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阳光包”3C及小家电全保修计划服务协议
欢迎您参加苏宁“阳光包”3C及小家电全保修服务计划,我们将竭力为您提供优质、满意的全保修服务。为了方便您能顺利享有本协议项下的全保修服务,请您务必仔细阅读本全保修协议条款。
定义
·我们:系指根据本协议承担责任之公司,即:苏宁
·商品:系指您为之购买苏宁“阳光包”全保修服务的电器产品
·您:系指购买商品和苏宁“阳光包”全保修服务的个人或经认可的受让人
如用户已选购该项服务计划或我们已受理用户的报修申请的,视为用户完全同意该项服务计划协议条款。
协议条款
本全保修服务对象为在中国内地家庭或个人使用的、购买时为全新之指定品牌型号范围内的商品,且仅限购置后30天内可以购入本计划。除此之外,任何以商业用途或营利为目的的商品均不属于全保修的范围。
本全保修服务的范围为:
1、商品在正常使用情况下,由下列原因产生的硬件性能故障:
(1)机械元件故障、电子电气元件故障;
(2)电压不稳、灰尘、受热、内部潮湿、冷凝;
(3)坠落、挤压、碰撞、液体泼溅。
三、服务期限
您为您的商品选购本计划后,我们的服务自商品购买第三十一日零时起开始生效,服务期限以本计划所对应的延保发票载明为准。服务期限内,属于生产商保修责任的依旧归生产商负责。
四、服务流程
在服务期限内,您购买的商品如发生保险范围内的故障,请按如下步骤操作:
3、若您的理赔请求经初步判断属于本计划的保障服务范围,我们的客服人员将为您提供服务指引,您需要将故障商品送修或者邮寄至指定地点:
4、换机服务:
2)若您购买商品属于生活电器类商品或黑电音响和影碟机商品,且对应购机发票所记载的购买金额(即延保销售发票上所载明的“维修上限”)低于RMB999(含),则可享受阳光包货品替换计划的保障服务,即在延保期内,若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性能故障,我们将直接选择与原商品规格或核心性能等同或类似的新商品进行更换。在我们更换了您的商品后,本全保修协议将立即终止,原商品归我们所有。
3)若您购买商品属于OA办公及外设类商品,且对应购机发票所记载的购买金额(即全保修销售发票上所载明的“维修上限”)低于RMB999(含),则可享受阳光包货品替换计划的保障服务,即在延保期内,若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性能故障,我们将直接选择与原商品规格或核心性能等同或类似的新商品进行更换。在我们更换了您的商品后,本全保修协议将立即终止,原商品归我们所有。
备注:
五、保障金额
保障金额指我们向您提供全保修服务时有可能发生的最高费用支出限额。
六、特别提示
2、如用户的商品尚在厂家保修期内,我们为您提供维修服务后,不承诺原生产商能够保证您的厂家保修服务权益不因该次维修而不受影响;
七、下列情由不属本计划项下的责任范围:
1、人为故意损坏的情形;
3、机器灾难性损坏(例如机器穿孔、粉碎、零部件缺失、分离)或其他难以修复的情况(市场无流通配件;所有商品两个及以上主要部件损坏/三个及以上主板部件损坏;机器意外损坏严重,如:进水或重摔导致主板及多处配件损坏无法修复;意外导致机器出现多处故障,如:商品意外导致屏碎,无法开机,后壳碎裂等);
4、商品的任何随机原装配置或自行配置的配件,以及需要定期更换的零部件或辅件(包括但不限于电池、电源、外部电线及电缆、充电器、插头、商品机身外壳、存储卡、耳机、数据线缆、USB线缆、手写笔、安装光盘、鼠标、外接麦克风等)的维修或更换。
6、商品丢失、被盗以及商用、出租、经营性使用或在零售店转售的商品;
7、非本计划责任的性能故障及应由生产商、供应商或者修理商的保修或行政行为或商业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国家三包法规定或商家承诺的维修、退货、换机或因厂家已经发布召回或由于产品设计/质量问题被媒体曝光的);
8、战争、恐怖主义行为、敌对行为、罢工、暴动、民众骚乱造成的灭失、损坏。
9、政府命令或任何公共当局没收、征用、销毁或毁坏。
10、不可抗力,如地震、海啸、洪水、雷电、暴风雨、霜冻或其他不良天气状况及自然灾害引起的损坏。
11、任何类型的核风险和核事故引起的损坏。
12、欺诈行为,人为的主观故意(包括但不限于有明显非自然痕迹)造成商品损坏。
13、由于遗失、抢劫、偷窃、火灾、爆炸、动物或昆虫导致的损害、错误使用、滥用而导致的任何损失。
14、装饰性及非功能性的损坏,如不影响商品屏幕使用功能的外观划痕、磨损或色料物附着。
15、任何商业用途环境或者非个人使用情况下使用商品而发生的损坏。
16、商品维修过程中导致的任何数据丢失。
18、待修商品内的遗留物品的损失。
20、本计划服务起始日之前发生的损坏或本服务期限届满48小时后提出的维修请求。
21、发生实际损失时未于知悉日起48小时内向我们提出的维修请求。
22、其他不属本计划保修责任范围内的任何损坏、故障、责任或费用。
23、商品零部件缺失。
24、其他不属保修范围内的任何损坏、故障、责任或费用。
八、协议的撤销与变更
(一)协议的撤销
1、因退货发生的撤销
1)如果您购买的商品在未进入本计划服务有效期时发生退货,且退货前您的商品未享受过我公司提供的全保修服务,我们将全额退还全保修服务协议费用;
2)如果您购买的商品在未进入本计划服务有效期时发生退货,但在退货前您的商品已经享受过我公司提供的全保修服务,我们将不再退还全保修服务协议费用。
3)如果您购买的商品在进入本计划服务有效期后发生退货,我们将不再退还全保修服务协议费用。
2、特别提醒:
1)除上述退货情形外,如果您购买的商品已经进入本计划的保修期限,我们将不再为您办理协议的撤销手续。
2)办理撤销手续时请提供以下单据或证件:
a)全保修销售发票;
b)购机发票及复印件;
c)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d)我们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单据或证件。
(二)协议的变更
发生了符合生产商的产品保修政策的换货后,本计划的保修对象由原商品变更为更换后的新商品,但本计划的有效期和用户享有的权益不变(即商品更换并不会导致重新计算服务生效日期,也不会改变原计划的失效日期)。如原商品已申请本计划责任范围内的报修,我们则不再为用户办理服务变更手续。
特别提醒:在进行协议变更时,您无需承担变更手续费用,但您可能会因更换商品的价格变化而承担相应的服务费用的差价。
九、协议的终止
十、所购商品的信息(请准确填写并确认,涂改无效)
24小时客服热线:95177
用户已仔细阅读本计划逐项条款,理解并完全同意各项条款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