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是武汉加速疫后重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新征程的开局起步期,更是奋力谱写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关键时期。努力实现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是“十四五”时期武汉市全面促进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大任务。
依据《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Ο三五远景目标纲要》《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Ο三五远景目标纲要》,衔接国家、湖北省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特编制本规划。规划围绕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总目标,全面构建“产出高效、产品安全、保障有力”的现代都市农业体系和“富裕宜居、文明和谐、治理有效”的现代美丽乡村格局,明确发展总体思路、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大任务和政策措施。
本规划期为2021―2025年,远景展望到2035年。
第一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十三五”主要发展成绩
“十三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全市农业农村发展呈现竞进提质、升级增效、量质兼取的良好态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扎实推进,现代都市农业体系不断优化完善,美丽乡村建设富有成效,为“十四五”时期全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现代都市农业提质增效。“十三五”期间,我市积极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引导优势特色产业向优势产区集中,大力发展种业和蔬菜种植业,有序发展养殖业,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乡村休闲旅游业,现代农业产业结构体系日益健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纵深推进。2020年,全市农业总产值达到695.53亿元,“二品一标”农产品总数达到882个,全市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03家,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4.01:1,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乡村休闲旅游综合收入125.68亿元。
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持续提升。“十三五”期间,我市加快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积极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大力发展设施农业、重点建设标准化种植生产基地和规模化养殖基地,创新发展绿色高效农业,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全市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195万亩,蔬菜种植面积266.45万亩,畜禽养殖小区1116个,渔业养殖和增殖面积116.8万亩,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5.85%。2020年武汉获批全国第五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农业科技创新开启新征程。
“菜篮子”安全保供基础稳固。“十三五”期间,我市“菜篮子”市场供应货丰价稳。2020年,全市蔬菜产量777.5万吨,生猪出栏113.9万头,家禽出笼3446.3万只,水产品产量42.7万吨。蔬菜及淡水产品总产量均位居全国大中城市前列,是全国鲜菜价格指数较低的城市之一。新冠疫情期间,首创“无接触直供”蔬菜进社区模式,打造了“武汉活鱼”品牌,积极协调畜禽养殖、屠宰等企业增加产能,为市民“菜篮子”保供提供了坚强支撑。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合格率连续多年保持99%以上,居全国大中城市前列。
“三乡工程”打造乡村振兴“武汉样本”。“十三五”期间,我市创新出台黄金20条、钻石10条和打好“四张牌”系列政策,鼓励市民下乡、引导能人回乡、发动企业兴乡,建立“三乡工程”网络服务平台,引导社会资本利用农村闲置资源,推动市场主体发展共享农庄,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重点打造了江夏区童周岭村小朱湾、黄陂区杜堂村木兰花乡、蔡甸区天星村花博汇、新洲区项山村靠山小镇等一批“三乡工程”典型。“十三五”期间,实现“三乡工程”行政村全覆盖,吸引社会资金600亿元以上。“三乡工程”作为探索实施乡村振兴的“武汉样板”,获评“2017年中国三农十大创新榜样”。
美丽乡村建设成效显著。“十三五”期间,我市美丽乡村建设串点成带,乡村振兴打响一批示范品牌。通过美丽乡村提升计划,建成了6条美丽乡村发展带,沿黄陂木兰大道、新洲桂花大道、蔡甸嵩阳大道、江夏鲁湖田园综合体,打造了4条乡村振兴示范带。黄陂区被评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蔡甸区入选乡村治理体系建设首批试点单位,江夏区被评为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新洲区项山村、黄陂区杜堂村、黄陂区胜天村、东西湖区鹧鸪岗村获评“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江夏区大路村入选全国首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典型范例;黄陂区杜堂村、蔡甸区天星村、黄陂区双泉村、江夏区童周岭村获评“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提升,通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任务和“四三行动计划”,农村“厕所革命”提前完成三年建改任务,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农村污水管网不断完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配套显著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不断巩固,集中供水率达到98%以上,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以上。
深化改革创新发力。“十三五”期间,依托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构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探索多种土地“三权分置”实现形式,建立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机制,在黄陂区试点探索形成了“多方联动、退用结合”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模式。在黄陂区、蔡甸区、新洲区开展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试点,黄陂区杜堂村探索农房入股参与空闲房屋开发取得良好成效。到2020年,全市土地流转面积达到144.68万亩。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4057元。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部完成,产业扶贫持续发力,巩固脱贫攻坚长效机制建立并逐步完善,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逐步形成衔接。
第二节“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发展形势
一、世界变局对农业现代化的影响
当前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之中,大国战略博弈加剧,国际经济规则重建,各国竞争优势重塑,全球力量格局重构。其中,对农业农村现代化直接产生影响的是科技创新领域的激烈竞争和国际贸易规则的颠覆性变化。但同时国际社会对中国倡导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和“一带一路”倡议的赞同,又让我们坚信改革与开放合作是不可逆转的历史方向。无论是负面的压力还是正面的激励,都迫切要求我们夯实以种业为代表的战略性、非替代性农业高科技研发基础,大力推进农业科技领域创新与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我们不仅要决定自己“种什么”“吃什么”,还要向农业要品质、要效益。在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下,立足当前建设武汉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优势,抓好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产品商贸流通,是农业现代化占领发展制高点的关键,也是农业依托产业链形成价值链的关键。
二、后疫情时代农业和农村更要突出压舱石和战略后院作用
新冠疫情之初,农业农村一度受到严重影响,尤其是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与流通、乡村旅游业受到的冲击最为严重,同时农民也面临就业和增收双重困难。但相对于一般的二三产业,农业也是复工复产最快最及时的,武汉农村地区疫情总体控制有序,农业农村生产生活秩序迅速恢复,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有力,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疫情下“三农”压舱石和稳定器作用凸显,“三农”这个战略后院更是保障了“米袋子”“菜篮子”,成为城市有序运转和复工复产的坚实基础。
后疫情时代,我们面临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依然较大,要加强危机应对与管理,以“平战结合”的战略思路,高站位规划武汉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战略,优化重构农业及产业供销配套体系,优化重构农村社会治理秩序,保障城市安全。
三、武汉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机遇大于挑战
国家赋予武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历史重任。“十四五”时期,长江经济带、汉江生态经济带等重大战略叠加,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大武汉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武汉作为长江中游城市群核心城市,在新型城镇化、内陆开放合作、“两型社会”建设方面要发挥引领作用,成为经济增长与转型升级、提升国际竞争力的表率。当前武汉国家中心城市地位日益凸显,农业科技创新优势突出,现代都市农业建设水平稳步提升,农业农村改革创新走在全国前列。
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激发主体、要素、市场活力和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政策和法律,农村产业发展走向融合,农村电商、智慧农业等新业态持续涌现,为现代都市农业高质量发展创造了一个黄金窗口期。“十四五”时期,我国将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迈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征程。虽然武汉农业农村还面临农业产业特色不够、农业企业规模不大、科技引领示范带动不足、品牌竞争能力不强、农民增收渠道受限、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动力不足、农业农村深化改革任务艰巨等一系列困境。但是,武汉将在建设“三化”大武汉的进程中,立足高质量发展要求,提升创新能力、稳固农业基础、强化乡村社会治理能力,进一步认识和把握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用好国家支持湖北经济一揽子政策,化解危机冲击,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农业发展新阶段、国内外市场新变化,注重建立层级更高、结构更优、可持续性更好的乡村现代经济体系,注重构建以农业农村现代化为一体的乡村经济社会发展体系,开启城乡融合发展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第二章总体要求
