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有效预防和减少涉农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党的二十大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9月10日至12日,茄子河分局利用中秋假期,集中开展农村道路安全宣传劝导活动。
活动中,以3个农村派出所为单元,深入辖区行政村屯,从提高村民交通安全意识入手,进村入户,面对面向村民宣传交通安全知识,针对农村地区部分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不足情况,结合出行特点,采用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以案说法,进行警示教育。
同时,通过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重点宣传无证驾驶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两轮摩托车及农用车违法载人、驾乘两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的危害及造成的严重后果,切实提升广大人民群众自我保护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
此次活动,出动警力40余人次,发放传单2000余份,劝导32次。
为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畅通、有序、和谐
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进一步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
交通安全意识、防范意识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注意
无论驾驶什么车辆
都要做到“六不要”
不要无证驾驶、不要驾驶无牌车辆
不要超载超员、不要客货混装
不要驾驶改装或报废农用车
不要驾驶农用车上高速公路
1、无牌无证驾驶危害大
驾驶车辆应当依法取得符合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并且随身携带驾驶证,悬挂机动车号牌,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无证驾驶,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等都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2、面包车不超员载人
农民朋友经常驾驶微型面包车载亲朋好友集中出行。微型面包车车身结构强度不足,制动性能和侧倾稳定性差,若超员行驶,会影响车辆的安全性能,加之农村地区道路狭窄,陡坡、急弯较多,容易发生侧翻、刹车失灵等问题,严重时会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交通事故。
3、货运车辆不超载
货运车辆超载,会导致轮胎因负荷过重而变形甚至爆裂,还容易使车辆转向困难、刹车失灵,进而导致交通事故。
4、酒后驾驶危害大
酒后驾车是严重的违法行为。饮酒会导致驾驶人触觉能力、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引起视觉障碍和身体疲劳,轻者与道路上的其他车辆和人员发生剐碰,重者危及他人和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
而摩托车稳定性差,驾驶人饮酒后出现中枢神经麻痹、视力下降、注意力不集中、身体平衡感減弱等状况,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车毁人亡的悲剧。切记饮酒不驾车、驾车不饮酒!
5、不驾驶报废车辆
报废车辆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机械性能差、零部件老旧,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驾驶报废车辆上路,容易出现半路熄火、刹车失灵、转向失控、爆胎等各种险情,危及驾驶人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要严格按照报废程序进行报废处理,切勿驾驶报废车辆上路。
6、驾乘摩托车要戴头盔
摩托车机动灵活但稳定性较差,在发生事故时致残率、致死率极高。因此,摩托驾乘人员要按规定佩戴合适的头盔。此外驾驶人最好穿着颜色明艳的衣物或反光衣,切忌为挡风御寒反穿外衣,,以免影响正常操作,引发事故。
7、危险路段行车要当心
农村道路等级低,受自然条件影响,有些路段依山傍水修建,坡路和弯道较多,视线不开阔。农民朋友驾车行经此类危险路段时,一定要提前检查车况,尤其是刹车系统,避免长下坡刹车失灵,行车时注意保持车距,不要超车、猛打方向和急刹车,要谨慎驾驶,仔细观察,減速慢行,合理使用喇叭,不确定前面路况时,必要下车观观察,确定路况安全后再通行。
8、农用车辆不得载人
三轮汽车、拖拉机和低速载货汽车等车辆都不是载人的交通工具,缺少对乘坐人的安全保护措施,主要用于农业生产活动,一般车身较大,重心偏高,车辆安全性能差。此类车辆在坑洼不平、陡坡等路况下行驶、转弯、或掉头时,易发生侧翻,导致乘坐人员伤亡。农用车与其他车车两发碰撞时,由于缺乏防护措施,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9、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
非法营运车辆大都存在质量差、技术不达标、不符合安全检验及运行技术标准等问题,有些甚至是报废车辆,安全隐患严重,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农民出行一定不要搭载非法营运车辆或超员车辆,要到车站乘坐正规的客运车辆,确保自身生命安全。
10、农村公路行车要减速
农村公路等级低,,道路交通标志指示不健全,弯道多,路面较窄,路口处直角死弯多,机动车与自行车、行人等混行,突发状况多,高速行驶易发生交通事故。通过农村路口时,需提高警惕,仔细观察,减速慢行,谨慎行车。
11、不客货混装
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等车辆都不是载人的交通工具,缺少对乘坐人的安全保护措施,主要用于农业生产活动,一般车身较大,重心偏高,车辆安全性能差。此类车辆在坑洼不平、陡坡等路况下行驶、转弯或掉头时,易发生侧翻,导致乘坐人员伤亡。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自觉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
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对自己、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原标题:《【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茄子河公安:农村交通道路安全宣传劝导“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