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煤改电煤改气政策

1、全国各地煤改气煤改电政策汇总随着环保减排目标的推进,各地政府相继出台“煤改气”“煤改电”政策,推进清洁取暖,实行政府部门责任制,逐步推进落实。省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省物价局规定,电采暖客户享有一定电价优惠政策,采暖季月用电量超出400度达到阶梯电价第三档的,继续执行第二档电价0.5969元/度,也就是每度电享受0.3元的优惠。目前,省、市两级政府正在研讨“煤改电”居民电采暖初装费10%20%的补贴政策,同时核算替代电量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补贴,提高居民电采暖的积极性。总目标:2016年,煤炭总消费量比2012年减少1000万吨左右;2017年煤炭消费总量比2012年减少2000万吨的左右;

2、要实现2018年煤炭消费总量比2012年减少6000万吨的目标。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积极推进在建核电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展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有关油气、电力企业要积极实现“气代煤”和“电代煤”等配套工程,确保天然气和电力供应。电采暖供热电费优惠省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从7月1日起就开始实施了,“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按电力公司抄表周期正常交纳电费,按年度执行,年用电量2520度与以下执行现行电价每度0.5469元;2520-4800度部分执行第二档电量加价标准,每度加价0.05元,为每度0.5969元;超过4800度部分执行第三档电量加价标准,每度加价0.30元,为每度0.8469元

3、。阶梯电价方案提出,对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已采用电锅炉、电地热等方式取暖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当年用电量超出4800度的部分,试行期间暂执行第二档电量加价标准。对于这一条规定,省物价局有关人士表示,在不具备集中供暖前提条件下,已采用电锅炉、电地热等方式取暖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适用这一规定,此项规定强调的是客观条件。而没有使用集中供暖的居民用户,有的是确实该地段集中供暖管网没有覆盖到,受客观条件制约,有的是已经覆盖到了,但用户或所在小区或物业没有接入,是主观条件造成的,只有属于前者的情况,已采用电锅炉、电地热等取暖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方适用该规定。但是否具备集中供暖条件由供热部门认定。

4、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了农村地区供暖试点县(镇)。经省农村地区供暖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审查,确定5个试点县(市、区)、12个试点镇。省农村地区供暖试点县(镇)一、试点县(市、区)1、威海市环翠区2、日照市岚山区3、市费县4、聊城市茌平县5、市郓城县二、试点镇1、市平阴县孔村镇2、市黄岛区泊里镇3、市淄川区双镇4、枣庄市滕州市西岗镇5、东营市利津县北宋镇6、市海阳市辛安镇7、潍坊市寿光市羊口镇8、市经济开发区疃里镇9、市新泰市西庄镇10、莱芜市莱城区雪野镇11、市乐陵市安镇12、滨州市沾化区家镇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城镇供热煤改电工作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2

5、0152016年:项目试点阶段。试点对象是单户燃煤取暖炉改用储热式电暖气的居民用户和淘汰低效燃煤锅炉改建电能供热站的居民小区,共计2万户(约300万平方米供热面积)。20172018年:整体推进阶段。在全省城镇适宜区域推行煤改电,完成目标约20万户(约3000万平方米供热面积)。制定完善主要电能供热设备产品标准、供热技术方案设计、施工和验收规以与行业监管政策。20192020年:市场化运行阶段。对集中供热不能覆盖、不宜实施煤改气、电力充足的区域全面推行煤改电。在供热规划指导下,逐步形成资金、技术和人才聚集,标准规体系完备,市场监管有力,健康发展的电能供热市场。电采暖间无阶梯电价关于实行电采暖居

6、民用户电价问题,通知明确规定:居民小区整体或整栋楼统设安装电采暖设施,且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的居民用户(不含小区管理单位按住房面积计收电采暖费的居民用户),生活用电与采暖用电实行分表计量的,其生活用电执行居民阶梯电价,采暖用电按照合表用户电价执行;生活用电与采暖用电未实行分表计量的,每年11月份到次年3月份采暖期用电按照合表用户电价执行,其他月份执行居民阶梯电价。关于加快实施禁煤区电代煤和气代煤的指导意见为改善生态环境和提高生活质量,到2017年10月底前,禁煤区完成除电煤、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外燃煤“清零”,禁煤区实施“煤改电”“煤改气”将能享受到一系列补贴支持政策。农村煤改电可领这些补贴:(1

7、)设备购置补贴85%按设备购置安装(含户线路改造)投资的85%给予补贴,每户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7400元,由省和市县各承担1/2,其余由用户承担。补贴资金按各县(市、区)实际任务统一拨付、统筹使用。(2)房屋修缮补贴支持房屋保温修缮,由县(市、区)根据农户需求,申请节能示、危房改造、美丽乡村建设、移民搬迁等专项资金,统筹给予一定补贴支持。(3)采暖期用电补贴给予采暖期居民用电0.2元/千瓦时补贴,由省、市、县各承担1/3,每户最高补贴电量1万千瓦时;给予配套生活用气补贴,按照每户每年保供8罐LPG(15公斤/罐),每罐给予50元补贴,由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补贴政策与标准暂定3年。(4)不