第一节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系列重要论述和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聚力衔接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三化”大武汉、长江经济带等重大战略,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保供给、保安全、保生态、促增收、惠民生、激活力”为方向,以“转型升级、绿色发展、富民增收”为目标,以“三产融合、三治结合、三生共建”为新引擎,全面构建“产出高效、产品安全、保障有力”的现代都市农业体系和“富裕宜居、文明和谐、治理有效”的现代美丽乡村格局,推动全市农业农村新一轮跨越发展。
第二节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农民主体。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尊重农民意愿和首创精神,维护农民利益,把增加农民收入和增进农民福祉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增强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一体推进,全面发展。坚持农业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统筹谋划农村产业布局、生态布局、乡村建设布局。以农业农村现代化为基础,农民现代化为内核,推进武汉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坚持生态引领,绿色发展。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严格贯彻执行长江大保护战略,严守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积极推进资源持续利用与产业协调融合的绿色发展道路,深入实施生产生活方式转变,促进农村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
坚持改革驱动,创新发展。不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创新乡村投入方式、高素质农民培育模式,推动科技、业态和模式创新,加快形成具有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的制度体系,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
第三节基本定位
根据国家、省“十四五”时期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思路所提出的目标和要求,结合武汉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所处的发展阶段、发展环境和已经形成的发展基础,未来五年,武汉将围绕打造“一个样板”(打造乡村振兴的“武汉样板”),着力构建“一个美丽经济圈”(特大城市乡村美丽经济圈),持续推进“三业联动”(打造精致农业、做强龙头企业、提升品牌农业),重点建设“四条重点农业产业链”(现代种业产业链、“菜篮子”产业链、农科创产业链、“农业+”产业链),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
第四节发展目标及指标体系
到2025年,乡村振兴取得阶段性成果,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初步健全,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精致农业产业体系、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多元乡村发展体系基本建立;农村生态环境水平、基础设施水平、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农民收入水平逐渐提高,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将武汉打造成中部地区城乡融合综合发展示范区。
——农业现代化水平发展目标。高水平建设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现代设施农业提档升级,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水平进一步提升,智慧农业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到2025年,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17.4亿斤以上,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0%以上,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达到247万亩以上,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突破75%,年推广应用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100项以上。
——农产品安全保质保供目标。建成一批园艺(蔬菜)作物标准园、畜禽规模养殖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等“菜篮子”产品标准化基地、标准化园区。到2025年,农业标准化生产面积达到230万亩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品牌农业发展取得新成效,全市“二品一标”品牌农产品达到1150个以上。
——农村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目标。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总体水平明显提升,产业链条完整、功能多样、业态丰富、利益联结紧密、产村融合更加协调的新格局基本形成。到2025年,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330个以上,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合理提高,乡村休闲游总收入达到150亿元,形成“1+8”城市圈休闲农业协同发展新格局。重点建设1-2个全国领先的智慧农业综合示范区。将武汉打造成农产品加工骨干区和三产融合发展先行区。
——农业农村生态化发展目标。绿色生态农业发展成效显著,耕地质量等级、农药化肥使用绿色化水平、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进一步提高。到2025年,全市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
——乡村建设行动目标。农村人居环境全面优化,农村基础设施水平、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乡村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到2025年,全市农村户厕无害化率达到96%以上,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85%以上。
——农业农村改革目标。农业土地制度改革、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财政金融协同支农体制机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占主导地位,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到2025年,全市市级示范合作社达到300个以上、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达到800个以上。
展望2035年,全市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建成,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引领能力大幅提升,农业农村成为创业兴业的沃土;建成全域美丽乡村,生产生活生态和谐统一的乡村发展格局基本形成;乡村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乡村自治、法治、德治结合更加充分有效,农村生活和谐安定的局面基本形成;城乡发展差距进一步缩小,实现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一体化,农民生活更加富裕、更加美好,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
专栏1“十四五”武汉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主要指标
类别
序号
指标
单位
2020年
实际值
2025年
目标值
属性
农业现代化水平
1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亿斤
17.92
>17.4
约束性
2
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
%
75.85
>80
预期性
3
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
万亩
195
247
4
种都产业总产值(种业产业链、农科创产业链)
亿元
450
1000
农产品安全保质保供
5
“二品一标”数量
个
882
>1150
6
农业标准化生产面积
217
>230
7
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合格率
99.9
>98
农村产业深度融合发展
8
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303
>330
9
乡村休闲游总收入
125.68
150
10
智慧农业综合示范区
—
1-2
农业农村生态化发展
11
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96.82
>90
12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95.06
>95
乡村建设
行动
13
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率
96
>96
14
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0
95
15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71.4
85
农业农村
改革
16
市级及以上示范合作社
198
>300
17
市级及以上示范家庭农场
567
>800
18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
与当年经济增长同步
第三章夯实都市农业高质量发展基础
坚持质量强农、科技兴农,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着力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强化农业科技支撑
一、建设武汉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
按照“中心提升、资源整合,极点带动、辐射周边”的空间导向,发挥区域比较优势,推动合理错位分工,引导资源集聚,着力构建武汉农创中心“一核两翼一芯两园多基地”总体空间架构,形成“苗圃-孵化-加速-产业化-示范”全产业服务链。到2025年,聚集100家企业研发机构,培育孵化1000家科技企业,成果转化技术年成交额达到100亿元,打造60个科研成果推广辐射基地,带动华中地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
全方位整合全市农业科技资源,联合武汉涉农院校、科研院所、农业科技推广机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推进设施蔬菜、水生蔬菜、生态渔业、绿色畜牧、优质粮油、林果花卉、食用菌等现代都市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各体系聚焦1-2个产业发展最核心最关键的技术问题,开展全产业链协同攻关,推动产业技术转型升级,创建覆盖农业生产上中下游“一条龙”、构建农业多学科集成“一体化”的新格局。
