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

采购项目名称:浏阳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生活电器及生活设备政府采购

采购人:浏阳市公安局

政府采购编号:LYCG-JZ-201808150249

委托代理编号:JKZBCG-JZ-2018-034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

目录

第一章谈判通知

第二章谈判须知

谈判须知前附表

谈判须知正文

一、说明

二、谈判文件

三、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谈判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

七、其他规定

第三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

浏阳市公安局的强制隔离戒毒所生活电器及生活设备政府采购(政府采购编号:LYCG-JZ-201808150249委托代理编号:JKZBCG-JZ-2018-034)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经谈判小组确定,通知你单位参加谈判。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先生

电话:13807498766

地址:浏阳市白沙路9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玲

地址:浏阳市浏阳大道长城戎苑A栋202室

保证金汇至:

账户名称: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长沙银行星沙支行

账号:800142220820019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第二章第1.1款

采购项目

浏阳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生活电器及生活设备政府采购

第二章第2.1款

采购人

名称:浏阳市公安局

第二章第2.2款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湖南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二章第2.3款

供应商的邀请方式

□(2)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

□(3)随机从省级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抽取

购买谈判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1)谈判通知;

第二章第3.1款

供应商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税务登记证》;

②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纳税凭证);

③法定征收机构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3)《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社会保险登记证》;

②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

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

(5)提供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注:a、前文所称“近三个月”特指2018年5月-2018年7月;

2、特定资格条件:无

第二章第6.1款

联合体形式

□接受

第二章第7.1款

现场勘察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勘察,投标人自行安排。

第二章第8.1款

采购进口产品

□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第二章第9.1款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

(1)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

(2)其他。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期)内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

第二章第9.2款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

(1)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

(2)环境标志产品;

(3)两型产

品;

(4)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5)其他。

(1)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期)内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的,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2)采购产品为《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期)内的: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3)采购产品为《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或《长沙市两型产品目录》内的,应给予5%-10%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①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本项目具体扣

除比例为6%。

第二章第9.6款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

有融资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1所列银行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有履约担保或融资担保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2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格式见附页3。

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章第10.3款

谈判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技术、服务要求

第二章第11.1款

谈判文件的提供期限

第二章第12.1款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第二章第16.5款

采购项目预算

392000元

第二章第17.4款

非制造商的证明文件

□要求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第二章第17.5款

□要求提供:

第二章第18.1款

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1、保证金数额:陆仟元(人民币)

2、缴纳方式: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足额缴入到以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XXX(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如备注的内容与本项目名称不一致的将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退还,后果自负)。

第二章第19.1款

响应文件有效期

60日(日历日)

第二章第20.1款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

3份,并提供电子档一份(电子档必须是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

第二章第21.2款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供应商:(盖公章)

在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得启封

第二章第23.1款

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

第二章第37.1款、

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

第二章第39.3款

履约担保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

第二章第41.1款

采购代理服务费

陆仟元整另加评审专家费,由中标人支付。

第二章第42.1款

其他规定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时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

附页1

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合作银行及联系人名单

银行名称

联系人

职务

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

刘波

名城支行客户经理

13874998873

肖勇光

分行高级经理

13755192647

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

黄飞燕

营业部总经理

13308463468

蒋寒奇

营业部中小企业客户经理

13548982975

兴业银行长沙分行

刘栅延

支行行长

13337316405

蒋修远

支行客户经理

18607310422

中国光大银行长沙分行

邓永胜

岳麓支行副行长

13617319650

中信银行长沙分行

蔡学军

公司银行部负责人

13055167195

宋学农

银行部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

0731-845822141

交通银行浏阳支行

刘畅

客户经理

18974988787

曾令国

18975836188

中国银行浏阳支行

唐新

13874841448

附页2

湖南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信用担保机构名单

信用担保机构

中国投资担保公司

何嘉

010-88822659/13718642233

湖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蔡建雄

0731-84172390-201/15573193555

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彭球

邓霞英

0731-89761702/138759809060731-89761706/13574125851

附页3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

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月日

1.适用范围

1.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谈判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谈判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定义

2.4“谈判小组”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

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8“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两型产品”是指湖南省财政厅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或《长沙市两型产品目录》的产品。

2.9“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当符合谈判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l)《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2)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谈判的费用

4.1无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6.联合体形式

6.1除谈判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谈判采购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

