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要求,定于2023年11月至12月举行2023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为做好浙江省2023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
(四)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进行,报名程序包括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审核、交费和下载打印准考证4个环节。
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对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考生报名信息不再予以变更。
考生通过报名信息审核后交费。交费成功后,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考生可通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准考证并自行打印。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或未交费的考生,不能下载准考证。
初试考生:同时参加笔试和现场考试(面试);
加试考生(已经取得“导游资格证书”,需转换其他语种的考生):仅须参加现场考试(面试)。
科目为政策与法律法规(科目一)、导游业务(科目二)、全国导游基础知识(科目三)、地方导游基础知识(科目四),现场考试(面试)科目为导游服务能力(科目五)。
2023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大纲可通过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www.mct.gov.cn)下载。
笔试采取机考方式进行,现场考试(面试)采取室内模拟考试方式进行。全省设杭州、宁波、温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衢州、舟山、台州10个笔试考点,现场考试(面试)除上述10个笔试考点外,增设丽水考点,合计11个考点,考生就近选择上述考点报名参加考试。
科目一、二
2023年11月25日9:00-10:30
科目三、四
2023年11月25日10:30—12:00
科目五
(浙江省现场考试)
2023年11月26日-12月15日
参加现场考试。
根据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规定:初试考生每人220元;加试考生每人140元。
考生的考试结果以笔试成绩、现场考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满足划线要求为合格。
加试考生的考试结果以现场考试(面试)成绩满足划线要求为合格。
考生的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考生需要对本人考试结果进行复核的,可自考试结果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省文化和旅游厅科技与教育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具体流程详见考试成绩查询页面公告),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不予再次复核。考试结果复核工作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由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核发“导游资格证书”。考生领取证书需提供与报名信息一致的材料原件,供发证人员核验。
1.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按《关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报名过程中也可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供资格审核。
2.台湾居民报名参加全国导游资格考试,须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供资格审核。台湾居民参加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其他要求与大陆地区考生相同。
2024届中等职业学校旅游类专业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且取得毕业证书,方可领取“导游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