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免征政策延至2023年末
证券时报记者郭博昊
9月26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明确,延长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
《公告》指出,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信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的,列入《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属于符合免税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同时,2022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可按照公告继续适用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
减免政策的延续,是对8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延长新能源汽车购置税优惠政策决定的落地。此前,国常会曾指出,对新能源汽车,将免征车购税政策延至明年底,继续予以免征车船税和消费税、路权、牌照等支持。
目前,车辆购置税比例为10%,消费者购买主流新能源车型可享受数千元至数万元不等的优惠。以售价27.79万元的特斯拉Model3后驱版为例,通过购置税公式计算,该政策可减免车辆购置税近2.5万元。
在新能源汽车购置税优惠政策的助力下,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已进入全面市场化拓展期。
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副司长郭守刚指出,我国新能源汽车累计推广数量从2012年底的2万辆攀升至1227万辆,产销量连续7年位居全球第一。
中博联智库特聘专家张翔在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仍有很大发展空间,新能源汽车购置税优惠政策延长至2023年末,将更好带动新能源汽车消费。同时,为车企后续产品规划提供了确定性,有利于车企制定明年的产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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