(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3)除谈判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7.现场勘察

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8.采购进口产品

8.1除谈判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8.2本章第8.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性谈判。

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9.1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实行政府采购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9.2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或《长沙市两型产品目录》的“两型产品”,以及中小企业,实行优先采购,按照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有关政策规定,评审时进行价格扣除。实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的优惠率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9.4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按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占总报价的百分比调整)。

9.6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具体办理流程可向谈判须知前附表所列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询问。

10.谈判文件的组成

10.1谈判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10.3谈判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谈判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谈判须知前附表中明确。

11.谈判文件的提供期限

13.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3.1在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14.一般要求

14.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14.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4.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4.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14.5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

15.响应文件的组成

(2)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3)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

(4)技术规格、参数响应/偏离表

(5)项目方案及说明

(6)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和清单表

(7)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

(8)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15.4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6.报价

16.1供应商应当根据谈判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6.2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表填写报价时应注意下列要求:

(1)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中特别要求的安装、调试、培训及其它附加服务的费用。

(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和交纳的税款和费用。

(3)谈判文件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输、保险、装卸费。

16.3供应商应按第四章“采购需求”要求及第五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供应商在本章第12.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应同时修改其按第五章要求填写的相应表格中的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24.1款的有关要求。

16.4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

16.5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项目预算或其计算方法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17.供应商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7.3证明货物及其服务与谈判文件要求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

(1)货物主要性能和参数的详细说明;

(2)对照谈判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对技术规格响应与偏离表,并申明技术规格条文的响应或偏离。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应提供具体参数值。

17.4除谈判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制造或拥有的,则必须提供经销、或代理采购货物、或采购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

17.5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谈判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提供样品的型号、规格不一致的。

18.保证金

18.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8.3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18.4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8.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本级财政国库:

(1)供应商在本章第12.1项规定的谈判开始之日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的;

(3)确定成交结果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4)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定合同的,或转让、分包项目以及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6)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0.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20.1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谈判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20.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谈判文件要求签章处盖单位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旁边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20.3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规定和谈判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一式两份,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2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1.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在封套两端折叠封口处加贴封条,并盖供应商单位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1.2响应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21.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2.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22.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3.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

24.供应商资格审查

24.1供应商有本章第17.1款情形的,谈判小组将根据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更新或补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响应。

24.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谈判小组将根据本章第6.2款的规定对联合体各方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响应。

25.谈判程序

26.初步审查

(2)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3)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4)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谈判文件规定的。

27.实质性响应

27.1实质性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与谈判文件要求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偏离。偏离指不满足、或不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

27.2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由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规定认定。谈判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

28.澄清

28.2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

29.符合性审查

(1)不满足本章第27.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2)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谈判文件规定的。

29.2符合性审查结束后,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

30.谈判

30.1对于本章第10.3项未明确谈判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或者谈判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情况认为谈判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9.1款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直接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谈判。

(2)谈判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情况认为谈判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不另行通知。

30.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价格扣除情况,谈判小组应召集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当场开封公布,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30.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8.4款规定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

30.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及谈判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30.5款规定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31.提出成交供应商

31.1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供应商符合本章第9.2款关于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最后报价按本章第9.2款、第9.3款、第9.4款规定进行价格扣除,并按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排序。

32.确定成交供应商

32.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32.3最后报价确定遵守本章第31条的规定。

33.谈判的特殊情形

34.谈判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谈判邀请公告公示期满后,报名供应商不足3家的;

(4)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5.重新评审

35.1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谈判小组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6.保密及串通行为

36.1谈判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6.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

3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的;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的;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技术方案、合同条款以及报价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竞争性谈判政府采购活动的;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提交响应文件或者退出谈判或者放弃成交的;

(7)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及谈判小组成员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

(8)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

37.成交信息的公布

3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成交结果信息在谈判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

38.询问及质疑

38.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38.2供应商若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规章及湖南省财政厅规范性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9.成交通知

39.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9.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9.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谈判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39.4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8.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

40.签订合同

40.1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40.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40.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40.4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41.采购代理服务费

41.1成交供应商应按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一、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人(全称):(甲方)

供应商(全称):(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2)采购计划编号:

(3)项目内容: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地点:

方式:

4.付款: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1份、采购代理机构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地点: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本合同内容未超过政府采购申报审批表规定。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盖章):

备案经办人(签字):