8、执行阶梯电价“电代煤”用户采暖期可选择执行峰谷电价,非采暖期可不选择执行峰谷电价;“电代煤”用户不再执行阶梯电价。农村“煤改气可领这些补贴:(1)设备购置补贴70%按燃气设备购置安装投资的70%给予补贴,每户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700元,由省和市县各承担1/2,其余由用户承担。补贴资金按各县(市、区)实际任务统一拨付、统筹使用。(2)采暖期用气补贴给予采暖用气1元/立方米的气价补贴,每户每年最高补贴气量1200立方米,由省、市、县各承担1/3,补贴政策与标准暂定3年。(3)“气代煤”用户不再执行阶梯气价给予建设村入户管线户均4000元投资补助,由省承担1000元,市县承担3000元。(4)支持

9、建设储气设施支持各类投资主体建设储气调峰设施,允许正常蒸发气量就近接入供气管网,支持投资主体适当建设加气站或对核定存储气量给予适当补贴,保障储气设施有效库容、安全运行和适当收益。具体由市、县商储气企业确定。其他政策补贴:(1)凡列入“电代煤”或“气代煤”实施方案的农村、农户,在期限未实施的,以后不再享受以上支持政策。(2)禁煤区农村公办卫生所、学校和村委会等非营利性公益场所“电代煤”或“气代煤”,市、县可参照以上投资补贴标准,自行筹措资金给予支持;运行费用由用户自行承担。非公益性生产经营场所,由县(市、区)督促用户自行负责实施“电代煤”或“气代煤”。(3)禁煤区企事业单位燃煤锅炉(窑炉)实施“

10、电代煤”或“气代煤”,给予每蒸吨10万元奖补投资,由市、县组织企业提出需求,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解决。(4)禁煤区“电代煤”或“气代煤”涉与的变电站、LNG撬装站和储气设施、LPG供气站建设用地指标,由省统筹解决。(5)禁煤区不再推广洁净型煤和炉具,市、县(市、区)政府负责妥善解决遗留问题;鼓励已建成的型煤企业转型升级,各级政府要优先给予支持。(6)对采用空气(地)源热泵、电锅炉等方式替代燃煤的农户,可按“电代煤”投资和运行电费补贴标准执行,其余投资由农户自行承担;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农村优先采用地热、沼气、生物质、轻烃等清洁能源替代,可按“气代煤”投资补贴标准执行,其余投资和运行费用由企业商农户承

12、了开展大气污染攻坚战的1个意见、6项制度和7个专项方案(以下简称“1+6+7”),明确细化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具体目标、详细措施,以与考核标准。2016年10月31日,市召开燃煤散烧管控工作推进会,下发了市“气代煤”工作实施方案,开启了市“气代煤”模式。根据该方案,2016年12月底前,市市区建成区将全部实现“电代煤、气代煤”,同时,鼓励我市建成区以外区域同步推进“电代煤、气代煤”。2017年10月底前,市建成区以外区域与县城建成区将全部实现“电代煤、气代煤”(煤电、集中供热和原料用煤企业、洁净型煤除外)。2018年10月底前,我市将完成各县(市)农村地区燃煤户60%“电代煤、气代煤”等清洁能

15、汰改造。该实施方案规定,实行差别化的政策措施,奖惩结合,鼓励企业提前完成整治。对已经停用并直接拆除的0.5蒸吨以下高污染燃料锅炉给予0.3万元/台的拆除补助,0.5蒸吨(含)以上给予0.5万元/台的拆除补助;2015年12月底前完成改造的燃煤(生物质)锅炉,补助8万元/蒸吨,燃油锅炉补助4万元/蒸吨;2016年12月底前完成改造的燃煤(生物质)锅炉,补助6万元/蒸吨,燃油锅炉补助3万元/蒸吨;0.5蒸吨以下按0.5蒸吨计算;导热油等承压锅炉按0.7兆瓦折算成1蒸吨燃煤锅炉实施补助。市政府根据“煤改气”企业燃煤锅炉容量大小,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主要用于补贴企业在“煤改气”工程所投入的设计

16、费、改造费和设备购置费。即以1t/h燃煤锅炉为标准,其财政补贴金额为8.2万元/(台.1t/h),其它容量锅炉可以按该测试方法等比例计算。节能技术设备财政补贴按节能技术装备的投资总额给予8%-15%的补贴。对符合进行改造的燃煤锅炉企业,市燃气应按该企业红线因敷设地下管网而产生的建设费用给予10%的减免。对以煤炭为主要能源的企业,且燃煤锅炉容量1t/h与以上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额度原则上不超过企业因改用天然气作为能源而增加的成本额度的30%,税收优惠期限为5年。对1t/h以下的燃煤锅炉企业不予实施该项政策。市政府可为企业提供等额于因改用天然气后每年增加的成本额的贷款,并提供该额度下的