三、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
重点围绕新品种选育、动植物疫病防治、绿色生产、智慧农业、设施农业、农机装备、智慧冷链物流、食品安全、农业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灾害防控等技术领域加强科技创新,加快设施栽培、健康养殖、精深加工、贮藏保鲜等关键技术的联合攻关,推动农业科技协同创新。开展对现代工业技术、科技服务等对乡村产业变革具有重大影响的跨界技术综合集成研究,实现多领域突破,促进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发展。鼓励支持科研、教学单位、企业和社会力量主动参与“卡脖子”科技难题攻关。
四、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步伐
建设一批科技特派员工作站、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和农业技术创新基地,通过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入股、技术服务等形式,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集聚知识产权、技术评估、农业监测、研发设计、专业培训、新品种评价、科技金融等涉农科技服务业,建设一站式农业科技转化推广服务链。完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支持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农技推广,加强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到2025年,年推广应用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100项以上。
专栏2种都建设
实施种业科技创新工程。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种业企业开展以优质、绿色、高效、抗逆等性状作为育种目标的理论、方法、遗传机理创新,支持开展现代育种、机械化制种、种子加工、质量检测等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开展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推进优势特色种质资源材料规模化创制与利用。
实施种业龙头企业培育工程。培育一批育种能力强、生产加工技术先进、市场营销网络健全、技术服务到位的本土化现代种业集团,促进种子企业间的兼并重组、强强联合,实现优势互补、资源聚集;鼓励具备条件的种业企业上市。
实施种业人才聚集工程。支持企业建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实训基地;支持企业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和领军人物;支持企业选派人员到高等院校进修和培训;鼓励科研人员到种子企业开展技术服务。
实施种业公益性平台建设工程。重点支持种业科技创新中心、信息发布中心、孵化创业中心、展览展示中心、文化创意中心、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支持建设种质资源库(种子银行)和基因库,建设种子企业投融资平台。
实施种业生产基地建设工程。重点围绕“五链”种子(种苗)生产基地建设,配套建设一批大型现代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工厂化种子(种苗)生产基地,重点建设水稻、油菜繁育基地,以及种猪、淡水鱼苗种、水生蔬菜、动物疫苗等生产基地,兼顾发展名优蔬菜、食用菌、苗木花卉(林果)、畜禽良种繁育基地。
实施智能种业工程。加快推进“互联网+种业”运用,建立网络新品种示范、配送、售后等APP远程服务。支持企业运用“基因编辑+人工智能育种”方法,收集分析种业和健康大数据,加速绿色、高效、抗逆的新品种选育进程。
第二节提升农业物质装备和信息化水平
一、加快农业机械化提档升级
着力推进农业生产机械化全面发展,加快绿色高效农机装备技术推广应用,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到2025年全市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0%以上。支持特色产业适用农机装备发展,提升蔬菜、畜牧水产、果茶、设施农业、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水平。促进机械化与信息化相融合,加快智能农机装备与技术推广应用,全市建设智能农机示范基地10个。创新农机信息化服务方式,推进手机APP购机补贴办理、“点单式”农机服务等信息化平台建设。促进农机服务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相适应,培育壮大新型农机经营主体,推进农机服务机制创新。加快“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等新业态发展,重点推广农机作业托管等服务模式,推动解决土地耕种问题,全市建设“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20个。
二、发展以科技为支撑的设施农业
坚持效益优先,加强设施农业技术创新,推进生物、工程和信息等多种科学技术在设施农业中的集成和应用,推广应用智能温室、水肥一体化、工厂化统一育苗供苗与环境控制等设施农业技术装备。通过优化设施结构、完善配套技术、强化生产标准,提升设施装备水平,充分发挥设施农业的生产潜能,降低生产成本,大幅度提高水、土、肥利用率和农业综合效益。
三、着力推进数字农业发展
建设市级数字农业综合服务平台,推进数据资源采集汇聚,建立基层数据采集信息员队伍,健全数据采集制度,完善数据采集链条,建设数字农业数据库,夯实农业农村数据存量。加快农业大数据发展,引导大型畜禽规模养殖场数字化改造,择优选择一批渔业养殖主体开展数字化建设,推进农业机械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加快粮油基地数字化建设,提升种植业生产管理信息化水平,建设种业数字化企业。发展农产品网络营销新业态,推进乡村休闲游信息数据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全程化、农产品价格监测数字化。到2025年,全市重点打造1-2个全国领先的智慧农业综合示范区、10个数字蔬菜基地、5个数字渔场、5个数字畜禽养殖场,实现种植业信息化、畜牧业智能化、渔业智慧化、种业数字化、新业态多元化、质量安全管控全程化。
四、增强科学防灾减灾能力
加强监测预警,牢牢把握农业防灾减灾主动权,及时发布信息,增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加强部门合作,创建都市农业气象服务中心,加强农业气象综合监测网建设,完善农业气象信息共享和联合会商机制,提高预报预警准确性和针对性。发挥人工影响天气保障作用,加强对干旱、暴雨的动态监测与区域联防。完善重大病虫疫情田间监测网点,提高统防统治覆盖率。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持续抓好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推进规模养殖场疫病净化。
专栏3数字农业农村建设工程
农业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构建农业基础数据资源体系,开展数据分析预判,指导农业精准生产,实现市、区两级农业数据资源互联互通,推进农业大数据共享开放。
智能农机应用项目。推进农业机械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加强基地、农机智能化作业及管理服务,推动人工智能在农机装备中的应用,以信息化技术改造提升农业机械化。推进“互联网+农机”,探索开展农机作业信息感知、无人操控、自动监测,创建智能农机示范基地。
数字种植业项目。加快粮油基地数字化建设,发展数字农情,利用卫星遥感、航空遥感、无人机、地面物联网等手段,动态监测重要农作物的种植面积、作物长势、灾情虫情,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升种植业生产管理信息化水平。建设数字田园,推进菜、果、茶基地生产数字化管理。
数字畜牧业项目。引导现有大型畜禽规模养殖场进行智慧化改造和提档升级,推进畜禽圈舍通风温控、空气过滤、环境感知等设备数字化改造,建设智慧养殖场,实施育种管理、环境控制、精准投喂、疫病防控、远程诊断、废弃物集中无害化处理、质量追溯等智能设备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应用。
“数字+渔业”数字渔场建设项目。择优选择一批渔业养殖业主实施数字化养殖,推进养殖水环境实时监控、微孔管道增氧、饵料精准投喂、病害监测预报、循环水装备控制、网箱自动升降控制、智慧管控平台等数字技术装备普及应用,发展数字渔场,加快推进全市渔业数字化转型升级。
农产品网络营销项目。深化电子商务农村综合示范,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赋能农村实体店,全面打通农产品线上线下营销通道。强化在汉电商企业与农业市场主体对接,鼓励农产品生产企业发展网红带货、短视频营销,开展线上线下销售及社群营销,推进农产品网络营销基地建设。
第三节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
一、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
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规范耕地占补平衡。全面实施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行动,探索合理耕作制度,实行用地养地相结合。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提升田网、路网、渠网、林网,以及服务网、信息网、设施用地网配套水平。加强机耕道路建设,推进农田宜机化整治。探索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多层次、全方位、多形式的监督机制,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安全、资金安全、质量安全。到2025年,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达到247万亩。
二、加大农田设施建设力度
建立和推行科学、统一的建设标准,开展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规范农田灌溉与排水管理,鼓励推广应用节水灌溉技术,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农田水利工程。探索建立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农田水利工程管理责任。
第四节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
一、提升农业生产标准化水平
建立健全农业标准体系,开展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以标准化促进产业化,建设一批园艺(蔬菜)作物标准园、畜禽规模养殖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等“菜篮子”产品标准化基地以及标准化园区。到2025年,新增武汉农业地方标准100项,“武汉农业”标准体系建立完善,全市农业标准化生产面积达到230万亩以上。
二、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突出源头治理,全程监管,巩固提升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成果,完善“三四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设应用,全面推广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积极开展街道(乡镇)监管站标准化建设。加强“菜篮子”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的对接,实现“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踪、责任可追究”。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
三、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能力