二、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货物类)

1.定义

1.1合同当事人

(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成交资格,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

(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指明。

2.合同的适用范围

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2.2合同内容根据谈判文件、响应文件而确定。

3.合同标的及金额

3.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成交结果一致,具体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价格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4.合同价款

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项。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5.2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

6.货物的验收

6.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6.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6.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6.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6.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6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6.7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采购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

(2)甲乙双方相互串通通过减少货物数量、调换物品、更改配置、降低服务标准或虚开发票等手段,套取财政资金的;

(3)发现问题未向财政部门反映,私自与对方协商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

(4)行贿、受贿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5)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

7.货物包装要求

7.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

7.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

9.质量标准和保证

9.1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第七章采购需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9.2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项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10.权利瑕疵担保

10.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10.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10.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1.知识产权保护

11.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12.保密义务

12.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13.合同价款支付

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

13.2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

13.3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

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核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13.5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规定。

14.伴随服务

14.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14.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与第四章采购需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

14.3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5.违约责任

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6.合同的变更

16.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6.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17.合同中止与终止

17.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7.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18.2乙方未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18.3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20.不可抗力

20.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20.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0.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21.解决争议的方法

21.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

21.2调解不成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

(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1.3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2.法律适用

22.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23.通知

23.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

23.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

24合同生效

24.1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5.附则

25.1本合同未尽事宜,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货物类)

浏阳市公安局

按国家标准执行

一、采购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备注

1

电开水壶

。304不锈钢内胆

40

2

开水机(温、开功能)

不锈钢内胆

6

3

大型洗衣设备

25公斤

4

大型烘干机

5

电视机

75寸

脱水甩干机

9

7

洗衣机

波轮式

10

8

插线板

公牛

200

生活用品等(详见附件)

一批

铝扣板(部分工程项目)

铝扣板,约,其余工程项目由采购方定

该项暂估价10.02万元,投标报价时不得优惠。

11

球场照明设备

金卤灯(包灯杆、安装)、灯杆高,强光灯

附件:

600炒锅

直径500

筷子

铁木

500

夹层汤碗

不锈钢或密胺材质

密胺饭盒

套餐盘

D5006粉碗(红黑)

砧板

,松木

片刀

十八子

砍刀

剪刀

12

削皮刀

13

保鲜盒

8220

20

14

8219中

15

8218小

16

8217

17

塑料栏筐

04#加厚白色

18

木柄炒勺

10两1.5厚

19

长木柄炒勺

12两1.5厚

不锈钢油缸

10寸加厚

21

密漏

12寸宽边油隔

22

漏瓢

23

不锈钢冲孔托盘

60*40*大号

24

不锈钢托盘

36*27*小号

25

塑料菜筐

8800#大

26

8801#中

27

8802#小

28

不锈钢调料缸

,加厚科星

29

30

31

塑料篮

8814#

32

调味勺

不锈钢

33

胡椒筒

小号旋转圆形

34

不锈钢桶

大号,汤煲,1.2厚

35

50*50钢桶

36

中号,汤煲,1.2厚

37

小号,钢桶,1.2厚

38

垃圾桶

大号,,蓝色

39

竹锅刷

马斗

大号永诚0.7厚

41

中号,永诚07厚

42

小号,永诚0.7厚

43

喷水器

44

平煎铲

广式煎铲

45

不粘锅

铁柄

46

47

高压锅

大号,,双喜

48

电饭锅

1650W,

49

磨刀石

大粗石

50

小细石

51

电子秤

大,,地秤,永杰

52

小,,台秤,永杰

53

铁钩

双手勾

54

面粉桶

,白色

55

中号打菜勺

56

煮面漏

57

水瓢

4斤

58

加长柄水瓢

59

木柄称铲

60

1号木柄锅铲

61

宏兴蓝色方筛

62

中号塑料砧板

63

大号塑料砧板

64

洗米筛

65

火锅盆

66

67

点火枪

68

吸尘器

69

南亚保鲜膜

70

面盆

71

72

73

拖把

74

扫把

75

撮箕

76

格兰仕微波炉

77

半圆厨帽

78

白色方巾

79

哆来咪厨师工作服

80

钢丝球

81

大号垃圾袋

82

615锡纸

83

洗洁精

84

洗衣粉

85

打蛋器

86

10寸水果刀

87

面粉筛

88

烤盘

SN1072

89

案板刷

90

杆面棍

91

拍皮刀

92

办公区垃圾筒

93

小号垃圾筒

100

94

抹布

95

自助餐盆

600

包厢

4.5寸饭碗

骨瓷

7寸浅式盘

茶杯

茶碟

调羹

筷架

毛巾碟

红酒杯

白酒杯

分酒器

二、项目建设及说明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2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在交货及安装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安装调试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1.4成交供应商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2.安装调试

