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推动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根据《青海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经省委政法委、省委编办、省财政厅同意,现将2022年青海省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不占用中央政法专项编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书记员人数、程序、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省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159名(不占用中央政法专项编制)。具体招聘计划见附表。
(二)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程序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线上笔试、线上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程序依次进行。
(三)招聘范围。本次招聘所有职位均面向青海本省生源、本省高等院校毕业生或具有青海省户籍人员招聘。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践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6.掌握速记等岗位必须的业务技能;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现为青海省各级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的;
6.因其他原因不适合人民检察院工作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考生须在网上报名系统中上传以下资料:
①个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照片底色为红色、白色或蓝色)
②身份证原件彩色图片(正反两面)
③户口本/居住证原件彩色图片(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④毕业证书原件彩色图片
⑤学位证书原件彩色图片(本科及以上学历考生上传)
⑥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图片
四、网上缴费
五、笔试和技能测试
本次招聘含笔试和速记技能测试两个环节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采用线上考试的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
(二)速记技能测试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3的比例确定各职位进入技能测试人选,速记技能测试采取线上操作方式进行,即按照考试系统提供的一段汉语文字,考生以最快速度准确录入汉语,以汉语文字录入速度和准确率确定分数。速记技能测试日期另行通知。
1.线上考试考生须知
提示:以下内容非常重要!请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
(3)线上考试过程中,考生须确保答题设备、手机监控端等正常连接运行,并严格按照规定流程进行线上考试。因设备、网络异常或不按规定操作导致线上考试中断或无法正常完成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4)为确保考试公平,本次考试不允许使用草稿纸。在考试期间,桌面上除摆放考试所用电脑以外,不允许放置其他任何物品,否则视为作弊处理。
(5)线上考试期间不允许离开座位,不允许上厕所;因设备断电影响考试的,结果由考生自负。
(7)线上考试过程中,通过系统实时音频视频监控等一系列防作弊手段,确保线上考试的公平公正;作弊考生经核实情况后给予线上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8)线上考试过程中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9)线上考试过程中不允许考生做与线上考试无关的事情(如吸烟、吃东西等)。
(10)线上考试全程会随机抓拍考生作答现场照片,请务必遵守线上考试纪律。
2.考试场所要求:
考生应选择安静、光线充足、独立的空间独自参加考试,不得在公共场所(如公共教室、图书馆、咖啡馆、办公室等)进行考试;考生因自身原因造成线上考试不能正常进行的(如考前未成功进行系统测试、未检测设备网络、未调试手机监控端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试全过程严格禁止无关人员出入考试场所,他人进入考试场所的,考试成绩无效,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3.设备要求:
一台台式机或笔记本电脑,操作系统:推荐MicrosoftWindows7SP1、MicrosoftWindows10,不支持WINXP、MACOS操作系统。
CPU:4核以上;内存:8G以上;硬盘可用空间至少60G;如使用笔记本电脑请保持电量充足,建议全程使用外接电源;显示器屏幕可用分辨率至少1200×600。
4.网络要求:
能够访问互联网的网络环境,推荐使用有线网络。如果使用Wi-Fi环境,需要确保无线信号良好;
网络带宽不低于20Mbps,建议使用带宽50Mbps或以上的独立光纤网络;每位考生网络上传速度不低于2MB/s;
建议考生准备4G等手机移动网络作为备用网络,并事先做好调试,以便出现网络故障时能迅速切换备用网络继续考试。
5.电脑摄像头:
USB外置摄像头或电脑自带内置摄像头100万以上像素;
6.智能手机:
7.智能手机监控摆放
手机监控端连接后,请查看监控效果、调试监控角度,手机监控摆放在侧后方45度左右拍摄到全身及完整的考试设备、答题屏幕,确认监控摄像头正常工作。考生应保证考试区域光线均匀充足,避免因监控画面模糊不清导致系统判定成绩无效。
8.违纪处理
考生在线上考试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线上考试纪律,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按作弊论处,给予线上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1)使用手机或其它电子设备查看资料、信息,与考场内外任何人士通讯或试图通讯的行为;
(2)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线上考试的;
(3)采取任何形式协助他人作弊、本人作弊、本人参与作弊及接受别人协助线上考试等行为;
(4)无视监考人员警示,继续不规范行为或故意切断监控设备的;
(5)用手机或其他电子设备拍摄试题的;
(7)线上考试过程中禁止打开除答题页面外的其他页面。不可使用或访问任何与线上考试无关的网页、搜索、聊天工具,一经发现,视为作弊处理。
(8)禁止他人进入线上考试范围,否则,将视为作弊,取消线上考试成绩;
(9)在桌面上摆放除考试电脑以外的其他物品;
(10)经监考人员认定为作弊,并查证属实的其他情形。
六、成绩组成
此次公开招聘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速记技能测试成绩组成。笔试成绩、速记技能测试分别占总成绩的80%、20%,成绩保留2位小数。笔试或速记技能测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本次招聘资格。
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80%+速记技能测试成绩×20%。
七、其他事项
(一)总成绩并列的情况。技能测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按照考察环节综合考虑确定拟招聘人选。
(二)答题语言。本次招聘,笔试、技能测试阶段考生均须使用汉语文字进行答题,否则不计成绩。
(三)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青海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执行。体检、考察环节需要递补的,按该招聘岗位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聘用和待遇。
2.公示期满后,由用人单位组织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合同期限为5年)。
(五)疫情防控。
特别提醒广大考生,本次招聘由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部全程进行监督,招聘过程中发现违反规定及侵害考生权益的情形,考生可向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部实名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