整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量,严格落实“双随机”制度,持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零容忍”,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不合格农产品信息,发布一批典型案例。适时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做大做强精致农业产业
立足于武汉特色农业资源优势,保障“米袋子”“菜篮子”产品供应,实施农业品牌提升行动,加快构建精致农业产业体系,实现农业向高科技、高品质、高标准、高价值、高质量、高效益转变,全面提升农业整体竞争力。
第一节构建现代都市农业产业空间布局
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和市场需求,按照规模化、集约化、融合化的发展思路,选择基础设施较好、相对集中连片区域,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构建完善的现代都市农业产业空间布局。
一、种植业
1.蔬菜
以新洲区中部、黄陂区东部和西北部、江夏区沿107国道及武嘉公路、蔡甸区沿318国道和张湾—索河、东西湖区沿吴新干线和东柏路、汉南区沿汉洪公路为重点,建设蔬菜常年园基地45万亩以上、季节性蔬菜(含水生菜)基地120万亩以上。以蔡甸区索子长河沿线、通顺河沿线和江夏区金水河沿线为板块,重点打造莲藕产业链。到2025年,全市蔬菜播种面积稳定在250万亩左右。
2.粮油
(1)水稻。重点建设新洲区西部沿新施公路、仓阳公路、318国道和东部沿106国道、东环公路、新徐公路40万亩水稻种植基地,黄陂区黄孝路、318国道为轴贯穿东西部57万亩水稻种植基地,江夏区金水河以东、京港澳高速以西、法五公路以北、“范湛”线以南40万亩水稻种植基地,蔡甸区侏儒山、成功、永安等地15万亩水稻种植基地。大力推广“一水两收”模式,优先发展稻田绿色高质高效模式。大力推广优质稻种植,提高单产、提升品质。到2025年,全市水稻面积稳定在154万亩左右。
(2)杂粮。以蔡甸区侏儒山、消泗、桐湖,汉南区邓南、东荆,江夏区山坡、金口、安山,黄陂区王家河和木兰,新洲区涨渡湖等街道(乡镇)建设以鲜嫩产品为主的玉米生产基地25万亩;以新洲区汪集和双柳,蔡甸区张湾、侏儒山、消泗,江夏区金口、金水,黄陂区三里、大潭、前川,汉南区水纱公路沿线为重点建设15万亩以鲜嫩产品为主的大豆基地;以新洲区徐古和潘塘、江夏区南部街道(乡镇)为主建设5万亩鲜甘薯生产基地;以水田秋冬种植蚕(豌)豆,岗地和湖区种植耐旱抗涝的薯类、绿豆、荞麦、高粱、红小豆等短季作物避灾和林下套种为主建设小杂粮生产基地5万亩以上。到2025年,全市杂粮面积稳定在50万亩以上。
(3)油料。重点建设黄陂区西部和北部,新洲区东部和南部,蔡甸区南部,江夏区梁子湖大道沿线和安山、山坡、金口等地油菜基地55万亩以上。在易旱易涝农区发展避灾农业,以黄陂区、新洲区、江夏区易旱岗地和蔡甸区、汉南区低湖易涝地区为主建设花生生产基地20万亩、芝麻基地10万亩。到2025年,全市优质油料面积稳定在85万亩以上。
3.林果花卉业
(1)茶叶。以黄陂区蔡榨、木兰、长轩岭、王家河,新洲区旧街、凤凰,江夏区山坡、乌龙泉、纸坊,东西湖区柏泉等地为重点,建设一批品种优良、绿色防控、水肥一体、质量安全、布局合理、集中连片、机械作业的生态茶园。到2025年,全市茶叶种植基地达到11万亩以上。
(2)果品业。以黄陂区东南部,新洲区西部、北部丘陵和涨渡湖,江夏区郑店、纸坊、乌龙泉、山坡,蔡甸区中部和南部,东西湖区东山,汉南区东荆等地为重点,加快更新改造现有柑橘、桃、梨、葡萄水果种植基地。在符合用地条件的前提下,突出特色发展猕猴桃、蓝莓、草莓、枇杷、脆李、杨梅、桑葚等高端小水果种植。到2025年,全市以小水果为主的果品种植基地达到15万亩以上。
(3)花卉苗木。以新洲区仓埠、黄陂区六指、蔡甸区九真山、江夏区安山等地为重点,形成以乡土苗木花卉培育为主、同步发展引进新品种的花卉苗木特色产业。
二、养殖业
1.畜牧业
(1)生猪。以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为重点,全市生猪年出栏量稳定在280万头左右。其中:江夏区法泗、安山、湖泗、乌龙泉等街道(乡镇),年出栏90万头;黄陂区六指、蔡榨、王家河、姚集、木兰、蔡店、罗汉等街道(乡镇),年出栏90万头;新洲区潘塘、李集、仓埠、三店、凤凰、徐古等街道(乡镇),年出栏50万头;蔡甸区桐湖、洪北、侏儒、消泗等街道(乡镇),年出栏25万头;汉南区东荆、湘口等街道(乡镇),年出栏20万头;东西湖区辛安渡等街道(乡镇),年出栏5万头。
(2)蛋鸡。以新洲区、黄陂区、江夏区为重点,年存笼1800万只。其中:新洲区汪集、李集、三店、仓埠、旧街、辛冲、徐古、凤凰等街道(乡镇),年存笼1300万只;黄陂区木兰、六指、罗汉、祁家湾等街道(乡镇),年存笼300万只;江夏区山坡、法泗、金口、安山等街道(乡镇),年存笼180万只。蔡甸区、汉南区、东西湖区等区年存笼20万只。
(3)肉鸡。以江夏区、新洲区为重点,年出笼1400万只。其中,江夏区山坡、湖泗、安山、郑店等街道(乡镇),年出笼1000万只;新洲区汪集、李集、三店、仓埠、旧街、辛冲、徐古、凤凰等街道(乡镇),年出笼150万只;黄陂区六指、蔡榨、王家河等街道(乡镇),年出笼150万只;蔡甸区、汉南区、东西湖区等区年出笼100万只。
2.水产业
根据全市地形地貌、水系特点、生产优势以及发展空间,以长江和汉江为界,构建江北养殖区、两江养殖区和江南养殖区。
(1)江北养殖区。由位于长江和汉江以北的黄陂区、新洲区和东西湖区的养殖区组成。黄陂区池塘养殖规划总面积控制在13.2万亩,重点建设六指健康养殖片带和罗(汉)一土(庙)健康养殖片带两大水产健康养殖基地。新洲区池塘养殖规划总面积控制在18万亩,重点建设仓(仓埠)阳(阳逻)和汪(汪集)柳(双柳)两个水产健康养殖园区。东西湖区池塘养殖规划总面积控制在6万亩,重点建设以东山、柏泉、走马岭、新沟、辛安渡等区域的水产健康养殖园区。
(2)两江养殖区。由位于长江和汉江之间的蔡甸区和汉南区养殖区组成。蔡甸区重点建设消泗、索河、桐湖、永安、侏儒、张湾、玉贤、洪北等八个区域的两大水产片带,形成全区6万亩的精养鱼池板块基地和水产苗种繁育基地。汉南区池塘养殖规划总面积控制在4.23万亩,重点建设3.09万亩的湘口水产产业示范园以及1.14万亩的东荆名优水产品养殖基地。
(3)江南养殖区。以位于长江和汉江以南的江夏区养殖区为主。江夏区规划养殖总面积控制在13.62万亩,重点建设流芳、五里界、湖泗、舒安等区域的中华绒螯蟹养殖,郑店、乌龙泉、山坡、舒安等区域的黄颡鱼、鲌和鲂等品种养殖板块和苗种繁育基地。
三、农产品加工业
以东西湖区国家级食品加工区、汉南区湘洪农产品加工园建设为重点,继续加大农产品加工园建设力度,推进加工企业向优势产区聚集。支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充分利用武汉城市圈合作机制,在周边城市适度布局加工生产基地,形成以武汉为中心,辐射周边地区的农产品加工产业体系。
四、乡村旅游业
结合武汉市郊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区位及产业特点,建设黄陂木兰文化生态旅游区、蔡甸知音文化生态旅游区、江夏滨湖生态旅游区、新洲问津文化生态旅游区、东西湖农事体验旅游区、汉南水乡观光旅游区等六大山水田园旅游赏花区。
第二节建设四条重点农业产业链
一、种业产业链
发挥武汉农业科技优势,支持种业龙头企业开展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突出种业销售业绩导向,发展壮大武汉优势种业。鼓励种业龙头企业建立高标准良种繁育基地,建设良种加工、包装和储藏体系,加大研发投入,提升种业科技创新能力。“十四五”期间,着力将武汉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种业研发中心、展示中心以及种业销售实绩突出的华中总部基地,打造集科技研发、生产加工、储运管理、展示交易、休闲观光、“互联网+”融合发展的现代种业产业链。力争到2025年,培育种业年销售额过亿元龙头企业5家以上,培育1家种子龙头上市企业,实现种业产业链综合产值500亿元。
二、“菜篮子”产业链
立足武汉特色,依托龙头企业,推进全市特色蔬菜生产规模化、标准化、设施化、品牌化,推进畜禽、水产业绿色高效发展,实现规模和产量明显提升。大力推广“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商超”“生产基地+电子商务+社区”“生产基地+商超”等产销一体化模式,积极发展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速冻食品,鼓励农产品向功能食品、保健品、生物产品等领域拓展,发展高附加值产品。力争到2025年,年销售额过亿元的农业自产自销型龙头企业达到30家以上、过10亿元的农贸型龙头企业达到5家以上、过10亿元的农工贸型龙头企业达到15家以上,实现“菜篮子”产业链年产值超2000亿元。
三、农科创产业链
以武汉国家农业科创中心建设为契机,以动物疫苗和生物饲料添加剂为重点,鼓励龙头企业进行新型兽药、新型诊断试剂和先进仿制药研以及生产工艺开发,通过先进技术应用、跨界融合、叠加效应,聚合打造全产业链。支持龙头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品种新产品,促进技术、人才、资金等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突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培育一批科技创新型农业龙头企业。力争到2025年,打造30个科研成果推广辐射基地,聚集50家以上农业创新机构,培育主营业务过亿元的科创型龙头企业50家以上,产学研用一体化龙头企业10家以上,上市龙头企业1家,创造500亿元的创新产值,带动武汉乃至华中地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四、“农业+”产业链
积极发展特色农业、休闲农业、绿色农业、创意农业、订单农业,推动“农业+文化+旅游”发展模式,支持农文旅龙头企业深入挖掘乡村文化内涵与特色经济价值,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实现农业与文化旅游业、服务业的高效链接与高度融合。建设“农业+市场+数字”平台,实现农业、农贸、农工贸以及信息技术跨界融合。支持贸易型、电商型等龙头企业与有一定规模的农业生产主体建立紧密合作关系,促进农业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数字化和市场化,提升农业品牌效应。力争到2025年,打造年综合收入过亿元的田园综合体8-10个,建成乡村休闲游综合收入、农产品及加工品销售额超500亿元的“农业+”产业链。
第三节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
一、加强重点龙头企业培育
推进重点龙头企业培育工程,聚集现代种业、“菜篮子”、农科创、“农业+”等重点农业产业链,大力培育一批、引进一批、孵化一批联农带农作用明显、产业链条长、产品附加值高、市场竞争力强、品牌影响力大的农贸、农工贸、农文旅、农科创龙头企业。引导龙头企业向优势产区集中,形成一批相互配套、功能互补、联系紧密的农业龙头企业集群。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通过兼并、收购、控股等方式,开展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资产重组,组建大型农业企业集团。力争到2025年,全市国家级、省级、市级龙头企业分别达到18家、120家、330家以上。
二、提高龙头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建立研发机构,加强与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合作,培育一批市场竞争力强的科技型龙头企业。发挥龙头企业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中主体作用,承担相应创新和推广项目。
三、构建企业与农户利益共同体
引导龙头企业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与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引导龙头企业创办或领办各类专业合作组织,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入股龙头企业,实现龙头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深度融合。支持龙头企业围绕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为基地农户积极开展农资供应、农机作业、技术指导、疫病防治、市场信息、产品营销等各类服务。
第四节实施农业品牌提升行动
一、构建农业品牌体系
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体系,塑造一批品牌价值高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竞争力强的农业企业品牌和质量优良、特色鲜明的农产品品牌,逐步构建“区域公用品牌+企业产品品牌”的农业品牌体系。加强全市农业“名企名品”培育,围绕全市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重点在粮油、果茶、瓜菜、畜产品、水产品等大宗作物及特色产业上培养一批市场信誉度高、影响力大的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通过商标注册、绿色论证、地理标志、专利申请等方式,创建一批品牌优、影响大、效益好的名牌产品,建立武汉知名农产品品牌目录。
