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ID:058655359作者:肖扬2021-06-0210:19
科目二取消“坡起”科目三约考提速
哈市交警部门详细解读驾管业务便利措施
试点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
解读:天津、成都、苏州3个城市试点发放机动车电子驾驶证,6月1日后在试点城市已经取得驾驶证的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申领电子驾驶证。电子驾驶证与纸质驾驶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已取得的电子驾驶证可以在哈市办理交管业务、接受执法检查时出示使用,并拓展客货运输、汽车租赁、保险购置等社会应用场景,为驾驶人提供在线“亮证”“亮码”服务。
便利退役军人换领驾驶证
1.实行信息联网核查。
解读:自6月1日起,车辆管理所在办理持军队、武警部队驾驶证换领地方驾驶证业务(含现役、退役人员)时,综合应用平台将自动核查、自动比对军队或者武警部队驾驶证信息,对信息系统提示核查不通过的,要转入嫌疑业务进行核查。
2.实行驾龄连续计算。
解读:办理持军队、武警部队驾驶证换领地方驾驶证业务时,军人在部队的驾驶经历和驾龄可以连续计算。该措施适用于办理持军队和武警部队驾驶证换领地方驾驶证业务的驾驶人,包括现役和退役人员。
办理交管业务可委托他人网上办
解读:在办理补换领驾驶证、驾驶证转入换证、驾驶证注销、提交身体条件证明、驾驶证延期等驾管业务时,申请人不方便本人现场办理的,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无需再出具纸质委托书。被委托人与实际业务办理人不一致,或者委托业务与实际申请办理业务不一致的,应当重新委托;对于申请人本人到现场办理的,可以免于审核委托信息。单次委托有效期不超过30日。
便利出国(境)人员延期换领驾驶证
1.便利延期换证。
解读:对出国(境)人员因新冠疫情无法回国(入境)及时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的,可以委托国(境)内人员申请延期办理。对无法提交身份证明、委托书原件的,可凭复印件或者影像打印件办理延期业务。
2.提供救济措施。
解读:2021年12月31日前未及时换证、审验导致驾驶证被注销的,应当在回国(入境)后6个月内正常办理驾驶证换证、审验手续,恢复驾驶资格。对符合救济措施条件的,按规定恢复驾驶资格,疫情发生以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驾驶证状态变为“注销可恢复”的,直接予以恢复;其间,驾驶证状态变为“注销”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予以恢复。
便利老年人线上线下办理交管业务
1.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使用亲友的“交管12123”App账号,由亲友代办网上驾驶证业务。
2.优化窗口精细服务。
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程序
1.调整考试内容。
对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科目二考试取消“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项目,考试项目由5项减少为4项。
解读:上述两类驾驶证考试项目分别为倒车入库、侧方停车、曲线行驶、直角转弯。该项新措施自6月1日起全国实施,根据实际情况,交警部门将合理调整考试计划,优化考试组织安排。
3.调整异地分科目考试次数。
小型汽车异地分科目考试允许申请变更考试地的次数由1次调整为不超过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