2.1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2成交供应商送达产品及进行安装调试,应提前两天以上和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成交供应商须加强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3.测试验收

3.1项目验收国家、省、市、县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省、市、县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质量保证

4.1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4.2质保期:按国家标准执行。

4.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

三、其他要求及说明

2.付款方式:货到安装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金额的95%,质保期期满一个月内支付剩余款项。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产品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

二、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附件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附件4: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更新材料

三、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

四、技术/商务规格、参数响应/偏离表

五、项目方案及说明

六、提供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和清单表

七、报价一览表

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九、第二轮报价或最后报价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二、我方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份,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否则,愿承担《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四、我方愿意按谈判文件规定和谈判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

五、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六、我方承诺在参与竞争性谈判过程中,若出现《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五十四条规定之情形,我方同意接受条款规定作出的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兼营:

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附件2: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单位盖章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组织机构代码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上年营业收入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

注册号码

注册地址

发证机关

发证日期

营业范围(主营)

营业范围(兼营)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税务登记机关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更新材料

说明: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第二章第17.1项“在谈判小组确定邀请供应商名单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止,供应商资格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更新或者补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仍能继续满足本章第3.1项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的规定,应提供的更新或者补充资格证明材料。

货物名称

制造商名称

型号规格

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

政策功能类型及编号

说明:货物类项目按本表填写,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可另页描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

谈判文件条目号

招标要求

投标响应

响应与偏离

说明

说明:1、“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

2、属谈判文件规定可能变动的内容在“说明”栏中注明。

(一)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根据“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内容做出全面响应。编制和提交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对必须满足的内容,必须完全满足。对响应有差异的,则说明差异的内容。投标服务响应文件可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工作进度安排;

(2)其它说明。

(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方案

1、响应项目要求,提交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承诺。

2、响应项目要求,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及说明:

1)质保期限及质保期内服务措施

3、其他服务承诺

3.1质保期:

3.2售后维修服务体系:

3.3免费维保:

4、售后服务联系表

联系人姓名

技术职称

...

(三)培训方案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填写的,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附件6-1: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编号

质保期

规格型号

品牌

交货期

总报价人民币

大写:元人民币整

小写:元人民币整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说明:1、请投标人自行准备现场报价表格(格式见本章附件6-1)。

