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护:1、工作时,穿工作服→戴工作帽→戴防护口罩→戴乳胶手套→穿防水胶鞋;2、工作完成后,脱手套→洗手→脱口罩→脱帽子→脱胶鞋→脱工作服→洗脸或淋浴。七、未遵守本制度做好防护的,限期改正,多次检查不合格的,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给予警告甚至罚款处理。第二节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制度一、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制度。二、产生医疗废物的有关科室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并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1、
4、、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7、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8、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9、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10、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三、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及暂时贮存
7、六、医疗废物的收集、交接、运送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有关人员防护制度》、《危险废物转运联单管理制度》、《医疗废物处理登记制度》。七、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设施,设备应达到以下要求:1、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方便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及运送工具、车辆的出入。2、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3、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4、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5、易于清洁和消毒。6、避免阳光直射。7、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8、8、病理性废物,冰箱低温、防腐贮存。八、医院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医院消毒技术规范及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消毒及无害化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九、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有关责任人、有关废物收集运转人员、传染病责任疫情报告人、科室感染管理小组组长应当立即向医院感染管理科报告。感染管理科根据有关规定及时限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当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1、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
10、院附属医院垃圾处理登记表,要求做到字迹清楚并签全名。3、江川医院垃圾处理登记表(1)用于科内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责任人与废物收集运转人员间移交时填写;赤峰学院附属医院垃圾处理登记表(2)用于废物收集运转人员间及废物收集运转人员同院外接收单位间移交时填写。4、感染管理科派专人定期对医疗废物登记表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并不定期抽查。5、医疗废物登记表保存3年。6、未遵守本制度做好登记的,限期改正,多次检查不合格的,给予警告甚至罚款处罚。第四节医疗废物管理培训制度一、为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认识。医院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
13、会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的领导工作。感染管理科负责对具体工作实施监督,负责制定计划组织有关的培训工作,负责及时处理和分析医疗废物管理中的问题。3、感染管理科制定《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制度》、《医疗废物处理意外事故应急方案》、《医疗废物管理培训制度》《医疗废物管理有关人员防护制度》、《医疗废物处理登记制度》等制度。报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有关责任人、有关废物收集运转人员、传染病责任疫情报告人、科室感染管理小组组长应当立即向医院感染管理科报告。感染管理科根据有关规定及时限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
14、施。1、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2、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3、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传染病传播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5、产生医疗废物的有关科室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要求将医疗废物置于黄色垃圾袋中,其中损伤性废物应置于利器盒中,放射性废物应置于红色垃圾袋中。包装或容器应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废物不得取出。6、各科当班护理人员或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内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暂存,同医院内专职废
15、物收集运转人员按《医疗废物处理登记制度》规定进行医疗废物的交接工作。7、医院设专职废物收集运转人员,人员由总务科管理。感染管理科派专人每周两次对医疗废物收集运转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不定期抽查。8、医院设有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设施、设备,总务科及药械科负责医疗废物管理所需设施设备、消杀药械的保障供应工作。9、专职废物收集运转人员负责对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设施、设备及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的清洁和消毒工作。10、禁止医院内工作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