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直各有关单位、各高等院校人事(组织、科技、教育)处,各人民团体人事教育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深入实施我区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全面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经研究,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2018年继续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獤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科目
2018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为“一带一路”倡议和学习“十九大”精神两门课程。同时,开放低碳经济、信息技术与信息安全、广西生态文明与可持续发展、专业技术人员创新与创业能力建设、“互联网+”开放合作等科目的在线学习与考试。
二、培训对象
全区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公事业单位和工勤岗人员除外)。
2018年4月25日至12月31日
四、培训方式
五、证书发放
六、培训收费
今年公需科目培训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工作要求
(一)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是列入我区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的重点项目。活动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进行总体部署,并对过程进行指导、协调、检查和督;自治区科技人员培训中心、自治区人才服务办公室、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区直各单位人事(组织、科技、教育)处协助组织实施。
(二)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认识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2018年度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区直各单位人事(科技)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本地区、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需科目培训考试,确保培训质量,共同推动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活动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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