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保障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电力新质生产力培育提速储能电厂新能源规划蓝皮书

11月底,中国政府网全文登载了国家能源局《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能发法改〔2024〕9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以特锐德(300001)旗下特来电为例。

但不同于国有电力巨头,如何界定特来电这类新经营主体的内涵及经营范围,对我国电力新质生产力的培育乃至提速,无疑至关重要。

资源聚合类新型经营主体主要包括虚拟电厂(含负荷聚合商)、智能微电网等,该类主体是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出现的新业态、新模式,其中虚拟电厂通过网络通信和数字化智能化技术聚合各类发电、用电、储能等资源,协调优化为系统提供调峰、调频、调压、备用、需求响应等服务;智能微电网通过电力网络聚合网内各类发电、用电、储能等资源,实现一定程度的自平衡,并与公共电网进行电力交互。

《指导意见》鼓励资源聚合类新型经营主体将调节容量小的资源聚合为具有更大调节能力的资源整体参与电力市场、实现协同调度。

以上述标准来看,特来电显然属于资源聚合类新型经营主体。而在《指导意见》出台前,特来电已于2024年夏天参与四川省、浙江省、安徽省、上海市、深圳市、重庆市等6个省市区域电力保供“攻坚战”,在用电高峰时段,参与需求侧响应80余次,调节负荷预估235万千瓦,助力电网平抑尖峰负荷,保障电网安全。

也因此,《指导意见》的印发,除了规范完善特来电等创新型电力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空间外,也为传统电力巨头与电力新型经营主体的合作进一步扫除了“后顾之忧”。

特来电官微显示,截至当前,公司2024年已与中石油(601857)、青岛华润燃气、华新燃气集团、华润电力(00836)、中国石化(600028)、国电投、中广核、华能、中电建、铁塔等200余家国内大型能源央地国企建立了合作关系,建设充电终端超10000个,建设运营新能源微电网综合示范站200余座。

“《指导意见》针对新型经营主体参与电网调节所面临的主体身份不明确、现货电能量交易作用受限、辅助服务交易品种不足等问题,提出了具体的破解方案。其中包括豁免新型经营主体申领电力业务许可证,提供快捷通道参与多类型电力市场化交易。”特来电副总裁龚成明告诉《财中社》,明确新型经营主体豁免申领电力业务许可证,为新型主体直接或聚合分散分布的资源参与多类型的电力市场化交易提供了快捷的通道。这对目前现货市场和中长期交易衔接不足、影响灵活性资源在现货市场发挥价值的空间,提升电力中长期交易的灵活性,有序扩大现货市场范围,完善辅助服务市场,提高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等,将会进一步释放灵活性资源在电能量市场的价值释放空间。

此外,《指导意见》也明确了完善辅助服务市场,推动新型经营主体公平参与辅助服务市场,研究适时引入备用、爬坡等辅助服务新品种,提供了指引。

国家能源局上述负责人表示,《指导意见》将从三方面支持电力新型经营主体的创新发展:

一是便利新型经营主体接网和运营。除另有规定外,新型经营主体豁免申领电力业务许可证,以为其提供高效的并(联)网或平台接入等服务。同时,为进一步提升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水平,提高企业绿电消费国际认可程度,《指导意见》提出探索建立通过新能源直连增加企业绿电供给机制;

二是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参与电力市场。《指导意见》明确新型经营主体与其他经营主体享有平等的市场地位,并进一步优化完善新型经营主体的市场注册、交易机制与计量结算。各地电力交易机构为新型经营主体设置注册类别时,不得增设注册门槛,同时为简化注册流程,便利新型经营主体办理市场注册手续,鼓励资源聚合类新型经营主体及其被聚合资源集中办理注册手续;交易机制上提升电力中长期交易的灵活性,有序扩大现货市场范围,完善辅助服务市场,提高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并探索电力现货市场出清节点向更低电压等级延伸,推动电力市场价格信号以适当方式向社会披露;计量结算方面,做好结算服务的同时,资源聚合类新型经营主体暂由电网企业清分结算到户;

三是完善新型经营主体调度运行。《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加快推动新型经营主体实现可观、可测、可调、可控。为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避免地方设置过高的准入门槛,同时考虑电力系统实际调节需要,提出鼓励调节容量5兆瓦及以上、满足相应技术指标要求的新型经营主体提供电能量和辅助服务,同时结合地方已有实践,具备条件的地区也可以进一步降低调节容量要求。