THE END
1.三星售后支持热线网站三星售后服务相关页面.。维修预约,门店查询,售后客服咨询等线上自助服务。https://www.samsung.com/cn/support/
2.电器安装售后服务方案范文.docx电器安装售后服务方案范文.docx,电器安装售后服务方案范文 电器安装售后服务方案 一、项目背景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家用电器在我们的生活中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购买电器不仅仅是为了解决生活需求,还是为了提高生活质量和舒适度。然而,在电器购买后的安装和售后https://m.book118.com/html/2023/1006/8026111110005137.shtm
3.家电行业售后维修服务方案.docx家电行业售后维修服务方案方案目标与范围售后维修服务方案旨在提升家电行业的客户满意度和市场竞争力。通过建立高效的售后服务体系,确保客户在购买后能够获得及时、专业的维修服务,进而增强品牌忠诚度。方案的实施范围涵盖所有家电产品的售后维修,包括但不限于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视等主要家电,同时涉及到服务人员的培训、https://www.renrendoc.com/paper/360220361.html
4.家电行业售后服务管理解决方案家电售后差评管控方案产品售后服务管理系统解决方案适用于家电行业,机械行业,厨卫行业,家具行业等等…产品服务行业;产品卖出去后,要是出了问题,很多用户都是翻箱倒柜的找说明书,保修卡,找到后联系了维修人员,很多时候维修人员也没按照约定时间上门修理,久而久之,再也不相信这个品牌的电器了,这样就有损品牌口碑了!针对这些问题的出现,电器https://blog.csdn.net/fscloud/article/details/108776726
5.新家电售后服务管理办法(通用11篇)篇8:新家电售后服务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家电以旧换新拆解补贴管理, 根据《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国办发[2009]44号) 和《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 (财建[2009]298号) 精神,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家电以旧换新拆解补贴” (以下简称“拆解补贴”) 是对指定家电拆解处理https://www.360wenmi.com/f/filetr8d2j6w.html
6.空调售后服务方案.docx空调售后服务方案1 __-_省__-_电器发展有限公司在泉州设有经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成立的售后服务维修网点,该网点有经格力公司培训技术熟练的维修工程师数名。 并务。 [3]负责买方人员进行技术培训(详见培训计划) 2、提供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等清单(详见清单) https://www.taodocs.com/p-752284428.html
7.售后服务成本分摊谈判方案售后服务成本分摊谈判方案甲方:北京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乙方:宁波奥克斯空调有限公司策划人:卜朵国美电器背对背演讲稿各位评委老师好: 我们团队是北京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我公司本次谈判派出了由公司总经理带队,销售经理、公司售后部主管、公司财务、以及法律顾问组成的谈判小组。 本次谈判主要是与宁波奥克斯空调有限公司就售后服务https://www.wm114.cn/wen/163/324783.html
8.售后服务学校物业服务方案初稿售后服务 学校物业服务方案初 稿 物 业 管 理 方 案(技术标) 目 录 第一章 服务工作目标···6 一、管理思路···6 二、整体管理方案策划···6 三、物业管理具体措施···https://doc.mbalib.com/view/4e7e311b53d0a6fcdfb1440a165d1819.html
9.感恩回馈西门子家电一站式整体厨房解决方案助消费者乐享品质生活厨除联络中心外,西门子家电更在全国范围内配备39家客服中心和1500家特约维修网点,以“7x24小时热线电话、7x16小时在线服务、市区24小时内上门”的要求,专业、快速地服务为消费者提供各式售后解决方案。 除了完善的“硬件”专业配套,西门子家电深知“人”才是星级售后服务中不可或缺的“软实力”,西门子家电经严格筛选并https://xueqiu.com/1162717005/236594714
10.万师傅万师傅是家居售后服务网站,提供【家具】【晾衣架】【灯具】【卫浴】【 墙纸地毯】的拆装,搬运等服务担保交易;师傅覆盖600多个城市,快速,便捷,省钱,有保障!https://www.wanshifu.com/zhishi/tag/tag611
11.美的空调扫风没反应怎么办美的空调扫风没反应解解决方案详解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建议您联系美的空调的售后服务中心寻求进一步的帮助。售后服务中心的专业技术人员将能够对您的问题进行诊断,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 总结: 美的空调扫风没反应可能是由多种原因引起的,包括电源问题、遥控器故障、风叶卡住等。在遇到此类问题时,我们可以先检查电源连接是否正常,然后尝试更换遥控https://g.pconline.com.cn/x/172/17255175.html
12.日立空调全国统一24小时售后服务电话号码日立空调制冷一直闪日立空调全国统一24小时售后服务电话号码——为您提供高效贴心的维修服务 日立空调是市场上备受欢迎的品牌之一,以其出色的制冷效果和可靠性而赢得了消费者的赞誉。 就像所有电器产品一样,空调在长时间使用后难免会出现一些故障。 问题背景:日立空调制冷一直闪中 http://www.ddmap.com/weixiujiaochen/8176493
13.保证产品质量的措施6篇(全文)2、工程售后服务方案 投标产品质量保证措施 第6篇 一、质量管理模式 质量管理体系符合标准:ISO9001:2000。 二、概述 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和扬中市华联电器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的自身发展需要,为规范和强化企业内部管理,长期以来企业始终把质量工作放在首位。成立了专门领导班子,聘请管理上的专家和吸取国内外先进经验,https://www.99xueshu.com/w/filegxfo97xj.html
14.新时达: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修订稿客户对渠道代理商技术服务能力的要求也逐步提高。目前会通科技在销售过程 中,为客户提供产品方案、技术答疑、现场服务、售后服务等多种技术服务,但 如果未来会通科技的技术服务能力无法满足伺服驱动系统产品技术更新换代的 要求,则面临着技术服务滞后导致客户流失的风险。 6、人才流失风险 会通科技在伺服驱动系统领域深耕https://stock.stockstar.com/notice/JC2016032800003696_5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