二、加强农业“二品一标”建设
加强农业“二品一标”认证与管理,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强化地理标志农产品建设。按照“发展与质量、认证与管理并重”“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积极推进农业“二品一标”认证工作,加强主体培育、基地建设、质量管理、品牌认证和市场推介。到2025年,全市“二品一标”农产品达到1150个以上,其中,有机农产品占比30%,绿色食品占比70%,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20个以上。
三、提升农业品牌影响力
充分利用各类农业展会、产销对接会、产品发布会等营销促销平台,宣传推介武汉农业品牌,不断提高品牌影响力。指导社会化力量举办武汉农业博览会等农业展会,积极组织农业企业参加农交会、有机食品博览会、绿色食品博览会和农产品交易会等大型展销会。加大海外营销活动力度,支持有条件的农业企业参加国际知名农业展会,支持建立境外农业品牌展示展销中心,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知名农业品牌。
专栏4品牌农业发展计划
加强全市农业“名企名品”培育,将品牌建设与“二品一标”产品认证紧密结合。着力培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各区与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紧密结合,塑强蔡甸莲藕、洪山菜薹、黄陂荆蜜、汉南甜玉米、东西湖葡萄、青山建洲菜薹等区域公用品牌。按照“一个公用品牌、一套管理制度、一套标准体系、多个经营主体”的思路,建立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运营机制。
第五章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
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多种模式推动农村产业深度融合,培育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加强农村产业融合载体建设,着力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发展的新体系,形成“都市农业+美丽村庄+乡村文化”的美丽经济圈。
第一节培育壮大乡村产业新业态
一、发展农产品加工业
引导农民调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深度参与农业产业化进程,提升经济作物种植、畜牧水产养殖、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等机械化水平。加大农产品精深加工与副产物综合利用,提高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资源综合利用率和附加值。重点打造一批猪肉制品、乳制品、禽类制品、水产品、粮食、油脂、饲料、蔬菜等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链。加大新城区农产品加工园建设力度,在政策扶持、企业融资、用地保障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二、提升冷链物流现代化水平
围绕水果、蔬菜、水产等鲜活农产品开展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聚焦鲜活农产品产地“最初一公里”,推进田头小型仓储保鲜冷链设施、产地低温直销配送中心建设。鼓励有实力的鲜活农产品加工配送企业通过整合优势资源,打造具备批发交易、加工配送、冷链物流功能的联合体。全市新建或改扩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150个以上(各新城区每年新建或改扩建5个以上,每年全市30个以上)。加快推进全国农产品流通中心建设,重点建设以四季美农贸城、海吉星农产品物流园为核心的农产品集散地。
三、发展品质乡村休闲游
依靠科技支撑,优化乡村美丽产业板块布局,重点发展以乡村观光体验为主导的休闲度假,构建村落景区化、田园景区化、山水景区化、产业高端化的乡村美丽经济发展格局。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实施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工程,打造一批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办好各类乡村游(赏花游)节会以及乡村休闲游美食节活动。到2025年,全市创建4A级以上乡村休闲游景区15个、精致乡村休闲游示范村40个、星级乡村旅游民宿100个、打造乡村旅游强村100个,将武汉打造成全国都市农业乡村旅游典范。
四、做精做优乡土特色产业
支持建设规范化乡村工厂、生产车间,发展特色食品、制造、手工业和绿色建筑建材等乡土产业。发掘一批有文化内涵和经济价值的乡村特色产品和能工巧匠,保护传承农村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和传统工艺,促进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大力培育消费者“后备箱商品”和武汉特色“伴手礼”农特臻品,推动热干面、卤制品、酱制品、豆制品、腊鱼腊肠、豆丝等武汉传统食品产业,以及竹编、木雕、汉绣等传统手工业发展,创响一批“土字号”“乡字号”特色产品品牌。
五、促进农村电商跨越式发展
引进一批知名电商企业来武汉设立区域总部或者开展涉农电商业务,打造全国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新零售企业,打造一批农产品网货生产基地。鼓励农业龙头企业通过在电商平台开设武汉馆、旗舰店等形式,打造特色农产品网络品牌。发展直供直销、农村电商等新模式,引导武汉农业企业开展农产品线上线下销售及社群营销。鼓励产销对接,以专业涉农节事活动为平台,扩大全市农产品销售半径。
第二节培育农村产业多元融合载体
一、聚力打造现代农业产业园
按照产业特色鲜明、基础设施完善、生产设施先进、技术水平领先、销售渠道畅通、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效益良好的要求,统筹布局生产、加工、物流、研发、示范、服务等功能,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促进产业格局由分散向集中、发展方式由粗放向集约、产业链条由单一向复合转变,发挥要素集聚和融合平台作用,聚力打造现代农业产业园,支撑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创建。创新现代农业园区管护机制,充分发挥园区示范作用,将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成为全市农业科技推广应用的核心区、生态循环农业的样板区、体制机制创新的试验区。
二、开展农村产业融合试点示范
深入推进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百县千乡万村”试点示范工程,形成一批百亿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集群。优先支持试点示范区,以及试点街道(乡镇)、村建设,构建包括土地、品牌培育、金融支持、人才引进等方面的政策体系。鼓励产业特色鲜明、融合模式新颖、建设水平领先的区、街道(乡镇)、园区创建国家级、省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和国家级农村产业融合先导区。
三、推进都市田园综合体建设
第三节推进“三乡工程”提质增效
一、继续探索多种发展模式
围绕美丽乡村示范区、示范片带、示范村创建区域,推进“三乡工程”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都市田园综合体建设、全域旅游、共享农庄建设、乡村治理等相结合,着重开发民宿文化型、创意创业型、养老康养型、村企共建型、乡贤治理型等多种发展模式,鼓励支持人才返乡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二、建立健全“三乡工程”市场化机制
三、优化“三乡工程”组织服务与保障措施
第四节推动农业对外合作开放
一、完善农业外向型经济发展政策体系
加强对农业外向型经济发展的支持引导,构建适应新时期农业对外合作要求的政策支撑和保障机制,创造农业对外合作良好政策环境。加强对外交流合作与开放的组织力度,建立市区、局企、部门联动机制,畅通协调解决农产品出口企业困难的联系渠道。加强农业对外合作工作宣传,利用友好城市关系,积极开拓农业合作新领域,发挥友好协会、贸促机构、商协会和侨商会等民间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设立农产品出口促进专项资金,支持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加大外向型人才队伍建设。通过组织农业出口银企对接会促进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
二、夯实农业外贸出口实力
支持企业参与国际产品质量管理认证,提高企业生产水平和农产品质量标准,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出口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农业企业抱团“走出去”。依托湖北自贸区武汉片区建设,推动农产品保税出口。支持黄陂台湾农民创业园做优做强,促进华中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支持农产品出口企业行业协会建设,在组织企业参与国际交流、获取国际市场信息、应对国外“贸易壁垒”、拓展市场等方面发挥行业整体作用。
三、坚持“走出去”和“引进来”并重
围绕服务于现代农业发展,坚持走出去和引进来并重。依托援外项目、国际会展、出国(境)访问、外事接待等平台,推动武汉农业走出去。拓展优势农产品海外销售市场,全力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和欧盟各国等重点市场,引导支持有意愿有实力的市场主体,建设境外重要农产品生产、物流及境内配套设施。加强农业贸易促进,建设武汉农产品境外营销平台,支持农产品出口优势企业参加国际农产品展销会。深化农业对外科技合作交流,注重农业新品种、新农机、新技术的引进与推广应用。
第六章全面提升乡村生态宜居水平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建设生产条件优越、生活环境优美、生态系统健康的美丽乡村,注重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全面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
第一节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一、改善农业产地环境
积极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化管理和农业生产环境监测,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加大违规使用农业投入品的查处力度。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年均减少1-2%,化肥和农药利用率均稳定在40%以上。实施绿色防控替代化学防治行动,持续扩大绿色防控技术覆盖率。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提高到45%。
二、强化耕地、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探索建立符合武汉实际的永久基本农田补偿制度,建立土地休耕和复垦制度,加快推行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大力实施耕地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发展节水农业,以蔬菜、瓜果等作物为重点,大力推广管灌、喷灌、滴灌等农业旱作节水技术和水肥一体化技术应用,提高天然降水和灌溉用水利用效率。
三、提升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
推广畜禽养殖废弃物全部收集还田利用、固体粪便有机肥利用、异位发酵床、粪便垫料回用、粪污收集+沼气+资源化利用、养殖废弃物深度开发利用等多种典型模式,持续巩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成果。根据鱼、虾、蟹池塘养殖特点,在池塘内通过功能区构建、多营养级营造、智能机械配置等进行水质调控、底线调控和精准管控,实现高效集约养殖;在养殖区利用排水渠、闲置塘、水田等构建生态净化渠、沉淀池、生态塘、复合人工湿地和渔农综合种养系统等对养殖尾水进行生态净化处理,到2025年,规模以上水产养殖尾水全部实现治理排放或循环利用。以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和能源化利用为主要方向,推广秸秆粉碎还田、快速腐熟还田、过腹还田等技术,提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推进农业薄膜等农业废弃物的回收处理和再利用,到2025年,全市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5%以上。
