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广应用纯电重型卡车,根据《焦作市纯电动重型卡车更新替代实施方案》有关要求,12月14日起,焦作市生态环境局、焦作市财政局开始受理重型卡车电动化更新补助申请。
一、补贴办法
2023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在焦作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并逐步完成在本市首次登记注册的纯电动自卸车、搅拌车、牵引车、环卫车给予财政资金奖补,补助比例为购车价格的10%,以机动车销售发票售价(含税价)为准,一台车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6万元。财政补助有限,先购先补,补完为止。
二、申请条件
1.申请纯电动重型卡车资金奖补的,申请人应为焦作市本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车辆须在焦作市辖区内公安交警支队车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2.申请资金奖补时,申请人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原件、复印件),车辆强制保险单(截屏打印),购车合同,登记注册牌照,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复印件),企业银行账户或个人银行卡等信息。
3.申请人提供的企业营业执照(个人身份证)、购车合同、发票、机动车行驶证、银行账户等,户主应为同一企业(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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