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收插班生学校、年级和人数注:“年级”是指2023年9月在读的年级。
二、转学插班原则
(一)有插班学位的学校和年级,才办理转学插班。
(二)原则上不受理云东海街道公办学校(云东海学校、博文小学、新城小学、宝月小学、下东鲁小学)之间的转学。
(三)转学插班只接收同年级的学生,故意隐瞒真实学籍信息欲留级或跳级的,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和入学资格。
(四)申请材料造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资格。
三、招生对象与条件
(一)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和公安英烈、因公牺牲或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以及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子女、三水区人才子女、台胞子女以及云东海街道公办学校在职教师子女等。(以下统称“政策优待生”)。
(二)云东海街道户籍生(以下简称“户籍生”)。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佛山市非云东海户籍生(以下简称“跨镇跨区生”):
1.父(母)是云东海街道户籍的跨镇跨区生。
2.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云东海街道已获得住宅房屋权属的三水区非云东海户籍生(以下简称“跨镇购房生”)。
3.父(母)在云东海街道获得80㎡以上住宅房屋权属,在三水区工作并在三水区连续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佛山市非三水户籍生(以下简称“跨区购房生”)。
4.父(母)在云东海街道工作并在云东海街道连续缴纳社保36个月或以上(说明:从2020年6月连续缴纳到2023年5月不间断)的佛山市非云东海户籍生(以下简称“跨镇跨区社保生”)。
(四)符合云东海街道政策性借读生条件的佛山市外户籍学生(以下简称“政策性借读生”)(见附件1)
(一)报名方式:申请人需在网上报名,现场提交资料审核。
重要提示:因插班学位有限,预计申请插班人数较多,不能全部录取,请家长做好子女在原校就读的准备。
(三)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操作必须由家长完成,不能由学生完成;
五、现场提交资料
(二)地点:带齐报名材料到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大学路街道办事处309室云东海街道教育办公室进行报名。
(三)提交资料要求:
家长需在系统上打印报名表,签名确认,连同以下资料一起提交:
2023年秋季学期公办小学插班招生报名资料清单一览表(附件2):(四)关于“长幼随学”申请提交资料
根据《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完善幼儿园及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转学“长幼随学”服务机制的通知》的精神,同一父母的兄弟姐妹申请“长幼随学”的,须同时提交如下资料:
1.“长幼随学”申请书(附件3);
2.兄(弟)姐(妹)在我街道公办学校就读的在学证明(向学校申请开具);
3.两个小孩的出生证。
六、申请程序和录取办法
(一)办理程序:网上报名→现场提交资料审核→公示→按插班学位数录取,额满即止,由录取学校通知注册。
(二)录取办法:按照如下顺序录取:1.政策优待生;2.云东海街道户籍生;3.符合条件的佛山市非云东海户籍生(跨镇跨区生);4.政策性借读生。
同一类别的按以下方法排序录取:
1.同属政策优待生,按如下顺序录取:
(1)现役军人子女→(2)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因公殉职基层干部等人员的适龄子女→(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4)三水区人才子女→(5)符合政策要求的台胞子女→(6)云东海街道公办学校在职教师子女。
其中,同属三水区人才子女,按如下顺序录取:(1)优先安置类→(2)统筹安置类。
2.同属云东海街道户籍生,申请人(学生)入户云东海街道日期靠前者优先。
3.同属佛山市非云东海户籍生(跨镇跨区生),按如下顺序录取:
①首先录取跨镇购房生,按先录取父(母)房产、再录取祖辈房产排序,同辈房产购房备案日期(《佛山市三水区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的合同登记备案日期或房产证的登记日期,下同)靠前者优先。
②其次录取跨区购房生,父(母)房产购房备案日期靠前者优先。购房备案日期相同的,在三水区缴纳社保年限长者优先。
③接着录取父(母)是云东海街道户籍,按先录取三水区非云东海户籍生(跨镇生)、再录取佛山市非三水户籍生(跨区生)排序,同类户籍生父(母)入户云东海街道日期靠前者优先。
4.同属政策性借读生,按如下顺序录取:
①首先录取父(母)是云东海街道户籍,申请人(学生)父(母)入户云东海街道日期靠前者优先。
申请“长幼随学”的学生先按上述办法排序,若进入录取名单,其兄弟姐妹所在学校有学位,则优先安排入读其兄弟姐妹所在学校。
被录取的申请人,由街道教育办公室根据插班学位数统筹安排学校,不服从安排或逾期未办理转学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录取。
七、录取公示
八、其它事项
没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和年级,不安排插班,也不接受申请登记。因学位有限,已申请了插班,包括户籍生也不一定可录取。未能录取的学生(包括户籍生)需在原校就读,请家长务必在收到录取通知后才办理转学手续。
九、详情咨询
附件:1.云东海街道2023年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资料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