四、大力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
发展农牧结合的种养循环农业,推广以沼气工程、有机肥生产与推广为纽带的种养循环模式。大力发展生态健康养殖,加大集装箱养殖、池塘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池塘圈养等现代养殖技术模式运用,推广并示范大水面生态增养殖技术模式。到2025年,全市稻渔综合种养模式稳定在20万亩以上,建设种养循环生态养殖小区20个。
第二节加强生态建设
一、加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优化水生态空间布局,构建以长江和汉江为基本构架、河湖水系连通的健康生态水网,实现江湖相济、水网连通。加强河湖湿地生态修复与保护,推进沉湖、上涉湖、涨渡湖、武湖、草湖等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与修复。大力整治乡村河湖渠水系,以治理黑臭水体为抓手,加大村湾河道沟塘整治疏浚力度,提高引排和自净能力。
二、构建乡村绿色屏障
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大力实施植树造林、低产低效林改造和森林质量提升等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加强林地管控,限制林地向非林地转换,严格执行林木限额采伐制度。全面启动“村增万树”五年行动计划,在确保不占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好无立木林地、未经承包的“四荒地”、村庄空闲地、四旁地等,挖掘绿化潜力,重点抓好乡村绿化、庭院美化、环境靓化,统筹推进休闲绿地和农田林网建设,突出身边增绿,进一步使农村增加绿化面积、提升绿化水平、优化人居环境。
三、全面推进“长江十年禁渔”
坚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进一步巩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成果,常态化组织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和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联巡联查,多渠道、多角度开展长江禁捕退捕宣传,营造“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大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动态跟踪服务、就业帮扶和关心关爱,严格落实渔民安置保障政策,确保武汉长江禁捕退捕工作“走在沿江城市前列”。
第三节提升农村宜居水平
一、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实施河湖水系综合整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强化问题导向,全域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因地制宜推动农村改厕,持续巩固农村“厕所革命”三年行动成果。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积极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推进村庄生活污水连片治理,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的治理模式梯次推进农村污水处理。坚持建设与管护并重,从资金保障、管护制度、管护队伍、管护水平等方面入手,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长效机制。探索完善由财政补助一点、村集体补贴一点、农民适当出一点的运行管护经费投入机制。
二、整体提升村容村貌
加强村庄规划统一管理,结合乡村旅游、美丽乡村、都市田园综合体等乡村建设开展村庄规划编制,优化村庄功能布局。强化乡村风貌整体管控,推广荆楚派建筑风格,注重农房单体个性设计。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断推进农房整治和危房改造,大力整治农户庭院环境,坚决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现象,全面美化村庄建筑立面。提升农房建设质量,支持新建一批功能现代、风貌乡土、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的宜居型示范农房。
三、推进美丽乡村提档升级
按照《国家美丽乡村建设指南》(GB/T32000-2015)要求,实施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整合资源、分类分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连线连片建设美丽乡村,全面提升美丽乡村建设内涵和水平。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深化城乡统筹发展,挖掘乡村发展动能,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全面提升农村生态环境水平、基础设施水平和公共服务水平,着力构建精致农业产业体系、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和多元乡村发展体系,全面巩固农村小康社会成果。
专栏5美丽乡村建设工程
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实施提档升级,落实资金保障、落实管护制度、建强管护队伍、提高管护水平,探索专业化、市场化运营,形成有经费、有制度、有队伍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
美丽乡村提升计划:以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为根本目标,在前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的基础上,通过全面提升、连片打造、辐射带动、区域示范,力争打造2个以上美丽乡村示范区、30个以上美丽乡村示范片带,建设40个以上乡村休闲游示范村、50个以上精致农业示范点和600个以上美丽乡村示范村。
第七章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坚持硬件建设和软件开发一起抓,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就业市场、社会治理等一体化,不断缩小城乡发展差距,把街道(乡镇)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实现农民富裕富足。
第一节改善乡村基础设施
一、提档升级交通物流
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争创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区,推进示范创建由区向街道(乡镇)延伸。加快推进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推动农村公路向进村入户延伸。巩固“村村通客车”成果,大力推进镇村公交化。加强交通运输、农业、供销、邮政快递等系统农村物流基础设施的规划整合,逐步建立完善以区、街道(乡镇)、村三级物流节点为支撑的农村物流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及长效管护机制。加大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投入,优化农村物流运作模式,加快建成集仓储、集散、配送、分拨、交易、信息服务功能于一体的农村现代物流体系。
二、升级改造水网电网
有序推进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推动“四水共治”向镇村延伸。重点加强农村及小城镇给水设施建设,以镇为核心,形成乡村供水辐射圈。持续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继续探索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提高农村供水水质。加强农村地区排水设施建设,提高排水标准。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加快城乡电力均等化进程,持续增强供电能力,加快建成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的新型农村电网。
三、加快建设“智慧村庄”
按照集约共建和资源共享的原则,适度超前布局、全面推进城乡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支持5G、物联网等新基建向农村覆盖延伸,重点加强镇村等薄弱地区移动通信基站建设。实施数字乡村战略,加强乡村通信网络建设,进一步巩固提升光纤宽带村村通服务水平。加强整体规划设计,加快开发乡村振兴信息产品和服务,缩小城乡数字差距。深入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推动“互联网+”社区向农村延伸。全面推进行政村信息服务站点建设,大力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云平台建设。
四、优化提升清洁能源体系
着力推进农村能源结构调整,构建清洁高效、多元互补、城乡协调、统筹发展的现代农村能源体系。实施农村新能源利用工程,加快沼气项目、光伏发电项目、生物天然气工程建设进程,大力推广太阳能、沼气、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循环利用,提高农作物秸秆“五化”综合利用水平。持续开展农村能源安全生产隐患及薄弱环节排查治理工作,提高农村能源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二节提升乡村公共服务便利共享水平
一、全面提升乡村教育质量
建立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均衡发展的农村义务教育发展机制,提升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水平,缩小城乡教育资源差距,促进教育公平。支持乡村幼儿园建设,加大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建设力度。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提升乡村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全面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费政策。加强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建立健全针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和司法“六位一体”的立体关爱保护网络。加强学生失学辍学情况监测。统筹城乡优质师资队伍培养,建立城乡教师交流新常态,在人才补充、专业培训、职称评聘等方面向乡村教师倾斜,改善乡村教师工作生活条件。
二、加快推进健康乡村建设
推进《“健康武汉2035”规划》在农村地区实施,积极开展卫生村(社区)创建。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完善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农村“30分钟医疗卫生服务圈”。加强乡村疫情防控能力建设,建立疫情防控常态化机制。建立中心城区大医院与农村地区区级医院帮扶工作机制,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探索形成具有武汉特色的医疗资源城乡共享模式。巩固发展乡村医生队伍,开展和规划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对妇幼、老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加强乡村公共卫生岗位技能培训,提升服务水平。深入开展乡村爱国卫生运动,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居民健康素养。大力提升农村地区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疫病、地方病、职业病防治力度,着力加强农村地区精神卫生工作。
三、促进城乡社会保障公平统一
