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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摘要: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抓紧办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留抵退税并加大帮扶力度,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6月30日前基本完成集中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文件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14号、2022年第17号、2022年第19号公告)
享受对象:小微企业、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政策摘要:调整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
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降低政府采购交易成本。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采购文件工本费;采购人与中小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在付款期限、付款方式等方面应给予中小企业适当支持,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鼓励采购人向具备条件的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预付款,预付款比例应当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完毕,应于收到供应商验收申请后7日内组织履约验收。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25日内完成资金支付。
文件依据:《关于印发<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黄财采〔2022〕8号)
享受对象: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
政策摘要: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30人)以下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企业,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90%返还。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可按每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各省份确定,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政策执行期限至今年底。
文件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人社部、发改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31号)。
政策摘要: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对符合条件地区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限阶段性实施到今年底。
文件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
政策摘要:对企业吸纳大学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或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的,按规定给予1000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企业按规定吸纳脱贫人口,或企业招用退役1年以内的退役军人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就业1年以上的,按每吸纳1人补贴20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
文件依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黄政办发〔2021〕41号)
政策摘要:对企业职工取得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分别按照1000元、1500元、2000元的标准给予个人技能提升补贴。对企业组织职工开展岗前培训、岗位技能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职业技能竞赛培训,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按每人500-5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文件依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企业用工保障服务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黄政办发〔2021〕41号)
政策摘要:通过政银合作方式,以黄冈市信贷风险补偿金作为增信措施,银行为符合条件的、抵(质)押物不足且不能提供足额反担保措施,纳入产业链白名单的企业提供贷款支持。信贷风险补偿金贷款利率不高于5.5%,担保费率不高于0.5%。
文件依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冈市信贷风险补偿金支持重点企业融资实施办法的通知》(黄政办发〔2021〕43号)
享受对象:产业链白名单企业
申报方式:在“黄冈担保”APP进行线上申报
政策摘要: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继续按市场化原则与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自主协商,对其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本轮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2年底。
政策摘要: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纳入征信记录。
政策摘要:全面落实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并可根据当地实际进一步延长,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2022年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在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
文件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
政策摘要:对首次“进规”(不含退规企业重新进规)的工业企业给予18万元奖励,分2次兑现到位,“进规”当年兑现奖励8万元,“进规”满2年后兑现奖励剩余10万元。从2021年起,对招商引进的工业项目,将投产后3年内“进规”的要求纳入招商引资合同,作为兑现政策的反向挂钩条款。
对首次“进规”(不含退规企业重新进规)后连续3年主营业务收入保持在15%(含)以上增速的,给予10万元奖励。
文件依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快推进工业企业“稳规进规”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黄政办发〔2020〕45号)
申报方式:免申即享
政策摘要:对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且生产性设备投资500万元以上(科技型企业总投资500万元以上且设备投资300万元以上)的工业技改项目,按项目建设周期内不低于设备购置额的5%给予补助,单个项目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按先期预拨30%、年终结算方式给予支持。
文件依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黄政办发〔2021〕40号)
文件依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黄政办发〔2021〕40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28号)。
政策摘要:对全市年产值过亿元的重点工业企业,其年产值增速或年产值增量前5位的给予产值进步奖励,单个企业奖励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