THE END
1.政策解读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四、《指导意见》中提出了哪些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 答:一是便利新型经营主体接网和运营。《指导意见》要求电网企业为新型经营主体提供高效的并(联)网或平台接入等服务。考虑新型经营主体的发供用电行为相对简单,管理方式可以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g4NTgwMjM4Ng==&mid=2247497268&idx=3&sn=5369cedf881db35eef83e2dd3b0e38b4&chksm=ce5614b33f6a3c40fdd0836dc41166ff2a42a8bde4d99abe7b49294a686be5eac49a0bf3b656&scene=27
2.电力市场化改革加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受瞩目电力新浪财经华福证券认为,《关于支持电力领域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印发有望推动新型电力系统的构建,建议关注绿电、水电板块。 华源证券指出,现阶段我国对于用户侧商业模式改革的需求愈发迫切。欧盟电池法案要求解决绿电直供问题,分布式光伏发展迅猛,也对电力系统造成更大压力。电改及相关政策不断出台,用户侧商业模式迎来http://finance.sina.com.cn/jjxw/2024-12-09/doc-incyvnxx6078493.shtml
3.改革再出发新一轮电改三问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近日出台,标志着新一轮电改大幕开启。电力体系庞大而复杂,电力体制改革更是一项系统工程,需权衡利弊、全盘考量、稳妥推进。业已走过十年历程的电力体制改革,为何要“再出发”?改革方向是什么?又会如何影响电力和相关行业? http://www.xinhuanet.com/energy/zt/nyxgc/27.htm
4.《招商决策参考》第06期丰城市人民政府2023年,延续了13年的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退出历史舞台,中国乃至全球新能源车产业都步入了全新的发展时期,相伴而生动力电池产业也或将步入新一轮竞争与洗牌周期。未来的动力电池市场格局是“剩者为王,强者更强,巨头当道”,并且随着入行门槛的提高,会把很多有野心的企业挡在外面。2023年上半年已有涉及房地产、环保https://www.jxfc.gov.cn/fcsrmzf/tzhj/202311/8a02e3281577441fb979a2cd8048fd0e.shtml
5.中国建设科技有限公司人才培训中心业内新闻从2020年下半年疫情之后,随着国内需求的复苏,叠加新能源车下乡等一系列政策支持,中国新能源车产销同比维持高增长的态势,整体行业景气度持续向上。据安信电新团队统计,2021年1月国内新能源汽车产销持续增长,其中产量为19.4万辆,同比上涨285.8%;销量达16.9万辆,同比大幅上涨238.5%。http://www.zjypxzx.com/c/2021-09-09/491351.shtml
6.2025年建筑行业年度策略报告:冬去春来,把握结构性机会2.2 基建端:化债政策大力推进,建筑工作量及估值有望修复 过去四轮化债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在之前的报告中我们对历史四轮化债进行复盘。 我们发现建筑指数最大的涨幅发生在 2014-2017 年(第一轮)化债周期。主要因 期间在清理隐形债务的同时 PPP 模式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新模式在国内逐渐推广, 进而拉动基建投资增速;20https://www.vzkoo.com/read/2024120596161de071ebda4318eeedd9.html
7.岱海发电亚临界机组“跨代”升级暨节能减排改造经验交流会4年来,岱海发电投资近30亿元,进行4台机组的节能减排升级改造及一期机组湿冷改空冷工作,截至10月份已完成3台机组的改造,4号机组改造也将马上展开。岱海升级改造项目的成功实施,为传统亚临界火电机组在面对竞争激烈的电力供应市场及日趋严格的环保排放要求大背景下,闯出一条新路,具有良好示范作用。也为能源环保政策推进http://www.eptchina.com/news/report201912132476.html
8.三部门联合发布政策,首次大修改!支持换电模式公告中还明确了换电模式车型的相关要求,这也是对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发展的进一步支持。换电模式的发展将有助于解决新能源汽车续航里程短的问题,提升用户的使用体验,进一步推动新能源汽车的普及。 据悉,新的技术要求将从明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不符合新技术要求的车型将从《减免税目录》中予以撤销。这一政策的实施将https://www.dongchedi.com/article/7312262814926684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