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2022年度十大消费维权案例公布!警惕这些“坑”…消保委义乌市消费者权益

2022年全年我市市场监管系统共接收消费投诉举报163889件,其中消费投诉93111件,举报70645件,涉及争议金额共计610.76万元,挽回消费者经济损失258.02万元。

从投诉类别分析,商品类占比前四分别为家居用品16940件、服装鞋帽11734件、儿童用品7991件、化妆品5951件;服务类占比前四分别为餐饮住宿服务2182件、美容美发洗浴服务458件、制作保养和修理服务413件、销售服务325件。

为发挥案件的教育警示作用,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公众的消费维权意识,现将全市2022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怀疑化妆品非正品无理由退货解烦忧

【案情简介】消费者王某在某大型商场购买Dior口红一支,价格为278元,事后因价格及样式问题,怀疑该产品非正品,要求退一赔三。市消保委核实后发现,该化妆品系进口化妆品,进货凭据、出入境检验检疫证明、进口非特化妆品凭证、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商家的营业执照等材料齐全,无法证明其为假货。但该店为浙江省放心消费单位,承诺其商品未拆封且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可以实行七天无理由退货。最终商家和消费者达成协议,同意退货退款。

二、防盗门尺寸偏差市场监管及时维权

【案情简介】消费者王某在义亭某门窗店买了一扇防盗门,但上门安装时发现门的大小出现偏差,导致无法准确装上,同时消费者已经将原来的大门拆下来折旧卖掉,面临着家中无门的尴尬情况。经过协商,双方达成一致,门窗店先将另一扇大小尺寸合适的门安装上,待重新制作后,再安装上原先定制的防盗门,双方均表示满意。

【消费提醒】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三、充值抽奖有套路及时维权止损失

【案情简介】消费者李先生在义乌市某商场的电器专柜参与了一项抽奖活动,抽中一台笔记本电脑,商家在兑奖的同时要求消费者在其所有的APP充值6800元,声称可以用于该APP内消费。后消费者通过比较发现该款APP内所销售的商品价格普遍较高,且很多是不知名小牌子。消费者认为受到了欺骗,找商家协商要求退款,商家只同意退款70%,因此产生纠纷。辖区市场监管所调查后发现该款APP确实存在价格虚高、质量参差不齐等情况,商家有误导消费者的嫌疑。经过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沟通与协调,最后商家将剩余的30%费用退还给消费者。

【消费提醒】消费者在遇到各类促销打折活动时,要保持理性,按需消费,充分了解活动规则,避免因贪图便宜购买来历不明的商品。商家应充分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明示促销活动的内容,不得在消费过程中设置各种“套路”“陷阱”。

四、经营务必要诚信误导消费要担责

【案情简介】消费者朱某花费15000元在市区某黄金珠宝店购买了一只手镯,回家后发现手镯品牌为“金生金”。消费者觉得当初购买的时候是冲着“梦金园”的招牌买的,结果到手却是其他牌子,感觉受到了欺骗,要求退货退款。接到投诉后,经消保委工作人员核实,该店铺之前头门招牌用的是“金生金”,近几年受多种因素影响,生意不景气,商家为招揽生意,把店招改成了“梦金园”。最终经调解,该金店同意朱先生的退货诉求,退还投诉人购物款15000元整。

【消费提醒】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商家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不得在重要信息上对消费者进行误导。消费者也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在付款之前对商品重要信息进行核实查验。

五、厘清消费权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消费提醒】本案中,消费者所购手机多次出现质量问题,虽经商家维修仍无法处理。关于界定是质量问题还是人为损坏,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关于耐用商品六个月内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实行,由商家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六、更换负责人维权难市场监管及时介入解决

【案情简介】消费者傅女士在国际生产资料市场某商家定制一个价值11600元的淋浴房,后因其他原因,该店铺更换了负责人,导致傅女士之前订好的淋浴房无法交付,于是新的负责人找来其他商家给傅女士制作淋浴房,价格是8800元。交付后傅女士发现淋浴房质量不好,材质也差,而且生产的厂家和之前说好的完全不一样。最终经过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商家退还给傅女士差价2800元,并同意免费给傅女士更换淋浴房玻璃,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消费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新企业不能以产品费用未收取为由拒绝消费者的合理诉求,对于产生的相应损失,可以向原企业负责人要求补偿。

七、庭院铺地砖有损耗商家多收钱不合理

【案情简介】家住大陈的吴先生打算修整庭院,经人介绍在本地一家瓷砖店采购了一批地砖,商家上门测量的庭院用料面积为46.7平方米。商家送货上门后,吴先生对地砖进行了测量计算,相加后发现竟然只有35.78平方米。协商时,商家表示地砖是较大的整块按需切割,存在损耗,应按照15%的损耗计算,退还了吴先生843元费用。但吴先生认为商家事先未说明损耗情况,且损耗度太高,于是产生纠纷。经市消保委调查核实后认为,地砖的切割存在损耗在所难免,损耗比并没有法律规定,但可以依据行业内通用比进行计算,最终经过调解,商家再多退还500元,消费者表示满意。

【消费提醒】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行为均属合同,对容易产生分歧矛盾的合同细节应当在合同订立前由双方加以明确,也可以在发票中予以标注,以免产生不必要的争端。商家在处理产品损耗问题时,应遵循行业市场惯例,避免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八、孕妇饭店用餐后不适经营单位承担检查费用并给予补偿

