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市建湖分公司同城生鲜配送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市建湖分公司同城生鲜配送业务外包项目
本次采购内容为建湖分公司同城生鲜配送业务外包项目,预算为1167000元。本项目设置限价:各业务量分档含税单价最高限价见下表,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1167000元。合同有效期一年。不设置分包。
序号
业务量区间(件)按业务量分档测算
预估全年
配送总量
(件)
含税单价
最高限价
(元/件)
含税总价
(元)
价格分
权重
1
月日均配送量≤5000
349232
0.6447
225146
19.29%
2
5000<月日均配送量≤6000
928200
0.6390
593147
50.83%
3
月日均配送量>6000
552276
0.6315
348735
29.88%
合计
182970
——
1167000
100%
注:1.本次采购根据年业务量采用全量落档结算方式,按照业务量对应区间结算。
2.投标人报价需遵循“量增价减”的原则,否则视为废标。
2.供应商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供应商存在公开招标规定的不得参加投标的常规情形;近三年内参与盐城邮政招标项目中有以下记录:因自身原因放弃采购项目中标的、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中止合同的、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问题未能及时整改到位,尚未妥善解决的,均不接受报名。(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7.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包括期限及区域)的供应商参加。(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且不得分包、转包。(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1.投标人自2021年11月1日以来独立承担过类似配送服务项目。(投标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1)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6.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及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地点:盐城市亭湖区解放中路8号盐城邮政大楼13楼会议室。投标人须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并且备好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电脑,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不影响开标后现场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4、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如出现不同时,以纸质文件为准。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包括公章的电子签章及人名的电子签章),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签章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签章)。
6.6、递交投标(应答)文件的设备需为供应商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应答)人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应答)人投标(应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7.3、开标地点:盐城市亭湖区解放中路8号盐城邮政大楼13楼会议室。
7.4、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现场参与开标。
本项目后期将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要,对供应商在履约期间的情况开展后评估,其后评估的结果将根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的分级标准对供应商进行分级,采购人根据分级结果对供应商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应用于下一轮的采购项目。
供应商根据后评估分为A、B、C、D四个级别。
A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表现较为突出的供应商,可作为此类产品合作的标杆企业。
B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总体状况良好的供应商,不存在影响整体销售、服务的明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