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三第一次考试费用也是包括在合同里的,其并没有缴费,而是我们自己考试的时候缴费的。
共计退还费用200+200+260(其中500上次投诉已退还)。
这是第二次投诉,第一次投诉并没有与周忠忠见面,一直说自己忙,不愿意当面来对峙,对于这种耍流氓的行为希望有关部门处理。
尊敬的网友: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至鹤城区交通运输局进行核处。
怀化市鹤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10月18日
您好!
法律规定: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22条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加强对教练员教学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教练员教学质量信誉考核,公布考核结果,督促教练员提高教学质量。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26条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其经营项目、培训能力、培训车型、培训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教练员、教学场地、投诉方式、学员满意度评价参与方式等情况。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27条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与学员签订培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培训服务,保障学员自主选择教练员等合法权益。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