健全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困境儿童、重病重残人员等分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低保、特困供养等标准,保障低收入群体利益。健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机制,全面落实社会保障资金。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标准。全面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居民医保实行市级统筹,全市统一政策制度、统一基金管理、统一医药服务协议管理、统一经办服务、统一信息系统。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健全医疗救助制度,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发展。继续实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行动。推进农村区域性示范养老院、街道(乡镇)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
四、推动城乡就业创业服务均等化
依托“三乡工程”,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创业服务体系,探索建设农民创业创新中心,打造一批集创业孵化、政策咨询、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于一体的新型农民创业载体,激发农民创业致富活力。实施乡村就业促进行动,持续开展农民工技能提升“春潮行动”,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终身、适应就业和人才成长需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建设一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基地。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提升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信息手段提升就业创业服务水平,在农村地区全面落实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信息发布、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失业登记等公共就业服务制度。
第三节繁荣乡村特色文化
一、培育农村新时代新风尚
二、传承发展武汉特色乡村文化
推进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工程,挖掘楚剧、湖北评书、湖北大鼓、知音文化、木兰文化等武汉特色乡村文化中蕴含的优秀价值观念、人文精神和道德规范,传承发展优秀农耕文化。组织实施好中国农民丰收节,充分利用传统节日,大力开展非遗展览展示展演活动。扶持发展传统工艺类农村项目和文化产品,挖掘培养乡村文化本土人才。创建一批特色文化产业乡镇、文化产业特色村和文化产业群。实施乡村文化品牌培育行动,重点扶持以传统手工艺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的武汉特色乡村文化品牌。
三、完善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按照有标准、有网络、有内容、有人才的要求,加快构建农村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多样化。进一步完善农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推进公共文化资源向农村倾斜。实施农村公共文化场馆设施提档升级工程。加强基层文化产品供给、文化活动开展和文化人才培养。探索“菜单式”“订单式”公共文化服务精准供给模式。依托国庆节、中国农民丰收节等重大节庆日,组织开展多种形式文体活动交流、竞赛与评比,打造特色乡村文化活动品牌。
第四节提升乡村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
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创新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加大在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力度,不断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依法赋予街道(乡镇)综合管理权、统筹协调权和应急处置权,强化其对涉及本区域重大决策、重大规划、重大项目的参与权和建议权,增强其为民服务能力、议事协商能力、应急管理能力、平安建设能力等。深化农村联合党委建设,统筹区域资源、促进协同发展。实施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严格村党组织书记区级备案管理。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加强村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不断增加先进支部、提升中间支部、整顿后进支部。严格村干部“一定双评”,对不胜任、不合格、不尽职的及时调整。结合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农村基层“微腐败”“蝇贪”,建立“小官大贪”“雁过拔毛”整治常态化工作机制,坚决查处“三农”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二、完善“三治联动”基层治理体系
坚持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制度,加强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完善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制度,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创新村民议事形式,完善议事决策主体和程序,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持续推进全国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区(村镇)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乡村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建立健全乡村调解、仲裁、诉讼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机制。健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和公益法律服务。深入挖掘乡村熟人社会蕴含的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进行创新,强化道德教化作用。健全村(社区)道德评议机制,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开展专项文明行动,深化村规民约建设工程,推动德治精神融入乡规民约、家规家训。
三、强化基层应急体系建设
推进以“有场地设施、有装备物资、有工作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服务站(点)建设。建立健全基层应急救援中心。加强基层应急队伍体系建设,加快组建由辖区内社工、志愿者、网格员、保安人员、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等人员构成的街道(乡镇)、村两级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救援队伍联系机制。加强应急预案编制与修订,开展应急演练和实训,提升应急处置与救援实战能力。进一步完善基层应急通信网络,加快人工智能、大数据、5G、区块链等与基层应急体系融合,全面提升应急管理信息化水平。
第五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严格落实中央、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及推进乡村振兴“四个不摘”有关要求,继续保持“两不愁三保障”等主要帮扶政策的连续性和总体稳定前提下,分类有序推动现行帮扶政策的延续、优化、调整。完善防止返贫致贫的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分类、确权和管理,做到依法依规确权移交扶贫项目资产,结合各区实际建立健全落实扶贫项目资产的使用、管理、维护等各项制度,对扶贫项目资产清理、清产核资、产权界定、经营管理、收益分配、资产处置等开展常态化监督,确保扶贫项目资产持续发挥效益。完善脱贫人口就业信息监测,巩固深化全市与上海市等地劳务协作机制,做好劳动力外省就业跟踪服务,大力开发乡村公益岗位,完善就业帮扶政策,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
二、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
建立健全低收入人口监测平台,加强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减少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的动态监测。加强民政、乡村振兴、公安、教育、人社、城乡建设、医保、应急等部门联动,定期开展数据比对,建立多点触发、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通过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媒体信息分析等监测方式,及时发现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完善分层分类帮扶机制,精准分析返贫致贫原因,因人因户及时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定期核查农村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帮扶政策落实、收入变化等情况,力保返贫致贫风险可控、动态清零。
三、强化政策有效衔接和支持
四、培育农民持续增收能力
第八章深化农村改革
加快推进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着力破除制约农业农村发展的制度障碍,全面激发农村资源要素活力,增强农业农村发展动力。
第一节推进土地制度改革创新实践
一、完善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配套政策体系
二、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
严格落实“一户一宅”规定,加强宅基地管理,加快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建立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农房建设等资源信息共享机制,做好宅基地审批管理与农房建设、不动产登记等工作的有序衔接。稳慎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探索赋予宅基地使用权作为用益物权更加充分的权能。通过自主经营、股份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供空间载体。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宅基地使用权,鼓励依法自愿流转宅基地。在尊重农民意愿并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鼓励村集体积极稳妥开展闲置宅基地整治,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形成统筹衔接。
三、优化乡村产业供地用地机制
以乡村为基本实施单元开展全域国土综合整治试点,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规模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建立公平合理的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引导符合条件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就地入市、调整入市机制及扩充增量机制。依法征收集体土地的,可因地制宜预留适当比例的建设用地,安排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第二、三产业。合理利用耕地占补平衡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调剂新增用地需求。
