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中央空调维修按建筑服务税率是9%还是按修理13%开票并纳税
解答:
中央空调安装在建筑物上或者说是依附于建筑物,属于建筑物附着物,是建筑物的组成部分之一。
现代服务,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对其他现代服务的理解,也应侧重于技术性、知识性这两个重要特征的把握。对机器设备使用后的常规性的安全检测、性能测试、运行调校,符合技术性、知识性这两个特征,按“其他现代服务”来计税。而中央空调出现故障需要修理、换件等,“使之恢复原来的使用价值”,应按“建筑服务-修缮服务”来计税。
综上所述,如果是中央空调的维修保养服务,应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税率6%,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而中央空调出现故障需要修理、换件等,应按“建筑服务-修缮服务”缴纳增值税,税率9%,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
上面的一则问答,引发了网友们各种激烈的讨论,下面让我们来看看网友们都提出了哪些问题呢
网友:
可以这么理解吗如果维修走的是采购合同,按购料开具13%税率的发票,如果走的是维修合同按6%走现代其他服务吗
本条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因此,如果对方主营业务是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且合同中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税率为13%是正确的;反之,合同为维护保养合同,且对方主要是以提供服务为主业的,就按照6%的“其他现代服务”。
那中央空调维护合同按工程合同缴印花税了吧
网友:养护按其他现代服务没有异议,但是维修换件,觉得还是13%合适,安装空调按建筑服务应该合理。
答:
对于该问题,可以参考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的解答: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办法的,税率为9%,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的,征收率为3%。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征收率为3%。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维修保养,有时需要换点配件,你说它是维修也好,保养也罢,按多少税率计算中国的税制不要人为搞得那么复杂!
中国目前的增值税规定是相对复杂,税率档次也比较多,因此在即将立法的《增值税法》中,据专家透露将适当简并税率。
因此,如果是修理合同则属于印花税承揽合同范围,但是维修保养不包括在内。另外,对于不动产的修缮合同,应按照“建设工程合同”税目缴纳印花税。
修理、维修怎么区分?有点迷茫。
答:维修时物件可能未损坏,修理时物件已经损坏。维修:有三种释义,分别为更换配件;纯维修配件;根据功能改修,维护和恢复,维护、保养、修理。
修理:指对于损坏了的不整洁的物体和事物进行修复和理顺。对象为物品时,有维护、修葺、整治的意思。
维修行为很相似,税率差距这么大
中央空调出现故障需要修理、换件等应按“建筑服务-修缮服务‘,”如果是中央空调的维修保养服务,应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修理换件与维修保养没多大区别呀
对机器设备使用后的常规性的安全检测、性能测试、运行调校,符合技术性、知识性这两个特征,按“其他现代服务”来计税。在实务中确实不太好区分,一般理解是不更换零部件的情形下算维护保养。
网友:中央空调维修的部件费和人工费,都是适用13%的税率,公司收到的发票也是13%的。9%虽然说的有道理,但是13%难道不合理吗
答:主要需要看维修单位的情况。在中央空调维修的过程中,通常涉及到更换零部件和人工费(服务),所以就属于混合销售。依照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四十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
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本条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第三十九条规定:“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因此,如果提供中央空调维修的单位,其主营业务是缴纳13%税率(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在混合销售的情形下对中央空调维修是应该按照13%税率开票;如果主营业务不是13%的,则在混合销售的情形下对中央空调维修是应该按照9%税率开票。
2011年5月的解答——
企业中央空调修理费可否作进项税额抵扣
问:一般纳税人企业的中央空调修理费,可否作进项税额抵扣
因此,企业购进中央空调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其发生的修理费也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