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乐平镇人民医院下辖南边分院、范湖分院。是一家集医疗、急救、预防、康复、教学于一体的多领域、全方位服务的二级综合医院,是佛山市社保定点医院、三水区120急救网络医院。
医院设置床位350张,门诊诊室70间,病房142间,34个科室,开设内科(综合)、外科(综合)、妇产科、儿科、五官科、口腔科、皮肤科、中医科、骨伤科、急诊科、泌尿外科、手足外科、健康管理中心、医学影像科、麻醉科、康复理疗科、药剂科、检验科、手术室及消毒供应室等学科和优势专科。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向社会公开招聘2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人民医院编外工作人员26名。详见《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人民医院2023年社会招聘工作人员(第三批)职位表》(附件1)。
工作地点: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乐南路10号(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人民医院)
二、招聘范围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满18周岁;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见附件1: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人民医院2023年社会招聘工作人员(第三批)职位表。
专业名称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专业要求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方可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以及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以上所列期限计算截止日期为接受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程序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实践考核、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2.报名方式
报名二维码:
3.报名材料
(二)资格审查
我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考核对象,并发送面试通知。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经发现取消其面试及聘用资格。
(三)面试、笔试及实践考核(含专业技能考核)
我单位将根据医院的工作安排及岗位性质,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参加医院的统一考核。
1.医疗岗位(岗位编号23001至23022)
2.行政岗位(岗位编号23023至23025)
(2)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笔试试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合格者不能进入操作考核。笔试对象根据面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所在职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对象,进入面试人数不足1:3的,按面试合格人数确定。
(4)实践考核。根据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所在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操作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实践考核对象。
医疗岗位实践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行政岗位实践考核环节成绩低于80分的或考核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考核不合格,不确定为体检人员。
①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②违反医德医风规定的;
③违反试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④违反医疗规范和操作规程,出现医疗事故的;
⑤受到投诉经查属实的;
⑥出现不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情形。
考生必须在考核通知发出后15天内完成考核,逾期未完成的,视同放弃考核资格。操作考试逾期未完成、考试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者将被淘汰,可按所在岗位从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四)体检
收到体检通知的考生须在通知发出后1个月内完成体检和复检。
(五)考察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人民医院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五、其他说明
若考生未按时参加体检、复检或录用后不能如期到岗的,则视同放弃入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