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高质量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进一步提升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素质,规范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公需科目(以下简称“公需科目”)在线学习,确保学习质量和效果。按照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公需科目在线学习的通知》(辽人社明电〔2024〕11号),现就开展2024年度公需科目在线学习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24年5月至12月
二、学习对象
全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三、学习形式
四、学时要求及考试安排
参加网络自学累计不少于50学时,可从平台推荐专题课程中选学,也可自行选学。
2024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学习不安排全市统一考试。各地区、各单位如需组织考试的,可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专题》《当代科学技术前沿知识读本》2门科目中选择考试项目,由各地区、各单位向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采取在线或线下考试方式进行,全部考试需在11月30日前完成。线下考试由省里从题库统一抽取试题,各地区、各单位负责试卷印刷、考试组织、成绩评判等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工作指导。各地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指导,切实把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工作提高到重要议事日程,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超出学习期将无法补学。用人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二)做好在线学习。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遵守有关学习纪律和管理制度,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作为职业资格登记或者注册的必要条件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