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房屋租赁期间,如果家电出现故障或损坏,首先,出租人应承担租赁物的维修义务,这是基于《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的规定。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租赁双方另有约定,则应按照约定执行。
2.作为承租人,在发现家电损坏时,可以首先向出租人提出维修请求,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进行维修。
3.如果出租人未能履行维修义务,承租人可以选择自行维修,并在维修后要求出租人承担所支付的维修费用。这一点在《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中有明确的规定。
家电损坏的维修费用承担问题,主要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的规定。
1.在一般情况下,家电损坏的维修费用应由出租人承担。但如果是由于承租人的过错导致家电损坏,如使用不当、故意破坏等,那么出租人则不承担维修费用。
2.在实际操作中,承租人在使用家电时应注意正确使用,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坏。如果家电出现故障或损坏,应首先判断是否是自己的过错所致,以便明确维修费用的承担方。
找法网提醒你,租房家电损坏的责任归属及维修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判断责任归属:首先,承租人和出租人应共同判断家电损坏的原因及责任归属。
(1)如果是由于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导致的损坏,则出租人应承担维修责任;
(2)如果是由于承租人的过错导致的损坏,则承租人应承担维修费用。
2.提出维修请求:承租人发现家电损坏后,应及时向出租人提出维修请求,并说明损坏原因及责任归属。出租人应在合理期限内进行维修或安排维修。
3.自行维修:如果出租人未能履行维修义务,承租人可以选择自行维修。
(1)在维修前,承租人应与出租人沟通确认维修方案及费用承担方式。
4.结算维修费用:出租人在收到承租人提交的维修凭证后,应及时审核并结算维修费用。如果双方对维修费用有争议,可以协商解决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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