第二节完善现代农业经营服务体系
一、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加快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健康规范发展,使之成为引领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选、监测、退出机制,实施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四级示范社联创工程,提升合作社规范化管理水平,每个新城区重点培育1-2个区域性、行业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支持种养结合、机农结合、粮经结合等多种形式家庭农场发展,健全家庭农场认定考核制度和报备监测制度,积极创建“省级示范引领型家庭农场”“省级高质量发展型家庭农场”,以典型示范引领带动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
二、健全农业专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加快完善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主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农业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的“一主多元”现代都市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网络。大力推进农业生产服务的社会化、合作化、专业化,通过派驻、创办领办、技术服务等方式,实现公益性服务体系和经营性服务体系融合发展。大力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选择可量化、易监管的农业公益性服务,开展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试点。探索发展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农民广泛参与的农业全产业链社会化服务产业。采取代耕、托管、订单等服务方式,探索推广全生产过程、全产业链条、全要素供给的服务模式,解决农村土地撂荒问题。通过服务组织将先进适用的品种、技术、装备、设施导入小农户,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三、完善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
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订单收购、保底分红、二次返利、股份合作、土地流转、吸纳就业、村企(社)对接等方式,带动小农户特别是脱贫户和低收入农户转变生产经营方式,多渠道增加收入。加入农民合作社的脱贫户和低收入农户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相应社会保障政策。鼓励将符合条件的财政资金确权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后,以自愿入股方式投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农户土地经营权入股部分采取特殊保护,探索实行对脱贫户和低收入农户保底分红的分配机制。
第三节壮大村级新型集体经济
一、巩固和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对全市所有进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村,巩固完善“清产核资、清人分类”基础工作,认真开展“回头看”,对新组建的股份经济合作社或经济合作社(经济联合社),做到“集体家底清、成员边界清、股份权利实”。严格落实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管理工作,激活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功能,总结推广各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形成的典型经验。进一步完善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等权能。引导农村产权通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规范流转交易,加强流转交易服务和监督管理。
二、探索新型集体经济发展形式和运行机制
建立健全扶持新型集体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机制,通过财政投入、项目用地、集体资产股份抵押融资试点、人才培养、工商服务多项措施,落实中央、省扶持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部署,扩大行政村扶持覆盖面,重点向革命老区和脱贫村、薄弱村倾斜。向集体经济薄弱村全覆盖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明确帮扶责任,加大帮扶力度。实施以奖代补财政政策,扶持新型村集体经济发展。引导各区制定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规划,通过与各区农村产业发展规划衔接,因地制宜探索资源开发型、物业经营型、产业带动型、农旅融合型、服务拓展型等多种新型集体经济发展形式和组织运行机制。培育一批年集体收入超50万元的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示范村,打造一批年集体收入超100万元的新型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富裕村。
三、建立现代农村集体经济治理体系
专栏6集体经济强筋壮骨五年行动计划
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巩固农村基层政权,以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以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等要素有效利用为纽带,因地制宜,探索创新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
(一)探索资源开发型集体经济。巩固和完善农村各项改革成果,整合依法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且未承包到户的集体农用地、集体未利用地等资源,进行盘活利用。鼓励和支持村集体引导农户以承包地、林地等经营权入股组建土地合作社。鼓励利用村集体耕地、林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和未承包到户的“四荒”地等集体资源,鼓励发展现代特色种养业、品牌农业和生态循环农业。
(二)探索物业经营型集体经济。利用村集体闲置的办公用房、农贸市场、厂房、仓库、大型农机具等设施设备,采取入股、租赁等形式与有资质的企业发展联合经营。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通过购买或共建商铺、标准厂房、专业市场、写字楼和公寓等物业资产,获得稳定收益。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引导农户流转闲置农房,采取租赁、参股等形式与乡村旅游企业合作发展休闲农庄、乡村民宿、乡村客栈。
(三)探索产业带动型集体经济。鼓励村集体利用闲置资产与企业合作,兴办加工企业和服务企业,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储藏保鲜等经营项目。鼓励村集体大力培植农产品加工、储运、销售龙头企业,通过创办服务实体、资产入股、管理服务、建设示范基地等方式,主动参与市场分工、生产合作和利益分配。依托地域优势产业,鼓励街道(乡镇)统筹实施涉农财政资金投入形成的项目,明晰项目资产产权,促进村集体稳定增收。
(四)探索农旅融合型集体经济。鼓励具有民俗文化、田园风光和自然景观资源的村集体,利用本地生态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开发农家乐、渔家乐、采摘园、农耕体验、认养农业、生态体验、休闲农庄、民俗等乡村旅游项目,建设美丽乡村,进一步拓展都市现代农业新功能。鼓励村企联建、单位定点帮扶多种形式,把绿水青山变为金山银山。
(五)探索服务拓展型集体经济。鼓励村集体领办、参办农业服务组织,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农资供应、生产管理、农机服务、市场营销、物流配送、农业电商等农业配套服务。鼓励搭建劳务服务平台,为村内劳动力提供信息咨询、劳务派遣、职业介绍、技能培训等劳务中介服务。鼓励具有特色农副产品、地理标识产品等主导产业的村,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电商销售新模式,推动线上线下互动发展,重点打造一批网红村、淘宝村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第九章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创新投入机制
将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优化财政支农支出结构,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拓宽农业农村资金投入渠道,农业农村财政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提高资金使用的精准度与综合效益。稳定提高土地出让收入支农比例,优先用于支持农业发展。发挥武汉农业投资公司等融资平台功能,引导工商资本、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入农村产业发展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农业多元化投入新格局。
三、完善政策体系
完善农业补贴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级各项农业财政补贴政策。完善农业用地政策,确保落实国家和省级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的保障政策,各区每年要安排一定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专项用于保障农业产业用地需求。对于实施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休闲旅游业等乡村产业项目及其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要优先保障其点状供地、基础设施用地。推进农村财税金融制度改革,完善有关税收政策,完善融资政策,充分发挥“惠农贷”及“涉农保证保险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的融资功能。
四、增强法治保障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规划实施,严格执行现行涉农法律法规,规范开展农业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等工作,提高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水平。开展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废止、修改和制定工作,依法依规实施和参与规划实施。深入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法治队伍的专业素质和执法能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涉农部门和农村基层干部法治观念,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引导农民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五、构建人才支撑
建立完善农村基层人才吸纳机制,稳定基层“三农”工作队伍,加强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三农”工作队伍的培养、配备、管理、使用。丰富完善立体化、多层次的农民培育体系,实施引进机制,全面、系统、连续、科学地引进乡村专业人才。
六、实施规划评估
健全规划实施的检查评估制度,强化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和规划后评估,分析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推动规划目标任务落到实处。