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日起,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如何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九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具体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1号)规定: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
(一)计税价格:
1.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没有同类应税车辆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如下: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属于应征消费税的应税车辆,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税额。
上述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确定。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