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完善涉税专业服务行业制度体系,规范涉税专业服务行为,助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2024年税务部门规章制定计划》安排,税务总局研究起草了《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称《管理办法》),拟以部门规章形式发布施行。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一)制定办法是完善涉税专业服务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措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要完善中介服务机构法规制度体系,促进中介服务机构诚实守信、依法履责。制定规章是完善涉税专业服务行业法规制度体系的必要环节。
(二)制定办法是促进涉税专业服务行业规范发展的有力支撑。一直以来,税务机关始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从制度层面明确开放涉税专业服务市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为涉税专业服务从业主体营造了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但在制度运行过程中,涉税专业服务行业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抓紧修改完善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制度机制,有利于进一步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三)制定办法是提升税收服务和管理效能的客观需要。税务机关始终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的理念,《管理办法》明确多项措施,规范和支持涉税专业服务行业依法依规按市场化原则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提升涉税事项办理便利水平。明确发挥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的积极作用,使其成为促进税收现代化建设、提高全社会税法遵从度的有力“帮手”。同时,明确加强行业管理和执业管理,规范行业发展,增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的诚信服务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知法守法意识。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共6章40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为总则,共7条,规定本办法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适用对象、执业规范、行为规范、管理方式等。
第二章为管理范围,共4条,明确涉税专业服务内容、实施分类管理、对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原则要求、对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管理等。
第三章为管理与服务,共14条,规定实名制管理、信用码管理、信息采集与报送、执业规范和业务记录、信用评价管理、信息公告、便利化服务等。
第四章为监督检查,共6条,规定检查主体、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检查程序等。
第五章为处理与处罚,共5条,规定对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机构及人员所采取的处理处罚措施,以及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管理责任的追究。
第六章为附则,共4条,包括具体实施办法、部分释义、生效日期和解释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