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培养类型主要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2024年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87人(不含推荐免试生及“5+3”一体化转段生),其中退役士兵专项计划3人,实际招生人数以当年国家下达计划数为准。具体招生专业目录和计划详见《贵州中医药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培养目标及类型
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人才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2024年9月1日)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报考护理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且学历必须为护理类专业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7.报考1005、1006开头专业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1005Z2中医药工程学专业、100500中医学(中医药事业管理方向)、1006Z1中西医结合心理学除外),须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且不接收前置学历为非医学类、药学类考生跨考。
(二)报考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报考中药学及公共卫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报考中医(含中西医结合临床)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符合(一)中第1、2、3各项要求,且学历必须为中医(含中西医结合)类专业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3.报考护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且学历必须为护理类专业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4.报考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且为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5.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符合(一)中第1、2、3、4各项的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6.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第1、2、3、4各项的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五、报名
(一)网上报名。
3.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8)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要求: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六、考生资格审查
七、初试
(三)初试科目:
1.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100分)、英语(一)(100分)、英语(二)(100分)、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300分)、管理类综合能力(200分)、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150分)、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150分)、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150分)、法律硕士综合(法学)(150分)。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编制及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
2.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的自命题科目为中药专业基础综合(300分)、中药综合(300分)、护理综合(300分)、中医专业基础综合(300分)、卫生综合(300分)、医学信息综合(300分)由我校统一组织命题工作。
(1)350-中药专业基础综合、611-中药综合:包括中药药剂学(100分)、中药鉴定学(100分)、中药学(100分)。
(2)308-护理综合:包括基础护理学(100分)、内科护理学(100分)、外科护理学(100分)。
(3)612-中医专业基础综合:包括中医基础理论(100分)、中医诊断学(100分)、中药学(100分)。
(4)353-卫生综合:包括流行病学(100分)、卫生统计学(100分)、卫生事业管理学(100分)。
(5)613-医学信息综合:包括C程序设计(100分)、实用数据结构基础(100分)、医学统计学(100分)。
3.各招生类别及招生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详见《贵州中医药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八、复试
(一)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属于二区。
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我校将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确定并公布我校各招生类别及各招生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二)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各专业复试差额比例由我校根据生源情况在复试及录取办法中另行确定。
(四)报考我校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
(五)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再次审核,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六)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八)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我校将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再扩大范围、另设标准。
九、调剂
十、体检
十一、录取
(一)录取工作按照我校复试及录取办法进行。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我校将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四)被录取的考生由我校打印《录取登记表》,盖章后存入考生的人事档案。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完是十日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二、学费和奖助学金
我校将按照国家和贵州省的规定收取学费,学费标准为8000—11000元/人/学年,同时向符合政策的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及我校各类奖学金。
十三、学制和毕业就业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毕业论文答辩通过,政治考核合格,准许毕业。定向生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生由学校推荐或自主择业。
十四、其他说明
(三)其他未尽事宜可参考《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十五、联系信息
单位名称:贵州中医药大学
单位代码:10662
学习方式:全日制
联系部门:贵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栋青路4号
邮政编码:550025
原标题:贵州中医药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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