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范围北至安昌河,西至绵阳南郊机场,南至三台县永明镇和涪城区丰谷镇,东至涪江与松垭镇水磨村,总用地面积为56.13平方公里。规划范围主要涉及经开区,少量用地位于涪城区和游仙区,包括S-14、S-15、S-16、S-17、S-18、E-17、E-18七个单元。规划范围内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为40.83平方公里。
二、规划内容
(一)规划定位
绵阳市南部的综合城市组团,国家级经济开发区。
(二)规划规模
规划范围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总用地面积为40.83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内人口为40万人。
(三)功能结构
规划形成“一带两廊五片区”结构布局。
“一带”:南北向串联涪江的城市发展带。
“两廊”:东部木龙河生态绿廊和西部松垭河生态绿廊。
“五片区”:以生活居住为主的三江生活居住片区和东湖居住片区、以塘汛老城为主的塘汛老城服务片区、以商业商务和休闲娱乐等综合服务为主的综合商贸服务区、以生活居住和产业发展为主的产城融合片区。
(四)公共配套设施规划
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1062-2021),规划形成6个十五分钟生活圈,27个五-十分钟生活圈,配置满足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健康管理、为老服务、文化活动、体育健康、商业服务、行政管理和其他设施。
(五)道路系统规划
“四横”:城南街,三江大道、塘坊大道和二环路。
“四纵”:文武西路、绵州大道、绵盐路、东山大道。
(六)开发强度
(七)建筑高度
三、公告情况说明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要求对《绵阳经开区S-14、S-15、S-16、S-17、S-18、E-17、E-18单元详细规划》进行公告。
(三)本规划公告信息与现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所规定的土地使用性质不一致时,本规划所示的土地用途应视为政府对该地区发展的引导。
(五)根据国家有关保密规定,涉及保密内容不予公告。
(六)本规划最终解释权属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七)公告地点
1.规划范围周边地段
2.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示栏
(八)公告期限
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26日
(九)反馈渠道
对此方案有异议者,请将附有姓名、联系方式的书面意见投递到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中心(绵阳市文武西路4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