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协议服务费总金额为:(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元,(小写)人民币_________。
1.服务对象的办公设备型号_________。(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扫描仪产品)
二、办公设备定期维护保养
1.地点:乙方实施上门保养地点为协议包括办公设备使用所在地。
2.周期:传真机、复印机产品每月保养一次,打印机、扫描仪产品每季度保养一次。
3.保养报告:每次乙方在为甲方提供保养服务后,需现场填写“维修召唤报告”,如实反映办公设备的运转情况,并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4.故障隐患:如乙方在为甲方提供办公设备保养时发现有故障隐患,需要维修或更换部件,乙方需与甲方协商,由甲方决定是否进行维修或更换部件。
三、办公设备临时紧急维修
3.在本协议所包括的办公设备出现故障后要及时通知乙方,并将出现故障的情况如实告知乙方,以协助乙方维修人员做出正确判断。
5.甲方办公设备故障严重,乙方无法在两日内修复时,乙方在维修期间要为甲方免费提供备用机。
四、机密
1.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了解到的与双方有关的内容及数据或信息确认为机密。
3.甲方对其专有机密信息自行负责。
五、协议生效及协议期限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1.甲方在本协议签定日起十日内,付给乙方协议全款。
2.日常维修设备的费用应在维修完毕后十日内一次性付给乙方。
七、协议的终止及罚则
1.如果发生下列情况,甲、乙各方有权单方面立即终止本协议。
(1)在没有特殊原因的情况下,甲、乙双方有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2)未经甲方同意而私自更换办公设备部件。
(4)因甲方原因转卖、转让办公设备时,未经乙方同意将办公设备移出大厦而继续要求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