【案情简介】消费者华先生携怀孕妻子在大陈镇某快餐店用餐。在用餐过程中发现部分菜品内有昆虫残肢,感到气愤并与店方理论未果。后因妻子感到身体不适,华先生先行带妻子到卫生机构进行检查后投诉到辖区市场监管所要求赔偿。经调查了解,菜品卫生问题属实,调解中店方充分考虑到孕妇的特殊情况,最终同意补偿消费者合理支出及其他费用共计3000元,双方再无异议。

九、电器二次维修仍有问题应予免费更换

【案情简介】消费者陈女士在某家电商行购买了一台智能冰箱,价值5900元。4个月后在使用中发现冰箱制冷失效。经售后人员第一次维修后,冰箱仍不能制冷;第二次维修时,售后人员通过剪除冰箱内两条管子短暂解决了制冷问题。陈女士对该治标不治本的维修方式不认可,向商家提出换货要求。市消保委接到投诉后,立即展开调查,发现陈女士所诉情况属实。经调解,经营者免费为陈女士更换同款智能冰箱。

【消费提醒】该案是关于家用电器类产品“三包”问题的典型案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和《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一条,“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

十、美容变毁容商家应赔偿

【案情简介】消费者傅女士在某美容美体养生中心种植假睫毛,消费88元。2个月以后又到该店补种脱落的假睫毛。经营者王某某在这次操作过程中,不慎将沾假睫毛的胶水滴在了傅女士的额头上,导致傅女士额头皮肤灼伤,后虽经王某某用修复产品反复治疗,但效果不明显,几个月后傅女士的额头上仍可见明显红色疤痕。傅女士想到其他医院治疗,要求经营者王某某补偿后续治疗费用2万元,双方协商未果投诉到消保委。最终经过多次协商,经营者同意赔偿消费者6000元,后续治疗由傅女士自己负责。

【消费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本案中,经营者因操作不当给消费者造成了人身伤害,依法应当赔偿消费者相应损失。

THE END
1.家用电器三包法退货规定细则三包政策乃是零售商业企业对其出售商品实施退货、换货、维修之简称为也。此项政策旨在指明商品在进入消费领域之后,卖方应对买方所购置之物品承担起责任并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买方权益。具体而言,当售出商品自购买日起计满七个自然日内出现故障问题时,消费者有权选择要求商家进行退货处理。《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https://m.66law.cn/v/wenda/2974376.aspx
2.家用电器三包规定的范围法律分析:家用电器三包法的规定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的部分商品的修理、更换、退货的责任和义务。本规定所称部分商品,是指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录中所列的产品。 目录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商业主管部门、工业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和调整,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发布。商家要https://www.findlaw.cn/wenda/q_40594508.html
3.现代家用电器售后保障措施家电维修保修新政策2、法律主观:家用电器三包规定的范围是:7日内产品发生故障,商家需要提供:包退、包换、包修的三项服务。部分淘宝所在地的三包是指用户可以在7天内无条件退换或者维修。 3、《国家家电三包规定细则》中,关于家电退换规定如下:第九条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http://fqushui.scandiatrailers.com/post/19715.html
4.国家三包法最新规定,详细步骤指南一级消防工程师“国家三包法”是我国针对部分商品实施的一项消费者权益保护政策,全称为“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此法规旨在保障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的合法权益,确保在遇到商品质量问题时,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以下是其最新规定的概述: 适用范围:该法适用于包括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家具等在内的特定商品。 http://lianlianguoji.com/post/6228.html
5.我国家电行业法律法规(我国家电行业法律法规包括)4、国家关于冰箱“三包法”的详细规定如下:产品质量保修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家用电器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冰箱的保修期限自购买之日起,3年内享有免费保修。 5、综合上述,国家三包规定是针对电器类产品所实行的一项保障措施,覆盖了产品的7日无理由退货期、15日以内http://www.sstzyzc.com/content/568.html
6.tcl洗衣机服务热线(TCL洗衣机服务热线是24小时服务电话)“三包”是国家针对家用电器、tcl洗衣机、家用电器设备等相关威能所制定的“修理、 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即“‘三包’规定”)中所称“修理、更换、退货”责任的简称 或概括。“三包”规定,是法律规定的消费者用户就相关威能可享有的低限度保修,可 被理解为是一种“法定保修”。 http://kandonghua.com/item/38486.html
7.部分国产家用电器“三包”规定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彩色电视机、黑白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电风扇、收录机六种国产家用电器(包括进口零部件组装的家用电器)。第二条所有生产、经销企业都必须严格执行《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的规定:(1)不https://law.lawtime.cn/d569451574545.html
8.家用电器三包规定有哪些6条回答:【推荐答案】家用电器三包规定如下:1、第一条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的部分商品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称为三包)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https://wap.zol.com.cn/ask/x_16750389.html
9.请问国家电视三包规定是什么?你好,电视机三包:整机三年 (含遥控器) 保修一年 显像管、行输出变压 器、高频头、集成块(国家规https://www.to8to.com/ask/k2705606.html
10.家电三包法最新规定是什么国家关于冰箱“三包法”的详细规定如下:产品质量保修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家用电器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冰箱的保修期限自购买之日起,3年内享有免费保修。 冰箱的“三包”规定分为:“三包”有效期:自购买之日起,冰箱的“三包”有效期为1年。“三包”责任:消费者https://www.fljg.com/news/438209.html
11.国家标准局关于认真落实部分国产家用电器“三包”规定的通知现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对部分国产家用电器(包括进口零部件组装的家用电器)的“三包”办法作出统一规定,望转发各生产、经销企业遵照执行。其他产品的“三包”办法,由有关主管部门分别具体情况规定实行。 部分国产家用电器“三包”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彩色电视机、黑白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https://law.esnai.com/view/3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