18、助12万元;2013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改造的,每台定型机补助8万元;2013年底前全部完成改造的,每台定型机补助4万元。2014年以后完成改造的,将视资金积余情况而定,但补助额度将不超过4万元。此外,在天然气价格上,也有优惠。凡纳入市印染企业“煤改气”计划、签订目标责任书并按期完成改造任务的企业,即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享受天然气价格下浮20%的优惠。2016年农村地区村庄“煤改清洁能源和减煤换煤”实施方案市2016-2020年加快推动民用散煤清洁能源替代工作方案关于调整燃煤锅炉房清洁能源改造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政策的通知在2016年2月17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2016年市政府

20、太阳能加辅助能源等系统。各区推广热泵和“多能联动”类设备要不低于本区取暖设备的80%。为鼓励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市财政局、市环保局提高了补助标准。2002年制定的市锅炉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2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每蒸吨补助5.5万元、20蒸吨以上的补助10万元,在此基础上,2014年进一步加大了力度,将郊区县燃煤锅炉补助标准统一增加到每蒸吨13万元。另一方面,市发展改革委出台关于调整燃煤锅炉房清洁能源改造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政策的通知(京发改20141576号),扩大了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固定资产支持围,对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按照原规模改造工程建设投资30%比例安排补助资金。这些政策措施,有力推进了燃煤锅炉“煤改气”任务的落实。低谷优惠时段享优惠市政府有关部门联合发布了市电采暖低谷用电优惠办法,电采暖用户每年从11月1日起至次年3月31日止享受低谷用电优惠;低谷优惠时段为晚23:00至次日早7:00。在低谷优惠时段,不区分用电性质、供热对象,一律按0.2元/千瓦时(含三峡建设基金和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计费。对于居民用户来说,采用分户式电采暖的,低谷优惠时段采暖设备、居民生活用电一并享受低谷优惠。到目前为止,已经有近18个省市出台了煤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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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改气建议和意见8篇(全文)关于“煤改电”事宜,研究院调研了煤改电国内发展现状和各地实施情况,对河北省煤改电与煤改气市场的竞争性进行了分析。 2、煤改电发展现状及相关政策 经调研,开展“煤改电”试点较早的城市是北京,近期发布“煤改电”试点政策的省份是山西省和河北省。 https://www.99xueshu.com/w/filebpuaci9c.html
2.煤改电相关政策补贴(精选4篇)2014年能源局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17项,占国家能源局原有审批事项的68%,超过审改办要求比例(50%)18个百分点。放权放得下、接得住、落得实、管得好才是根本。 八、北京市2014年减煤换煤清洁空气的行动实施方案 九、《关于完善北京农村地区“煤改电”、“煤改气”相关政策的意见》 https://www.360wenmi.com/f/filem857tm70.html
3.电取暖国家补贴政策(煤改电取暖国家政策)劳动人事电取暖国家补贴政策(煤改电取暖国家政策) 煤改电补贴领取方法 1、“煤改电”居民用户每月凭购电票据或当月用电结算截图,到当地乡镇办办理补贴手续;乡镇办根据居民有效票据结合供电部门提供的用户使用明细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发放,电价补贴仅限取暖用电,采暖季每户居民累计最高补贴1040元。 http://www.027yaju.cn/laodongrenshi/384411.html
4.发改委制定“煤改电”“煤改气”具体价格支持政策发改委制定“煤改电”“煤改气”具体价格支持政策 原标题: 新华社北京10月8日电(记者安蓓)记者日前从国家发展改革委了解到,为支持北方地区加快实现清洁供暖,在适宜“煤改电”的地区,对各省份确定的居民合理采暖电量,执行第一档居民电价;对天然气资源有保障、适宜“煤改气”的地区,居民“煤改气”采暖用气销售https://news.cctv.com/2017/10/08/ARTIvokgQKQ2Uh0P5htscjw8171008.shtml
5.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解决“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供暖推进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解决“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供暖推进过程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近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了征求《关于解决“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供暖推进过程中有关问题的通知》意见的函,其中要求:参照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天然气标准合同文本,各https://news.bjx.com.cn/html/20190703/990369.shtml?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
6.部分地区“煤改电”“煤改气”政策汇总9月6日 能源局下发《关于推进北方采暖地区城镇清洁供暖的指导意见》要求因地制宜推进天然气和电供暖。 9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意见的通知》,要求已经实行“煤改电”改造的地区通过完善峰谷分时制度和阶梯价格政策,创新电力交易模式,健全输配电价体系等方式,降低清洁供暖用电成本。 https://m.loupan.com/hrb/news/201811/3033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