核查、鉴定,经鉴定属于机动车的,将依法扣留车辆,参照上述标准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